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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2017年1月7日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和研究生教育

5.对于预留计划,由我院综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质量及对人才的需求情况调剂使用。

2.招生中的具体事宜由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负责,北京市考生由学院负责。

七、报考方法及注意事项

1.我院为提前录取批次院校,要求进行政审、面试。

1.考生应为中员(预备)或共青团员。

4.根据高考成绩、政审、面试、培养单位要求等条件综合择优录取,其中男生不少于50%。

学院是一所为全国各级党政系统培养信息安全高素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

三、招生计划编制

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工作。

4.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3.高考成绩要求达到当地本科第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办公厅有关部门通知考生参加政审、面试。

学校网址

考生应符合高考报名条件,一般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六、在校生待遇

2.住宿费:普通公寓750元/人/年;标准公寓1200元/人/年。

1.学金:学院实行学金制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可获得学金。主要有:(1)国家学金;(2)国家励志学金;(3)优秀学生学金;(4)专业教育学金;(5)蔡冠深学金;(6)校外科技竞赛金。

1.学费: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通信工程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信息安全专业、保密管理专业:4600元/学年;行政管理专业:4200元/学年。

二、报考条件

2.助学与贷款: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主要措施有:(1)国家助学金;(2)蔡冠深助学金;(3)勤工助学;(4)特困生学费减收;(5)国家助学贷款。

我院根据学院人才培养面向和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才需求和生源质量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学校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央办公厅

五、收费标准

四、录取规则

5.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2.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爱国守法,中国,社会主义,无重大历史问题。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一、招生对象

3.本人和家庭没有和其它的行为。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7号。邮编:100070

1.学院为提前批次录取院校。考生填报志愿时,将报考我院的志愿填写在提前录取批次栏内。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将不能被其它批次院校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它批次院校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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