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川省面试报名12月10-13日进行
四川新闻网成都12月2日讯(记者 陈淋)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0年1月4日至5日进行。
12月2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面试报名工作安排,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17:00。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12月15日(9:00-17:00)、12月16日(9:00-17:00)、12月17日(9:00-12:00)。 网上缴费时间为2019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7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5日。
考试时间为2020年1月4日至5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替代人事关系等证明)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六)户籍或居住在四川省的社会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四川省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含在校研究生)以及符合经四川省教育厅审定合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附件1)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四川户籍的外省在校生须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八)在我省学习的港澳台居民参照我省在校生政策报名参加考试,在我省工作或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在工作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九)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相关规定执行。
值得考生注意的是,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按照《面试考生守则》(附件4)规范参加考试。
另外,我省本次面试设置18个考区,如考生报名人数超过考区组考上限,该考区报名系统将关闭。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3月3日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图片来自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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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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