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时间受伤不算工伤 美华裔女子返家被撞索赔失败
中新网6月3日电 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家住纽约布鲁克林贝瑞吉(Bay Ridge)的华裔周女士,从事看护工作。2018年12月,周女士在夜晚下班回家途中,被车撞伤、右腿骨折,肇事车主当场逃逸。经过几个月的诉讼,周女士最终被判败诉,工伤法庭认为,下班时间受伤不算工伤。
当地时间2018年12月20日,周女士在皇后区牙买加(Jamaica)下班回家途中,行至75街与90大道交界时,被一辆疾驰而来的机动车撞倒。因天色很暗且下着小雨,周女士尚未看清,肇事车辆就逃离现场。警察赶到后,将她送往附近的牙买加医院医疗中心。
由于骨折,周女士数月无法工作,也没有任何经济来源。而工伤法庭认定,周女士受伤时为下班时间,并非在上班时间被撞伤,因此不算工伤范围,她未获任何赔偿,而肇事司机依然逃逸,此案最终以败诉告终。
律师吴圣洋表示,律师楼会尝试联系警方,了解对肇事者的逮捕是否有进展;因找不到人索赔,周女士的医药费、物理治疗费等费用,已先使用其儿子私家车的无过失险(No Fault)支付。
吴圣洋说,周女士儿子的车险中有“机动车事故补偿险”,当别人的车险不足时,可使用此保险赔偿差额;但因周女士的儿子待业在家,她担心会影响孩子,因此选择放弃使用,但其实并不会对投保者产生任何影响。
吴圣洋说,车主购买保险时,要格外留意“机动车事故补偿险”,这个险种是强制购买的。2018年开始,若购买车险,除非投保人要求降低保额,保险公司有义务将此险种提到最高额度;而在此之前,此险种在保单中则是采用最低标准。
吴圣洋称,这种调整是有利于投保人的,因为根据以往案例,多数情况下,事故责任方都没有购买足够的保险,这时,拥有高保额的“机动车事故补偿险”,可以及时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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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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