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四川核工业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我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中职学校1个。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我局2016年没有安排出国任务,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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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三)医疗卫生支出361.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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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单位地勘基金项目的勘查、测量、钻探等工作的开展。
二、部门概况
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97.09万元。用于4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过桥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一般公务用车、核废物安全监管用车、放射性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和放射性生态治理用车等工作开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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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省核工业地质局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为16199.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1052.93万元,事业收入51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60万元,经营收入4426.18万元,其他收入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199.7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370.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907.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2.62万元,项目支出2799.17万元。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0辆,其中:轿车15辆,越野车13辆,多功能乘用车12辆。
省核工业地质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特种安全监管、放射性治理管理、放射性生态恢复、放射性矿产资源行政管理,完成我省放射性矿产的勘查年度任务,核事故应急技术支持职责等相关工作。其中:
(六)住房保障支出470.0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等支出。
201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接待有关业务单位,下级单位洽谈业务,上级单位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5年预算下降14.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厉行节约有关,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活动所致。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9.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7.09万元。
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2016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807.1万元。
我局基本职能为:负责西南放射性资源规划、勘查和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放射性地质勘查及其他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承担西南地区军工监管和放射性地质勘查设施退役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参与省核应急、核安全管理并承担技术工作,协助监管及废弃核、辐射品的收缴和安全处理工作。
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进一步抓好放射性资源矿政管理,完成放射性矿产地质勘查年度任务,完成国土资源厅安排的地质灾害治理和汛期巡排查任务;加强对特种、核废物安全监管,确保我省核安全;抓好特种退役治理和放射性治理与生态恢复工作;大力推进军民结合产业经济发展。
(一)中专教育1495.66万元,主要用于机电学校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通用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6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职能及自身能力建设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5年增加1.91万元,主要为局机关公务用车后按省公车领导小组核定的车辆数及公车运行费标准编制预算所致。
(四)资源勘探业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8679.7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三公”经费、物业管理费等通用项目支出以及用于特种核废物安全监管工作及监管能力建设费用等专用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