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全面落地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 张欣媛 通讯员 胡宪政)为进一步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优化内设机构设置,完善检察职能配置,合理配备检力资源,根据省检察院部署要求,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改革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为统一规范设置机构,全市两级检察院检察业务机构按数序统一命名排列,统称为“某某检察部”。同时,为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适应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新形势和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新任务,加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明确了巡回巡察、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等相关职能。
内设机构设置方面,石家庄市检察院以发挥办案机关功能为主,兼顾承上启下、居中指导的职能,按照“10+3+5+1”模式,共设19个内设机构。其中,与省检察院对应设置10个检察业务机构、3个综合业务机构、5个综合机构。根据全市检察工作实际,设置检察信息技术部1个检察辅助机构。各内设机构职能与省检察院保持总体对应。并按规定设置机关党委、离退休工作机构。具名名单如下:
检察业务机构: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第八检察部、第九检察部、第十检察部
综合业务机构:法律政策研究室、案件管理部、检务督察处
综合行政机构:办公室、检务保障处、政治部干部处、政治部宣传教育处、政治部基层建设指导处
检察辅助机构:检察信息技术部
据了解,此次内设机构改革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规模最大、调整最多、影响最深的一次改革。不仅仅是名称的转变,而是一次重塑性变革,具有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等特点和鲜明的时代特征,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机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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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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