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存诸多难题 业内人士提建议
阿里巴巴打假联盟成立于2017年1月,由阿里巴巴联合雀巢、茅台、苹果等全球17个国家的155个品牌权利人、450多家知名品牌、上百家执法机关发起成立,是全球首个24小时无时差打假联盟。其坚持线上治理与线下源头围剿相结合,通过建立多方合作的环境,运用先进科技及数据分析手段,联合全国执法机关、品牌权利人打击线下制售假窝点,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消费者信心。
10月18日,在阿里巴巴打假联盟秋季大会上,不少打假联盟成员呼吁,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还存在违法成本低、取证难、平台监管难等诸多法律痛点和难点,需要技术、行政等全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处长赵杰在秋季大会上提出,去年以来,中央多次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创造良好创新生态环境。网络版权产业研究基地研究调查显示,去年我国网络版权产业规模达742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之一。而知识产权保护仍是当前网络版权工作的主基调。一方面要严格执法,进一步加大对侵权盗版的惩治力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提高违法成本,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持续改善网络版权环境。
近年来,阿里巴巴打假联盟就知识产权保护和打击侵权假冒问题与广东省公安厅等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取得了阶段性的有效成果。
据统计,今年以来,阿里巴巴与打假联盟成员协助公安机关共落地案件153起,涉及打掉销售窝点137个,仓储窝点139个,生产窝点216个,共计492个窝点,案值12.4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687人。同时,合作办理知识产权案件29起,刑拘85人,打掉犯罪窝点50个,案件涉及工业汽配、服装鞋帽、奢侈品、珠宝配饰等多个领域。
阿里巴巴集团负责人称,该集团不仅要通过打击案件切实保护权利人和相关方的自身利益,更要创造一个多方参与、沟通顺畅的平台,进而推进解决知产保护路上的难点、痛点。今后,阿里巴巴打假联盟将重点研究全链路、跨境、著作权等司法难、取证难、定价难的问题,探索知产保护长效机制。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处长赵杰称,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技术变革和产业建设不断产生新的产品形式、传播方式、商业形态,侵权盗版和版权授权问题也更为复杂。这需要人们破除思维定势,在网络治理思路、制度规范、模式机制、方法措施等方面进行创新,大力实施社会共治,共同探索净化网络环境、构建良性商业模式、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途径。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浙江省委会副主委、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新力认为,假货问题是社会顽疾,单靠其中某一方力量是无法根治的,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阿里巴巴打假联盟实际上是动员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一种新时代的打假共治系统,它将执法机关、全球品牌权利人、平台以及消费者紧密连接在一起,形成线上线下对制售假团伙合力围剿的打假新模式,为假货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一种全新思路。从过去几年的成长轨迹和打假成果来看,打假联盟也为其他社会顽疾的解决提供了一种行之有效的样本。
过去两年多来,阿里巴巴打假联盟将过去分散的执法资源、制售假线索、打假技术,打通成“打假共治系统”。据经侦局副局长张景利透露,阿里巴巴倡议成立打假联盟以来,给公安机关提供的案件线多处。
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知识产权大队副大队长叶燕君举例称,在侦查过程中,警方并不能确定网络中人与实际后台人员是否一致,收货地只有粗略的,譬如只有哪个小区哪一栋,没有具体的单元和房间号。在带队核查和抓捕过程中,目标的现居住地及经营场所就难以确认,嫌疑人的核查情况不能准确落地。新的展示平台、沟通平台、交易平台、支付方式不断出现,随之而来会被应用到某个犯罪环节作为防火墙、隔离带使用。警方在确定实际经营人是否是犯罪的时候,存在诸多不确定性。
对于多平台案件打击的难点,叶燕君认为,一是如何发现嫌疑人所使用的分散于多个平台的用于展示、沟通、交易、支付等工具或方式;二是在发现之后如何进行关联;三是平台数据的提取和固定,包括数据的下载、恢复和调取,最理想的状态是嫌疑人把所有的犯罪事实全部都交代得一清二楚,把账号和密码告诉警方,但常态是需要警方寻找蛛丝马迹、顺藤摸瓜,再进行关联,审查并固定到笔录中,形成完整的数据链。办理此类案件,需要警方与时俱进地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熟悉新的社交软件、交易平台,同时对新型的支付方式进行了解和应用,能够看到及感知其作案方式、手法和模式,提高个人的敏感度。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崔国斌说,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进步使得新的平台保护措施成为可能。这些技术可能非常复杂,有时候个案的权利人很难理解这些技术能做到的可能性,导致的结果是,个案中很难由当事人向法院证明平台或行业如何监管才能合理达到法律预期,这时候的司法预期基本无效,有时候政府不花很大投入,也无法越过信息障碍。如果有行政参与,可保证社会及时找到有效合理预防侵权的措施,并付诸实施。政府、权利人、行业协会要共同努力,推动平台采纳最新的技术规范,许可权利人有效参与侵权行为的发现、认定和处理。
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总监李溪涵则认为,现在所有知识产权的保护模式是以法律确权为基础的,在此基础上,阿里巴巴孕育了原创保护机制,原创保护机制的核心是平台确权,在法律确权基础上予以更好的补充。互联网、区块链、存证、图片识别、图像处理的技术以及计算力的提升,使得平台确权越来越成为在司法体系之外的重要补充,也更提升了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主动性。未来,希望通过“平台确权+法律确权”的方式,结合数据和技术手段,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降低权利人的成本,创造出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