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信息技术应用成果浦银添AC:更新招募说明书2015年第2号a href=h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 银安 盛 季 季添 利 定 期开 放债 券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招 募说 明书 (更 新) 2015 年 第2 号 基金管 理人:浦银安盛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 管人: 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内容截 止日:2015 年12 月14 日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重要提示 基金募集申请核准文件名称: 《关于核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304 号) 核准日期:2013 年4月7日 成立日期:2013 年6月14 日 基金管理人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因、经济、社会等因素对证券价格波动产生影响而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以及本基金投资策略所特有的风险等等。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为定期基金,频率为每季度。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每个期为 5 至 20 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期可申购、 赎回基金份额。 但本基金的每个受限期仅为 1个工作日,且在受限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因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12月14 日, 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5年9月30 日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 3 第二部分 释义 ................................................................................................ 4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 9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 21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 25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 37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 38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 39 第九部分 基金的投资 ................................................................................... 50 第十部分 基金的财产 ................................................................................... 65 第十一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 67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72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75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7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78 第十六部分 风险 ................................................................................... 84 第十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88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90 第十九部分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1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 第二十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26 第二十一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28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2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 133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 第一部分 绪言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本招募说明书” )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 《基金法》 ”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运作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 ) 、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以及《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 “ 《基金合同》 ” ) 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享有、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4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规、规范性文件、司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1年6 月9日颁布、同年10月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5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 基金销售业务: 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 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条件, 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基金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 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6 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T日:指销售机构在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 33、T+n日:指自 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4、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时间:指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 《业务规则》 :指《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 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运作周期:本基金以 3年为一个运作周期,每个运作周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包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每个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至3年后的对应日的前一日止 43、期:在每个运作周期结束后进入期。第一个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7 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 第二个及以后的期的首日为上一个期结束次日的 3年以后的年度对日。 本基金的每个期为5至20个工作日 44、受限期: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季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季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期为 1个工作日 45、年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日历年度中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6、季度对日:指某一特定日期在后续每 3 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的对应日期,如该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月中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47、封闭期:指本基金在每个运作周期内,除受限期以外的期间。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得申请申购、赎回本基金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在期的单个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 20% 49、元:指人民币元 50、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 已实现的其他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1、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2、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3、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4、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5、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6、基金份额类别:指根据认购费用、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8 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各基金份额类别代码不同,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或有不同 57、指定: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 58、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9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3幢 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 381号中环广场 38楼 成立时间:2007 年8月5日 代表人:姜明生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207号 注册资本:2.8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持有51%的股权;法国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盛投资” )持有 39%的股权;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资产” )持有10%的股权。 电话: (021)23212888 传真: (021)23212800 客服电话:;( 021)33079999 网址:联系人:徐莹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 姜明生先生,董事长,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总经理; 招商银行总行信托投资部副总经理; 招商银行分行行长助理;招商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主持工作) ;招商银行总行公司银行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副行长(主持工作)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党委、行长。2007 年 4 月加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任总行党委委员。2007 年 9 月起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副行长,2007 年 10 月至 2013 年 3 月兼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党委、行长,现兼任中国银联董事。自 2009年11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长。 Bruno Guilloton 先生,副董事长,法国国籍,毕业于国立巴黎工艺技术学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0 院。于1999年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巴黎)公司,担任股票部门主管。2000 年至2002 年,担任安盛投资管理(东京)公司首席执行官。2002 年,任职安盛罗森堡公司和安盛投资管理公司的亚洲区域董事。2005 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全球主管。2009 年起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股东代表。现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自 2015 年 2 月起兼任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亚太区董事。自2009年3 月起兼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江先生,董事。1998年至2003年担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副处长、处长,2003年至 2005年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基金托管部总经理,2005年至2008年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期货结算部总经理,2008 年起担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 11 月兼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公司及投资银行总部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金融机构部总经理。自2011 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廖正旭先生,董事,斯坦福大学理学硕士和纽约科技大学理学硕士。1999年加盟安盛罗森堡投资管理公司,先后担任亚太区 CIO 和 CEO,安盛罗森堡日本公司 CIO。2010 年任命为安盛-Kyobo 投资管理公司 CEO。2012 年起担任安盛投资管理公司亚洲业务发展主管。自 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郁蓓华女士,董事,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 年 7 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年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汪素南先生,董事。浙江大学计算机专业博士,高级工程师、国际注册内审师。1996年10月加盟浦发银行宁波分行,历任发展研究部、电脑部、分行营业部总经理。2003年10 月调任至浦发银行总行,历任审计部执行审计官、首席审计官助理、中小企业业务经营中心总经理。2014 年 1 月至今担任浦发银行总行零售业务总监。2014 年 3 月起兼任浦发银行总行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总经理。自2014 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金杰先生,董事。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先后就职于上海上菱电气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1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神光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 (医药) 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 2011年5月进入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 现任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自2014 年9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王家祥女士,董事。1980年至1985年担任上海侨办华建公司投资项目部项目经理,1985年至 1989年担任上海外办国际交流服务有限公司综合部副经理,1989年至1991年担任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部副经理,1991 年至2000年担任正信银行有限公司 (原正大财务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 2000年至 2002年担任上海实业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2 年至2006年担任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顾问。自2011 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 韩启蒙先生,董事。法国岗城大学博士。1995 年 4 月加盟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01 年起在基德律师事务所担任本地合伙人。2004 年起担任基德律师事务所上海首席代表。2006年1月至 2011年9月,担任基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2011 年11月起至今,任上海启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3年2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董叶顺先生,董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 EMBA,上海机械学院机械工程学士。现任IDG资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及和谐成长基金投委会。董叶顺先生拥有 7年投资行业经历,曾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联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MSN(中国)有限公司、南通联亚药业有限公司等公司董事长。董叶顺先生有着汽车、电子产业近 20 多年的管理经验,曾任上海申雅密封件系统、中联汽车电子、联合汽车电子系统、延峰伟世通汽车内饰系统等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职务。自 2014 年 4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霍佳震先生,董事。同济大学管理学博士。1987年进入同济大学工作,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教授,同济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处处长、副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教席教授。自2014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二)监事会 檀静女士, 监事长, 悉尼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和劳资关系硕士研究生,哥伦比亚大学国际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4月至2014年6 月就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2 于上海盛融投资有限公司,曾先后担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监事。2011 年 1月起至今就职于上海国盛集团资产有限公司任行政人事部总经理、 本部党支部。自2015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长。 Simon Lopez 先生,/英国国籍。莫纳什大学学士、文学学士。2003年8 月加盟安盛投资管理公司(英国伦敦) ,历任固定收益产品专家、固定收益产品经理、基金会计师和组合控制、首席运营官。现任安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自2013年2 月起兼任本公司监事。 陈士俊先生,大学管理学博士。2001 年7月至2003年6月,任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研究所金融工程研究员。2003 年7月至2007年9月,任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研究员、研究部主管。2007年10月至今,任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2010 年 12 月 10 日起兼任浦银安盛沪深300 增强型指数基金基金经理,2012 年 5 月 14 日起兼任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400 指数基金基金经理。自 2012年3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朱敏奕女士,本科学历。2000年至2007年就职于上海东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任客户主管。2007 年 4 月加盟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市场策划经理,现任本公司市场策划部经理。自 2013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郁蓓华女士,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自 1994 年 7 月起,在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工作,历任银行职员、招商银行宝山支行副行长、招商银行上海分行会计部总经理、计财部总经理,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12 年 7 月 23 日起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自 2013 年 3 月起,兼任本公司董事。 喻庆先生,中国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和法务会计专业研究生学历,中国人民大学应用金融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历任申银万国证券有限公司国际业务总部高级经理;光大证券有限公司(上海)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督察长、董事会秘书和监察稽核总监。2007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督察长。 李宏宇先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1997 年起曾先后就职于中国银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3 道勤集团和上海东新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从事联行结算、 产品开发以及基金研究和投资工作。2007 年 3 月起加盟本公司,历任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监、市场营销部总监、首席市场营销官。自 2012 年 5 月 2 日起,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四)本基金基金经理 薛铮先生,上海财经大学数量经济学硕士。2006年3月至2009年6 月,先后就职顶金融研究中心,上海证券有限公司从事固定收益研究工作。2009年7月进入浦银安盛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研究员、固定收益基金经理助理、货币基金基金经理等职务。2011年12月起担任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基金(原增利分级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2年9月起兼任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2012年 11月起, 担任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2013年 5月起,兼任浦银安盛 6 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 年 6 月起,兼任本基金基金经理。2014 年 7 月起,兼任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基金基金经理。2014年12月起,兼任浦银安盛月月盈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薛铮先生拥有 9年证券从业经验。薛铮先生从未被监管机构予以行政处罚或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五)投资决策委员会 郁蓓华女士,本公司总经理,董事,并任投资决策委员会。 李宏宇先生,本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市场营销官。 黄列先生,本公司研究部总监。 陈士俊先生,本公司金融工程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沪深 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浦银安盛中证锐联基本面 4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并兼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吴勇先生,本公司权益投资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红利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精致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战略新兴产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消费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薛铮先生,本公司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公司旗下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浦银安盛幸福回报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4 盛 6 个月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本基金基金经理。 蒋建伟先生,本公司旗下浦银安盛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新经济结构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及浦银安盛增长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顾佳女士,本公司合规风控部总经理。 督察长、其他基金经理及基金经理助理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六)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5 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的行为发生。 (二)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 、 《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管理人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的其他行为。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训,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利益;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弄虚作假; 5、、干扰、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职权; 7、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市场价格,市场秩序; 9、贬损同行,以抬高自己; 10、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1、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2、在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欺诈成分; 13、其他法律、行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行为。 (四)基金经理承诺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6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基金管理人为防范和化解风险, 经营运作符合基金管理人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有机系统。 内部控制是由为保障业务正常运作、实现既定的经营目标、防范经营风险而设立的各种内部控制机制和一系列规范内部运作程序、 描述控制措施和方法等制度构成的统一整体。 内部控制是由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员工共同实施的合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 1、 基金管理人的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 2、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基金管理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确保基金、基金管理人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4、确保基金管理人成为一个决策科学、经营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安全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基金管理公司。 (二)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 内部控制的基本要素包括控制、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和内部。 1、控制 控制是内部控制其他要素的基础,它决定了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基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7 调,并影响着基金管理人内部员工的内控意识。为此,基金管理人从两方面入手营造一个好的控制。首先,从“硬控制”来看,本基金管理人遵循健全的结构原则,设置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组织结构,各部门有明确的岗位设置和授权分工,操作相互。其次,基金管理人更注重“软控制”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层牢固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先的和实行科学高效的运行方式,培养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营造一个浓厚的内控文化氛围,加强全体员工规范和自身素质建设,使风险意识贯穿到基金管理人的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各个环节。 2、风险评估 本基金管理人的风险评估和管理分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层次为公司各业务部门对各自部门潜在风险的管理和检查;第二层次为公司总经理领导的管理层、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部的风险管理;第三层次为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包括董事会、合规及审计委员会、督察长和内部审计。 3、控制活动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各种预防性的、检查性的和修正性的控制措施,把控制活动贯穿于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的始终,尤其是强调对于基金资产与基金管理人的资产、不同基金的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实行运作,分别核算;严格岗位分离,明确划分各岗位职责,明确授权控制;对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进行了适当的物理隔离;制订应急应变措施,危机处理机制和程序。 4、信息沟通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清晰、 有效的垂直报告制度和平行通报制度, 以确保识别、收集和交流有关运营活动的关键指标, 使员工了解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基金管理人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与客户和第三方的合理交流机制。 5、内部 督察长、合规风控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规情况、公司内部风险控制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落实。各部门必须切实协助经营管理层对日常业务管理活动和各类风险的总体控制, 并协助解决所出现的相关问题。按照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体系的设置,实现一线业务岗位、各部门及其子部门根据职责与授权范围的自控与互控,确保实现内部活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8 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展开。 (三)内部控制原则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贯穿于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部控制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3、性原则: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4、相互制约原则: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责分明、相互制衡;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四)内部控制机制 内部控制机制是指基金管理人的组织结构及其相互之间的制约关系。 内部控制机制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基金管理人经营活动得以正常开展的重要。 从功能上划分,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机制可分为 “决策系统” 、 “执行系统” 、“监督系统”三个方面。监督系统在各个内部控制层次上对决策系统和执行系统实施监督。 决策系统是指在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过程中拥有决策的有关机构及其之间的关系。 执行系统是指具体负责将基金管理人决策系统的各项决议付诸实现的一些职能部门。 执行系统在总经理执行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承担了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基金投资运作和内部管理工作。 监督系统对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系统、执行系统进行全程、动态的,监督的对象覆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全部内容。 基金管理人的监督系统从监督内容划分,大致分为三个层次: 1、监事会——对董事、高管人员的行为及董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督察长、内部审计——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评价;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19 3、合规风控部——根据总经理及督察长的安排,对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活动及各职能部门进行内部监督和检查。 (五)内部控制层次 1、员工自律和部门主管的。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位培训,签署自律承诺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各项管理制度;良好的职业操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基金管理人的各部门主管在权限范围之内,对其管理负责的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和控制,业务的开展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基金管理人的规章制度,并对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负直接责任; 2、管理层的控制。管理层采取各种控制措施,管理和监督各个部门和各项业务进行,以确保基金管理人运作在有效的控制下。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承担责任; 3、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和指导。所有员工应自觉接受并配合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对各项业务和工作行为的检查监督。 合理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应予采纳,基金管理人的风险控制措施必须执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负最终责任。 4、督察长、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的充分性、合和有效性实施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六)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制度指规范内部控制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义务规则, 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控制制度制订的基本依据为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其他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四个层次: 1、 《公司章程》——指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 ,是基金管理人制定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规章的指导性文件; 2、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的内部控制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 3、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是基金管理人在经营管理宏观方面进行内部控制的制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须经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后实施。基本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监察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0 稽核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固有资金投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行政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业绩评估考核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和危机处理计划等; 4、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部门规章制度以及业务流程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它不仅是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管理、监督的需要,同时也是避免工作中主观随意性的有效手段。 部门制度及具体管理规章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决定进行拟订、修改,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实施的。制定的依据包括法律法规、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七)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本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维持、完善、实施和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本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完备,并承诺将根据市场的变化和业务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1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1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168号 代表人:金煜 成立时间:1995 年12月29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54.04亿元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09]814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叶忆红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936 上海银行成立于 1995 年 12 月 29 日,是一家由国有股份、中资法人股份、外资股份及个人股份共同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位于上海。 近年来,上海银行以“精品银行”为战略愿景,以“精诚至上,信义立行”为企业核心价值观,以“总体形成特色、区域兼顾差异、局部凸显亮点”为指导思想,持续推进专业化经营和精细化管理,经营实力和发展能力明显提升。根据市场和自身优势,上海银行形成了“中小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城市居民财富管理和养老金融服务”、“金融市场领先交易服务”、“两岸三地跨境金融服务”以及“最佳在线金融服务”等特色定位,通过培育和塑造经营特色,推动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目前,上海银行在上海、宁波、南京、杭州、天津、成都、深圳、、苏州、无锡、绍兴、南通等地拥有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311个,设有自助银行 211个,布放自助服务类终端设备 2167 台,初步形成了覆盖长三角、环渤海、珠三角、部重点城市的网络布局框架。上海银行还发起设立闵行上银、衢江上银、江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2 苏江宁上银和崇州上银村镇银行,发起成立上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地区设立上海银行()有限公司,并与全球 130 多个国家和地区近 1600 多家境内外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建立了代理行关系。 成立 20 年来,上海银行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在英国《银行家》全球前 1000 家银行中排名持续提升,2014 年位列全球银行业第 130 位,较 2013年排名上升28位。多次被《亚洲银行家》评为“中国最佳城市零售银行”,先后荣获“上海市著名商标”、“小企业优秀客户服务银行”、“全国再就业先进单位”、“全国银行间市场优秀交易”、“全国敬老模范单位”、“最佳企业形象”、“银团贷款最佳机构”等荣誉称号。 截至 2014年底, 上海银行资产总额 11874.52 亿元; 存款总额7246.18 亿元,贷款总额4845.21亿元;资本充足率为 12.57%;拨备覆盖率260.55%。 2、主要人员情况 上海银行总行下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产品管理部、托管运作部(下设托管运作团队和运行保障团队)、稽核监督部,平均年龄 30 岁左右,10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业务岗位人员均具有基金从业资格。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上海银行于 2009 年8月18日获得中国证监会、 中国银监会核准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814号。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上海银行已托管 15 只证券投资基金,分别为天治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中证财通中国可持续发展 100(ECPI ESG)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双债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信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海开源事件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中银回报半年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浦银安盛月月盈养老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传媒行业投资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华安添颐养老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基金的资产净值合计94.93 亿元。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3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目标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本行有关,守法经营、规范运作、严格监察,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基金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 2、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上海银行基金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是由总行风险管理部门和资产托管部共同组成。托管业务风险控制纳入全行的风险管理体系;资产托管部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托管业务内控稽核工作, 各业务部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监督制约必须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到资产托管部所有的部室、岗位和人员。 (2)性原则:资产托管部内设的稽核监督团队,保持高度的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业务部室在内部组织结构上形成相互制约,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审慎性原则:内控与风险管理必须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前提,托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托管业务经营管理必须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在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时,做到先期完成相关制度建设。 (5)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体系应与所处的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控目标,内部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应当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 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4、内部控制制度及措施 (1)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托管业务前后台分离,不同岗位相互牵制的管理结构。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4 (3)专门的稽核监督人员组织各业务部室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托管业务操作间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 (5)定期开展业务与职业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并签订承诺书。 (6)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业务连续不中断。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基金托管人负有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使监督权的职责。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和范围、投资组合比例、投资、费用的计提和支付方式、基金会计核算、基金资产估值和基金净值的计算、 收益分配、 申购赎回以及其他有关基金投资和运作的事项,对基金管理人进行业务监督、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行为,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 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 在限期内, 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 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有重大违规行为,立即报告中国证监会,同时,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并将纠正结果报告中国证监会。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指令违反法律、行规和其他有关,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 行规和其他有关,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5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981号3幢 316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淮海中 381号中环广场 38楼 电话: (021)23212899 传真: (021)23212890 客服电话:;( 021)33079999 联系人:徐莹 网址:、电子直销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电子直销(目前支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 中国农业银行借记卡、 兴业银行借记卡、 中信银行借记卡、广发银行借记卡、 上海农商银行借记卡、 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 交通银行借记卡、中国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民生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邮政储蓄银行借记卡) 交易网站:客服电话:;( 021)33079999 (二)代销机构 1、场外代销机构 (1)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 168号 代表人:金煜 客户服务热线:95594 网址:(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500号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6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 12号 代表人:吉晓辉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 188号 代表人:牛锡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59 网址:(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号 代表人:李建红 客户服务热线:95555 网址: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C座 代表人:常振明 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 (6)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 700号 代表人:陆华裕 客服电话:95574 公司网址:(7)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989号45层 代表人: 客服电话:95523 网址: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7 (8)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 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 168号上海银行大厦 29楼 代表人:万建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址:(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代表人:陈有安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1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市朝阳区安立 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代表人:王常青 咨询电话: 公司网站:(11)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中 213号久事商务大厦 7楼 代表人:龚德雄 客户服务热线: 网址:(1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市朝阳区亮马桥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代表人:明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1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8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 1508号 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1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号院1号楼 代表人:刚 客户服务热线: 网址:(1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 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服务热线:0591-96326 网址:(16)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 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代表人:王宜四 客户服务热线: 网址:(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山东济南市经七 86号证券大厦 2001 代表人:李玮 客户服务热线:95538 网址:(18)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 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20层 代表人:杨宝林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址: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29 (1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 7 层、8 层 代表人:黄扬录 客服电话:4001022011 公司网站: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 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滨湖 46号国海大厦 代表人:张雅锋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址:(2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 526号 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16层 代表人:张跃伟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2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 685弄37 号4号楼449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23)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代表人:陈柏青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0 办公地址:市朝阳区安苑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代表人:闫振杰 服务热线: 网址:(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 195号3C 座9楼 代表人:其实 服务热线: 网址:(2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江苏大厦 A座38—45层 代表人:宫少林 客户服务热线:95565 网址:(2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 268号 代表人:兰荣 客服电话:95562 公司网站:(2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金融街 19号富凯大厦 B座701 代表人:林义相 客户服务热线: 天相投顾网址: 天相基金网网址:(2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 90号华泰证券大厦 代表人:吴万善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1 网址:(30)万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市朝阳区北四环中 27号盘古大观 3201 代表人:李招弟 服务热线: 网址:(31)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南礼士66号建威大厦 1208室 代表人:罗细安 服务热线: 网址:(3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翠柏 7号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2楼 代表人:凌顺平 服务热线: 网址:(3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 18号保利大厦 18楼 代表人:王莉 服务热线: 网址:licaike.hexun.com (3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市大 1138号 代表人:杨树财 服务热线: 网址:(35)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 10号5层5122室 办公地址:市朝阳区东三环中 20号乐成中心 A座23层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2 代表人:梁越 服务热线:5 网址:(3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 98号 地址:上海市广东 689号1001A 1001B室 代表人:王开国 客服电话:95553 或4008888001 公司网址:(37)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 20层 代表人: 邱三发 服务热线: 网址:(38)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市海淀区丹棱街 6号1幢 9层1008-1012 代表人:赵荣春 客服电话: 网址:(3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 183号大都会广场 43楼 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公司网站:(40)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南 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南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3 20楼2005 室(邮编:830002) 代表人:许建平 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41)一财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号五栋大楼 C座702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座22 层 代表人:吴雪秀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42)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鲤鱼门街 1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 2028号皇岗商务中心 2405 代表人:华建强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43)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市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27层及28层 代表人:丁学东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44)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 100 号金外滩国际广场 19 楼 代表人:冯修敏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45)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蕴川 5475 号1033 室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4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 91 弄61 号10 号楼12 楼 代表人:沈继伟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46)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359 号国睿大厦一号楼B 区4 楼A506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代表人:袁顾明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47)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 6 号105 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 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 楼B1201-1203 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4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 765 号 602-11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 1 号凯石大厦 4 楼 代表人:陈继武 客服电话:4000 178 000 公司网站:(49)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 360 弄9 号3724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 508 号广场 B 座12 楼 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 公司网站: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5 (50)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 1333 号14 楼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 1333 号14 楼 代表人:郭坚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5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600 号32 层 代表人:钱华 客服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站:、场内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上证基金通”办理本基金 A 类份额(基金代码:519123)和C类份额(基金代码:519124)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与赎回,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为准。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代表人:周明 联系人:崔巍 电话: (010)50938856 传真: (010)50938907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 580号南证大厦 45-46层 负责人: 倪俊骥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 (更新) 36 电话: 传真: 联系人:葛令磊 经办律师:宣伟华、葛令磊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 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 202号普华永道中心 11楼 代表人:杨绍信 电话: (021)23238888 联系人:黄靖婷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黄靖婷 五、其他服务机构及委托办理业务的有关情况 公司信息技术系统由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以及有关业务应用系统构成。信息技术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包括机房工程系统、网络集成系统,这些系统在公司筹建之初由专业的系统集成公司负责建成,之后日常的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第三方服务公司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公司业务应用系统主要包括式基金登记过户子系统、直销系统、资金清算系统、投资交易系统、估值核算系统、网易系统、呼叫中心系统、外服系统、营销数据中心系统等。这些系统也主要是在公司筹建之初采购专业系统提供商的产品建设而成, 建成之后在业务运作过程中根据公司业务的需要进行了相关的系统功能升级,升级由系统提供商负责完成,升级后的系统也均是系统提供商对外提供的通用系统。业务应用系统日常的管理由公司负责,但与系统提供商签订有技术服务合同, 由其提供定期的巡检及特殊情况下的技术支持。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委托服务机构代为办理重要的、特定的信息技术系统开发、事项。 另外,本公司可以根据自身发展战略的需要,委托资质良好的基金服务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37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304 号文批准,于2013 年5月13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13年6 月7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 本基金募集有效认购户数为 13,245 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 1.00 元人民币计算,本息合计募集基金份额总额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A 证券投资基金为2,190,552,433.42份,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C证券投资基金为274,160,953.49份,共计 2,464,713,386.91 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账户,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从业人员认购持有的基金份额总额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A 证券投资基金为 0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 C 证券投资基金为330,081.45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共计 330,081.45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 ,占本基金总份额的比例为 0.01%。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38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和《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本基金的募集情况已符合基金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基金于 2013年 6月 14日得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本基金任一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日终,如果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亿元或持有人人数少于 200 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应当向中国证监会说明原因并报送解决方案。 法律法规另有时,从其。 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39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与赎回场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内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本基金的场外申购与赎回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进行。 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公告中列明。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具体申购、赎回场所参见基金管理人关于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的日及时间 1、日及时间 本基金在期内接受投资者的申购和赎回申请。 本基金在期办理本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等业务的日为期内的每个工作日。 投资人在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期内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招募说明书中载明。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日及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除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 自每个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 ,本基金进入期,开始办理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每个受限期为上一封闭期结束后的第 1个工作日, 每个期为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后的 5 至 20 个工作日,期的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运作周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如封闭期或运作周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期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开始。 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40 或其他情形而发生基金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 期将按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而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期间相应延长。期间本基金采取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次期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上公告期的开始与结束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5、在每个受限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 15%以内,如净赎回占比超过 15%,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进行按比例部分确认,使得净赎回不超过 15%。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当日的赎回与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具体确认方法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上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的程序, 在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41 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全额交付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有效。若申购资金在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代销机构将投资人已缴付的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 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 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 1、投资者场外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 元或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 2、投资者场内申购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 元,同时每笔申购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且单笔申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 元。 3、直销机构(柜台方式)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0元人民币,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1,000元。 4、通过基金管理人网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时,每笔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 元,最低追加申购金额为 1,000元。 5、本基金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 50份。 6、本基金单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份额余额下限为 50份。 7、 场内赎回份额必须是整数份额, 并且每笔赎回最大不超过 99,999,999 份浦银安盛季季添利定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正文更新 42 基金份额。 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的数量,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在指定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1、申购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收取基金申购费用;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M) 费率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