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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 年版)》发布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27日电(郭军)12月27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2019年版)》(以下简称《税收指引(2019年版)》)。

《税收指引(2019年版)》是税务机构改革后全国首个由省级职能部门联合制发的“三旧”改造税收指引,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的理念,致力消除部门、层级、区域间不合理差异,共覆盖广东省现行的两大类9种“三旧”改造模式,含13个案例,3.5万字。

《税收指引(2019年版)》聚焦各方关注的“三旧”改造难点问题,实现改造模式与税收政策适用的精准融合,明确了税务处理口径,实现了税负可预期,将进一步激发各方参与“三旧”改造的积极性,推动广东省“三旧”改造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据了解,早在2008年,广东省就成为全国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在全国率先通过“三旧”改造盘活低效存量用地。截至目前,全省累计投入改造资金1.7万亿元,实施改造面积80.7万亩,节约土地约20.1万亩;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项目提供用地6.1万亩,新增公共绿地9079亩,保护并修缮传统人文历史建筑777万平方米,建设保障性住房5万套;完成旧村庄改造面积16.4万亩,实施改造后村集体收入增加了77亿元。“三旧”改造为广东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广东省税务局副局长肖映波介绍说,《税收指引(2019年版)》系统梳理、提炼了广东省“三旧”改造模式。第一大类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收储、统租、综合整治、合作改造四种,第二大类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行改造、村企合作、企业自改、企业收购改造、单一主体归宗改造五种。对于复杂多样的村企合作模式,进一步细化成五种子模式,包括土地整理后出让、土地整理后租赁经营、土地整理后以复建地块集中安置、土地整理后回购物业、土地整理后合作经营等。

《税收指引(2019年版)》全部以“模式+描述+案例+税务处理意见”的体例进行编写,架构规范统一、排列清晰,政策依据细化至具体条款。

据了解,为了凝聚推进“三旧”改造的部门合力,广东省税务局与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建立完善了统一领导、数据共享、专家顾问团、联合办公等多项机制,为“三旧”改造推进提供了完备的制度和机制支撑。三个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推进“三旧”改造提供了助力。(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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