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监管体制不断完善 “两类公司”试点今年或继续扩围
本报记者 杜雨萌
2020年1月6日,国务院国资委官网正式对外发布《中央企业禁入限制人员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成为国资委官网今年的“第一发布”。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办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完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制度,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会起到积极、有效的促进作用,真正让国资监督工作“长牙”“带电”。
事实上,从近几年国务院国资委的改革思路来看,加强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无疑是“重头戏”,而从效果上看,国资监管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亦切实增强。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郝鹏在2019年年底召开的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上指出,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的关键之年。据他透露,国资委将牵头编制“十四五”全国国有资本布局与结构战略性调整规划,组织编制中央企业总体规划,指导央企和地方国资委编制自身规划,构建覆盖全国国资监管系统的三级规划体系,进一步明确国有资本调整优化的目标方向和重点任务。
具体到以管资本加强国资监管方面,郝鹏称,下一步,国资委一方面将继续加大对“两类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试点企业授权力度,另一方面将适时改组或组建新的“两类公司”。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胡迟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20年央企“两类公司”试点数量确实存在扩容可能。究其原因,主要还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从目前看,国有资本投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改革试点尚未结束。按照国资委的说法,未来的中央企业将分成产业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三种。因此,每一家央企都要有自己的定位。
记者梳理发现,截至目前,“两类公司”试点企业数量已增至21家。
刘兴国认为,2020年的“两类公司”改革,其重点可能在于加快现有试点企业的改革方案落实,尽快完成试点企业内部体制机制改革,真正将试点企业转变成规范运作、定位准确的国有资本投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而随着“两类公司”试点企业改革举措的进一步落实,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国有资本投向与布局结构的调整,尤其是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作为一个财务性投资者,其资本运作会较为频繁,预计对资本市场的影响相对会更大一些。
私募排排网基金经理夏风光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均提出,要推动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可以预见的是,2020年有望成为国企结构调整优化之年,预计并购、整合、混改等举措将会多管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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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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