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化进程加快 养老金融发展迎良机
作者: 刘广君
[ 中国养老资产总量10万多亿元,不及美国的5%。 ]
[ 当前中国A股市场90%以上为散户,养老基金作为长期资金的投资特性,入市后有利于改善A股投资者结构。 ]
在三支柱养老金体系中,市场对养老金的影响主要是在私人养老金领域,也就是第二、三支柱个人账户积累式养老金。私人养老金通常采用缴费积累方式(DC),需要通过建立个人账户进行有效管理,所产生的账户资金积累,必须以组合资产形态存在进行市场化投资运作,获得稳健的投资收益以实现保值增值,由缴费资金和投资收益共同形成养老基金,也称养老金基金化。
我国的养老基金主要来源包括:一是国家储备的战略性养老基金,如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社会保障基金,用于应对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金支付,2018年已累积2.24万亿元。
二是商业金融机构集合管理的单位养老基金,以及大型国有企业年金理事会管理的职业养老金计划财产。截至2018年底中国企业年金受托人管理的养老基金有14770亿元,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约6000亿元。
三是以个人账户式管理方式存在的国家基本养老基金,如城镇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积累资金、城乡居民个人账户养老基金,以及第三支柱的个人账户积累的养老基金。现收现付形式的基础养老金产生的滚存资金(以支定收产生有限的当期结余,不做长期积累)一般不属于养老基金。
养老基金市场化的重要意义
一是国家应对老龄化危机的重要举措。
以国际通用指标来判断我国老龄化进程,2000年65岁及以上人口7%,进入老龄化社会,目前该指标超过12%;大约在2025年,该指标达到14%,进入深度老龄社会;2035年将达到20%,进入超级老龄社会。观察目前人口出生状况和老年人口赡养比,上述进程可能会提前。未来5~10年,中国将迎来老龄化更加严峻的挑战。2019年11月发布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下称《中长期规划》)中强调,“夯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财富储备。通过完善国民收入分配体系,优化政府、企业、居民之间的分配格局,稳步增加养老财富储备”。而养老基金是养老财富储备的重要来源,是化解长寿风险的必然选择。
以前我国对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一直采取谨慎的态度,其累计结余额全部用来购买安全性好但收益性差的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专户,为控制风险要求不得用于其他投资或用途,只是到了2015年随着《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出台,才有所转变。如果养老金结构调整到位,账户积累式养老基金必须通过市场化运营,择时酌情获得稳健的市场回报,不致使缴费资金贬值,形成满足老年阶段有效需求的购买支付能力,保护权益人的根本利益。
二是完善我国养老金结构体系改革。
经验表明,资本市场具有改变老龄人口资产结构的功能。美国工薪税约为工资总额的12.4%。在老龄人口的资产结构中,政府转移支付的基础养老金约占30%;个人财产性收入和资本利得约占30%,主要包括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投资收益;劳动收入约占30%;打造老龄养老金资产优质结构。在市场年化投资回报率为5%的情况下,个人延税型养老储蓄年均缴费1.5万元,30年后可获得100万元养老金。其中,55%的收益来自市场投资收益,30%的收益来自个人储蓄,15%来自政府税收让利,这是一个综合治理的结果。
中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发展极不平衡,按照2018年底官方公布的数据,第一支柱(基本养老金与全国社保基金)8.04万亿元,占养老金总资产的79.45%。第二支柱2.08万亿元,占20.55%,而第三支柱处在起步阶段。养老资产总量10万多亿元,不及美国的5%。推动养老基金市场化,提高长期资金市场配置效率,有利于推动私人养老金计划发展,平衡中国养老保障三支柱体系,增加养老金替代率。
三是促进和繁荣资本市场。
培育合格机构投资者,改变资本市场的参与者结构,带动资本市场的理性和规范发展。世界上所有国家最严格的金融监管,是养老金融。
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伴随养老基金公司、养老保险公司,甚至养老房地产信托公司的发展,个人储蓄在有效的市场机制和治理结构下转化为金融资本,非银行机构比例增加,可以改变我国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市场格局,改善金融市场结构。
扩大资本市场规模。养老金的长期投资有助于将流动性强的储蓄资金转化为长期资本,支持资本市场发展。按照人社部2011年2月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以及2015年8月国务院颁布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基于数量限制原则,对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做上限规定,既满足养老金投资安全性的原则,又给出了足够的市场运作空间。
四是发挥着资本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养老金追求长期稳健的投资回报,一旦成为资本市场的中坚力量,即产生稳定资本市场交易行为、引导健康的投资取向和货币流向的作用。
从长远来看,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不仅能有效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未来面临的巨大支出缺口,实现多元化养老金融资产的配置,还可以丰富现有国家金融体系的层次和结构,引入激活资本市场的长期稳定资金供给,对债市、股市都是利好。当前中国A股市场90%以上为散户,养老基金作为长期资金的投资特性,入市后有利于改善A股投资者结构,可实现“价值投资”理念,与有“价值”的各类上市企业产生融资与利益分配的共享机制。
养老基金市场运营机制及治理结构
把长期游离于自己的养老金交给谁管理是安全的?这是建立养老金制度之初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在漫长的权益实现等待期,养老基金要向市场要收益,向管理机制要安全,实现安全性与收益性的匹配。因此养老基金管理曾做出过多种选择,如契约模式、法人模式、基金会模式和信托模式等。经过世界各国多年的实践,特别是观察OECD国家职业养老金治理结构改革,有70%以上国家的合格养老金计划全部或大部分采用信托模式管理,这是由养老金和信托管理文化的匹配性所决定的。2004年,我国《企业年金试行办法》(20号令)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23号令)相继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做出了企业年金信托管理的政策选择,并为三支柱养老基金管理指引了方向。
(1)养老金的信托特征。
养老金信托源于上世纪70年代初私人养老金盛行之时,明确于各国养老金立法和《OECD养老金治理通则》等。养老金跟信托文化有天然的相关性和匹配性。
养老金和其他金融财产相比有着不同的特点,如锁定账户、长期积累、规模巨大,涉及个人养老资产安全和养老需求支付能力,也涉及到国家的政治敏感性。
第一,在保护产权方面,必须保持养老资产的独立性,与金融管理机构的资产负债表分开。
第二,多渠道投资,养老金规模巨大,保值增值需要多种投资手段和方式,而信托作为资产管理的手段,属性灵活,限制较少,领域宽泛,恰好符合养老金投资需求。
第三,养老金追求“雪球效应”,信托在信任基础上进行长期的资产管理,二者匹配建立长期信任关系,既可以减少选择的交易成本,又可以通过价值链和文化链产生彼此的黏性,并保证养老基金长期积累下产生规模效应。
第四,信托管理时,受托人及其选择的功能管理人需要收取管理费,以此捆绑着受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这种利益共同体关系可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第五,产生老年人口红利。根据信托原则,委托人不需要缴纳税款,最终由受益人承担。因此单位和个人的养老金缴费在规定的范围内,均可以税前列支,由养老金受益人在退休后领取时依法纳税,由此产生老年人口红利。
因此养老金按信托文化管理,可实现安全性与收益性的结合。不管参与进来的金融机构是银行、保险、信托、证券、基金还是咨询公司,无论在信托管理过程中承担何种功能和角色,都要求必须遵守三项基本原则:一是保护产权,二是信息披露,三是实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
(2)打造养老基金信托运营机制。
产权和责任是养老基金治理机制的两个重要基石。明确委托人权利、建立受托人责任制均为保护受益人利益的基本制度安排,以此构成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等多方主体在信托关系下的养老金治理结构。
以受托人为核心。受托人是信托管理治理结构的核心,承担着重要职责,诸如制定年金基金投资策略;选择、监督、更换托管人、账户管理人和投资管理人;指挥、调动、协调其他三方管理人等,并对养老基金的投资和运营结果承担最终责任。在目前我国信誉文化和信用法制缺失等法治环境不完善的情况下,以受托人为核心承担最终责任的设计,让委托人增加了长期养老金积累的安全感。
建立“钱权分离、资产独立”的制约机制。养老基金信托财产必须独立于任何管理机构,必须脱离受托人依规严格托管,形成道德风险隔离墙。受托人把养老基金交给合规的金融机构(一般是银行),而托管机构再按照受托人的指令,委托专业的投资机构进行市场投资管理。彼此权责清晰,风险共担。
企业年金的标杆作用。政府部门经过2005年、2007年两次资格审批和2018年调整,目前参与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法人受托机构10家,账户管理人17家,托管机构10家,投资管理机构21家。运行了15年之久的中国企业年金计划的治理结构为未来养老金管理起到了标杆示范作用,良好的运营状况让政府监管部门和委托人更有信心。
未来发展趋势
银色经济时代,人口情况会是低出生率、低死亡率、低自然增长率、长寿高龄化,经济会逐步走向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将进一步加剧养老金的投资压力。因此,养老基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市场化管理,是中国进入银色经济时代后的必然选择,但必须选择安全有效的金融管理方式。
从政策引导上看,2019年9月,证监会提出“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12方面任务,其中第六点明确提出要“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入市”。同年12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和长期稳定资金。加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鼓励保险机构发展满足消费者终身、长期领取需求的多样化养老保险产品。包括前述《中长期规划》,都在传达着养老金融大发展的政策利好。今年1月,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要加快第三支柱改革的顶层设计。下一步把第三支柱的改革纳入国家重大改革内容。同时把第三支柱的发展作为国家重点战略,纳入到“十四五”规划之中。
从目前养老基金规模和投资收益上看,人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9年三季度末,企业年金基金规模1.70万亿元,较2018年底增加2181亿元,增速14.77%,与前几年相比增速加快。实际投资运作年金1.67万亿元,占比98%;2019年前三季实现投资收益约900亿元,加权收益率6.03%,比2018年高出3.02个百分点。
1月11日全球财富管理论坛2020年首季峰会上,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陈文辉称,受托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率显著提高;投资收益状况良好;划转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弥补养老金的缺口,划入社保基金的国有资本总额超过8000亿元。
伴随老龄化进程加快和银色经济时代发展,养老金市场化改革和养老金融发展处于最佳时期,下一步应该尽快出台《养老金法》和《私人养老金管理办法》,制定统一的养老金的业务标准与技术,充分调动金融机构的主动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积累养老社会财富和个人养老资产,抵御养老风险。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保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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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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