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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返鄂返汉人员须经所在地审核同意后返回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日电 据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号消息,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月31日发布通告,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
通告称,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统筹做好本辖区范围内返鄂返汉人员的跟踪服务、卫生防疫等工作。
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在本辖区确定的进出口通道设置综合服务站点,做好人员迎接、体温检测、信息录入等工作。
由湖北省各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导督促辖区内返鄂返汉人员所属单位和居住地社区,按防疫工作相关规定,做好返鄂返汉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
通告明确,返鄂返汉人员,须由所属单位或社区(村)向所在市(州)、县(市、区)防控指挥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返回。
返鄂返汉人员返回途中,必须遵守所在地、途经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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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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