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获评“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日前,张家港市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表彰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区),系苏州唯一入选县级市。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张家港全市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年-2020年)》,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在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都走在前列。
一是机构改革顺利完成。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科学设置27个政府部门,推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集中梳理下放行政处罚权436项、行政强制措施8项,建立健全执法工作体系,实现镇域综合行政执法全覆盖。
二是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制定《关于聚焦企业关切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大力推行证照分离、“2330”改革,保税区(金港镇)在全市率先实行“全程不见面审批”一站式服务,凤凰镇村级便民服务“三规范两服务一提升”经验做法被中国机构编制网(中编办)推广。
三是重大决策依法规范。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一步提升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两年来实施市镇两级重大行政决策29项,完成182件政府文件合法性审查,荣获苏州市2018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优秀单位。
四是行政执法成效显著。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安局获评全省“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示范点”,人社局荣获全省“法治人社”先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大力开展“治违、治污、治隐患”专项行动,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7万余处。
五是社会治理持续加强。组建市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中心,优化设置三级综合网格和重点单位专属网格,加速完善网格化、大联动、综合执法“三位一体”治理体系。深化“三治融合”模式,全市130家村(社区)成功创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南丰镇永联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六是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工作体系,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提升合力化解水平,全市各级共调解纠纷2.9万余件,调解成功率99.3%,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顾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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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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