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电路调整股权激励计划 深交所发函:为何?有必要吗?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4日电 14日早间,深交所向明阳电路(300739,股吧)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必要性;补充说明调整后业绩考核指标的合理性、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等。
深交所指出,近期,明阳电路披露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等公告。对此,深交所要求明阳电路真核查并详细说明如下问题:
第一,明阳电路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业绩考核要求等均进行了调整,结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背景、目的、草案首次推出以来公司经营管理、市场环境的变化等,详细说明对股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主要原因及必要性。
来源:明阳电路公告
第二,根据公告,调整前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条件为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不低于10%,调整后为2020年净利润同比增长不低于5%或者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不低于5%。结合公司近三年净利润、营业收入增长情况、以及2020年第一季度业绩增长情况等,补充说明调整后业绩考核指标的合理性、是否能达到激励效果,是否存在变相向激励对象输送利益的情形。
第三,公司采用Black-Scholes模型估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补充说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等的相关要求,未采用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的原因及合理性。
第四,根据公告,公司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8亿元,其中6.1亿元用于新项目。而前次募投的原项目正在建设中,2019年10月已将项目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月29日延至2021年1月29日,截至2019年末尚有3.12亿元募集资金未投入。补充说明新项目与原项目在建设内容、产品技术特点、目标市场等方面的主要差异,结合原项目实施进展、延期原因、公司现有印制电路板产品产能利用率等充分说明实施新项目的必要性。
第五,公司董事会4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调整方案、4月10日召开会议审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司股价4月10日达到涨幅限制。补充说明前述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深交所要去明阳电路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4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二级市场上,明阳电路14日高开,截至发稿涨逾1%。
财务数据方面,9日晚,明阳电路发布一季度业绩预告称,报告期内预计实现净利润约2864.53万元-3682.97万元,同比增长5.0%-35.0%。对于业绩变动的原因,明阳电路表示,一季度,面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公司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逐步有序复工复产,主营业务保持稳健增长,同时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高于上年同期水平且呈上升趋势,对公司业绩带来了正面影响。
此外,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1050.28万元,主要为取得政府补助收入和公司按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形成的收益。(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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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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