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严查一房多卖、误导购房人市场预期等行为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2日电 据河南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消息,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下发《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严查一房多卖、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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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提出,通过组织企业自查自纠、市和各县(市、区)房地产主管部门抽查、检查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乱收费、多收费、强制收费现象,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虚假房地产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逐步完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切实维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显示,整治内容共计十五项。
一是违规收取、强制收取、多收取天然气初装费(2017年1月10日起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继续收取的)、有线电视安装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收后挪用或不及时上缴主管部门的)、物业费、不动产权证书代办费等费用,强制收取合同约定之外的费用且拒不退还的。
二是以欺骗诱导手段收取业主购房定金、押金不开具正规收据且不退还的。
三是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前,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充卡、吸收会员等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者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诚意金等费用的。
四是未将商品房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私自收取业主任何形式的定金、订金、排号费等售房款的。
五是未按商品房预售备案价格(或高出预售备案价格)销售商品房,或者以附加条件限制购房人合法权利(如捆绑车位、储藏室、装修)等方式,变相实行价外加价的。
六是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
七是利用合同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排除购房人合法权利的。
八是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按揭贷款的。
九是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销售价格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行为的。
十是以任何形式将未经过主管部门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强制交付给业主的。
十一是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的。
十二是未取得预售许可或备案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销售宣传的。
十三是在房地产宣传中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入学、房产升值、投资回报、办理房贷等事项的。
十四是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强制交给中介公司办理的。
十五是其他违法、违规及不诚信经营行为的。
《通知》还提出,要把开展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对顶风作案、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要根据扫黑除恶的相关规定及时上报至扫黑除恶部门。与问题楼盘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属于问题楼盘的开发项目,要主动与问题楼盘化解攻坚办取得联系,一并纳入尽快解决。
对专项整治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尤其是对市场存在的普遍和典型问题,要有研究有对策,从根本上治理规范;对群众投诉较多、违法违规较严重的企业,要从重从严处置;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苗头,要予以高度警惕,坚决制止,阻止滋生蔓延。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每个单位要及时报送典型案例。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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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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