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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发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人民银行官网26日发布消息称,为完善我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建立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与识别机制,央行会同银保监会起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评估办法》),评估方法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并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达到3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

      入选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银行将较普通金融机构享有更好的信用评级,但也面临更为严格的监管。据悉,央行正牵头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拟从实施附加资本要求、落实资本内在约束机制入手,强化流动性、大额风险暴露、风险数据加总和风险报告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评估办法》主要参考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评估方法以及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2年发布的《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框架》,并结合我国实际对评估指标进行了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采用定量评估指标计算30家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得分,得分达到300分的银行被纳入系统重要性银行初始名单。然后结合其他定量和定性信息作出监管判断,综合评估参评银行的系统重要性。系统重要性银行最终名单经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确定后,由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

      兴业研究金融监管分析师陈昊认为,被评为系统重要性银行之后,相应的监管要求会有所上升。资本充足率要求以及相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等一系列监管监测指标要求会有所提高。除此之外,这些银行也需要设置相应的恢复与处置计划,避免产生风险需要退出时出现“大而不能倒”的情况。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表示,银行业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系统重要性银行是银行业的主体。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需要系统重要性银行真正发挥经济和金融“稳定器”作用。

      对于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未来监管,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仍依法负责对系统重要性银行实施日常监管。人民银行从强化宏观审慎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出发,立足我国银行业发展和监管实践,牵头制定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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