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系领导干部选拔重要参考
北京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结果将作为领导干部选拔重要参考
昨天,《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对外发布,明确本市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北京模式”:即全方位格局、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全成本核算、多主体联动的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建立立项评估决策机制
扣好绩效“第一颗扣子”
《实施意见》按照政府预算体系的构成,进一步明确了事前绩效评估的职责分工。首先,是“各部门各单位要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针对部门预算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旨在解决部门和单位政策和项目该不该立、该不该报的问题。
其次,《意见》还提出“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推动建立立项评估决策机制,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实行随报、随评、随入库管理,评估结果与部门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
据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析,这一要求明确了财政部门在事前绩效评估中的对象、职责、机制和作用,做实了项目库管理,有助于推动中期财政规划和预算绩效管理的衔接,有助于提高部门预算和财政总预算支出政策和项目决策的科学性,有助于事权和财力的匹配,是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第一颗扣子”。
重大政策和项目
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
从2017年开始,北京市财政局选择了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个人所得税征收奖励政策、“疏整促”政策、学前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等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随后持续开展了绩效跟踪和分析,开启了重大政策和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先河。
《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开展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包括“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预算实行随报、随评、随入库管理”;要求“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要求“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建立重点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每年将选择重大政策、重大投资和重点民生项目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首次提出了“探索建立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战略性资金绩效评价机制”。
“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大多以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的形式落实党委政府的战略部署和重点工作,大多属于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的政府战略性资金,对其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为进一步开展政府预算绩效管理提供了支点,有助于政府支出预算和政策的科学决策和有效执行,有助于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引领绩效管理“升级提档”
去年,在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同志亲自批办和督导下,北京在学前教育、养老机构运营、供排水补贴、电气热补贴、公交补贴、平原造林建设、商业流通、文化创意等领域开展了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试点探索。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要求“探索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模式”,明确推动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中各级政府、预算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
一方面,“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成本意识贯穿于预算管理各环节,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公共产品和服务实施全成本管理,科学测算、全面衡量各方投入成本,合理设置预期绩效目标和监督考核指标,在预算管理中实现成本定额标准、财政支出标准和公共服务标准相统一”。
另一方面,“市、区两级财政部门要强化成本效益分析结果的应用,完善财政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立以服务质量、投入成本和实施效果为重要考核内容,以结果为导向配置公共资源的预算管理模式”。未来,还将进一步分类开展成本效益分析;推动成本、质量和效益指标的标准化;建立动态更新的公共服务成本数据库;强化成本效益分析结果运用,将会成为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的生长点。
硬化“三挂钩两纳入”机制
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
此外,《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明确了硬化预算绩效管理责任的“三挂钩两纳入”机制,要求“将预算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市、区两级财政部门都要求完善预算绩效结果与政策调整和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本级部门整体绩效与部门预算安排挂钩,将下级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与转移支付分配挂钩”。
据介绍,此前北京市在市级国家机关和区县绩效管理中已经迈出了“三挂钩两纳入”的坚实步伐。市财政局作为市政府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对市级预算部门的预算管理全过程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得分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考评中“预算绩效管理”指标的给分依据,该得分直接影响到机关年度绩效奖金。
市财政局对各区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打分,作为一项指标纳入区县政府的绩效考核得分,区县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提交市委,作为对区县政府领导班子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年度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文/本报记者 林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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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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