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标普500ETF联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6年第1号a href=h
1 博 时标 普 50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更新 招募 说明 书摘 要 (2016 年第 1 号) 重 要提 示 博时标 普 500 指数 型证 券 投资基 金 经 中国 证监 会 2012 年 3 月 5 日证 监许 可[2012]284号文核 准募 集 , 基金 合同 于 2012 年 6 月 14 日 正式 生效 。 根据 基金 管理 人 2013 年 12 月 27日刊登 的 《 博 时标 普 500 指 数型证 券投 资基 金修 订基 金合同 部分 条款 的公 告》, 博时标 普 500指数型 证券 投资 基金 自 2013 年 12 月 31 日起 转为 博 时标普 500 交易 型开 放式 指数证 券投 资基金 联 接基 金 ( 以下 简称 “本基 金” ) ,并 相应 修订 基金合 同条 款 。 基金管 理人 招募 说明 书的内 容真 实 、 准 确、 完整 。 本招募 说明 书经 中国 证监 会 备案 ,但中国 证监 会对 本 招 募说 明书 的 备案 , 并不 表明 其对 本基金 的价 值和 收益 做出 实质性 判断 或, 也不 表明 投资 于本 基金没 有风 险。 本基金 为博 时标 普 500 交 易型开 放式 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以 下简 称 “目 标 ETF ” 或 “ 博时标普 500ETF ” )的 联接 基金, 基金 份额 净值 会因 为目标 ETF 份 额净 值等 因 素产生 波动 。博 时标 普 500ETF 主 要跟 踪美国 市场 的标 普 500 指 数,其 投资 的相 关风 险可 能直接 或间 接成为本 基金 的风 险 。 投 资者 根据所 持有 的基 金份 额享 受基金 收益 , 同时 承当 相应 的投资 风险 。本基金 投资 中的 风险 主要 包括 : 美 国市 场 、 经 济、 社会 等因 素对证 券价 格产生 影响 而形成的系 统性 风险 ;汇 率风 险:本 基金 的特 定风 险等 。本基 金为 博时 标 普 500ETF 的联 接基金,主 要通 过投 资于 博时 标普 500ETF 紧 密跟 踪标 的指数 的表 现, 与博 时标 普 500ETF 在投资方法、投资比例、交 易方式等方面存在着联系 和区别。 本基金主要投资 于目标 ETF ,其预期 收益 及预 期风 险水 平与目 标 ETF 类 似, 高于 混合型 基金 、债 券型 基金 与货币 市场 基金,属 于高 风险/ 高收 益特 征的开 放式 基金 。 投资有 风险 ,投 资者 申购 基金时 应认 真阅 读本 招募 说明书 。 基金的 过往 业绩 并不 预示 其未来 表现 。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资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最低收 益。 基金招 募说 明书 自基 金合 同生效 日起 , 每 6 个 月更 新一次 ,并 于 每 6 个 月结 束之日 后的 45 日内 公告 ,更 新内 容 截至 每 6 个月 的最 后 1 日。 本招募 说明 书 ( 更新) 所 载内容 截止 日 为 2015 年 12 月 14 日 , 有关 财务 数据 和净值 表现 截止日 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 (财务 数据 未经 审计 ) 。 2 1. 基金的名称 博时标 普 500 交 易型 式指数 证券 投资 基金 联接 基金 。 2. 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 为契 约型 式基 金。 3. 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投 资于 博时 标 普 500 交易型 式指 数证 券投 资基金 , 紧 密跟 踪标 的指 数,追 求误 差的 最小 化 。 4. 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 主要 投资 于目 标 ETF 基金 份额 及标 的指 数成 份股。 基金 在境 内可 投资 于货币 市场工具 等法 律法 规或 中国 证监会 允许 基金 投资 的金 融工具 。 此 外, 基 金还 可投 资于全 球证 券市场中 具有 良好 流动 性的 其他金 融工 具 , 包 括在 境外 证券市 场挂 牌交 易的 与标 的指数 或标 的指数成 份股 相关 的普 通股 、 优先 股、 存 托凭证 、 公 募基金、 权证 、 期权 、 期 货等金 融衍 生产品, 结 构性投 资产 品、 银 行存款 、 回购 协议、 短期 债 券等 货币 市场 工具 , 债 券 ( 短期 债券除 外) 、 公司债 券、可 转换债 券等固 定收 益类证 券以及 中国证 监会 允许基 金投资的其他 金融 工具 (但 须符 合中国 证监 会相 关规 定) 。 正常情 况下 ,本 基金 投资 于目 标 ETF 的比 例不 低于 基金资 产净 值 的 90% 。 如法律法 规或 监管机 构以 后允许基 金投 资其他 品种 的,基金 管理 人在履 行适 当程序后 ,可以将 其纳 入投 资范 围。 5. 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配置策略 本基金 投资 于目 标 ETF 的 比例不 低于 基金 资产 净值 的 90% 。 本 基金 将在 基金 合同生 效之日 起 6 个 月内 达到 这一 投资比 例。 此后 ,如 因基 金规模 变化 等因 素导 致基 金不符 合这 一投资比 例的 ,基 金管 理人 将在合 理期 限内 进行 调整 。 本基金 的风 险控 制目 标是 力争年 误差 不超 过 4% 。 二、投资决策依据和 决策 程序 (一)决策依据 有关法 律、 法规、 基金 合同 以及标 的指 数的 相关 是基金 管理 人运 用基 金财 产的决 策依据。 (二)决策程序 研究、 投资 决策 、 组 合构 建、 交 易执 行、 投资 绩效 评估、 组合 与调 整各 环节的 相互协调与 配合 ,构 成了 本基 金的投 资管 理程 序。 3 1 、研 究 。基 金管理 人的 研 究部依 托公 司整 体研 究平 台, 整合 外部 信息 包括 券 商等外 部研究力 量的 研究 ,开 展标的 指数 、目 标 ETF 业绩 分析 、联 接基 金套 利分析 、流 动性分析 、申 购赎 回资 金流 分析等 工作 ,撰 写研 究报 告,作 为基 金投 资决 策的 重要依 据。 2 、投 资决 策 。基金 管理 人 的投资 决策 委员 会依 据研 究部提 供的 研究 报告 , 定 期或遇 重大事件 时临 时召 开投 资决 策委员 会议 , 对 相关 事项 做出决 策。 基金 经理 根据 投资决 策委 员会的决议 ,做 出基 金投 资管 理的日 常决 策。 3 、组 合构 建。 结合 研究 报 告, 基金 经理 做出 日常的 组合构 建 、组 合调 整等决 策, 构建以目标 ETF 为主 的投 资组 合。在 追求 误差 最小 化的前 提下 ,基 金经 理可 采取适 当的 方法,提 高投 资效 率, 降低 交易成 本, 控制 投资 风险 。 4 、 交易 执行 。交 易部 负责本 基 金的 具体 交易 执行 ,交 易 部同 时履 行一 线监 控 的 职 责 。 5 、投 资绩 效评 估。 本基 金 管理人 定期 和不 定期 对本 基金的 投资 绩效 进行 评估 ,并 撰写相关的 绩效 评估 报告 , 确 认基金 组合 是否 实现 了投 资预期 , 投资 策略是 否成 功, 并对 基金 组合误差 的来 源进 行归 因分 析等。 基金 经理 依据 绩效 评估报 告总 结或 检讨 以往 的投资 策略 , 如果需要 ,亦 对投 资组 合进 行相应 的调 整。 6 、 组合 与调 整 。 基 金 经理根 据目 标 ETF 流 动性 状况 、 基 金申 购赎 回的 现 金流量 情况,以 及基 金投 资绩 效评 估结果 等, 对基 金投 资组 合进行 动态 和调 整。 基金管 理人在 确保基 金份 额持有 人利益 的前提 下, 根据环 境的变 化和基 金实 际投资 的需要 ,有权对 上述 投资 程序 做出 调整 , 并 将调 整内 容在 基金 招募说 明书 及招 募说 明书 更新中 予以 公告。 6.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 的业 绩比 较基 准为 : 经人民 币汇 率调 整的 标的 指数收 益率 ×95% + 人民 币活期 存款税后 利率 ×5% 。 本基金 标的 指数 变更 的, 业绩比 较基 准将 随之 变更 。 基金 管理 人可 根据 投资 情况和 市场惯例调 整基 金业 绩比 较基 准的组 成和 权重 ,不 需另 行召开 基金 份额 持有 会。 7.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 属于 高风 险/ 高 收益 的品种 。 8. 基 金 投 资 组 合 报告 基金管 理人 的董 事会 及董 事 本报 告所 载资 料不 存在虚 假记 载 、 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 、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基金托 管人 根据 本 基 金合 同 , 复 核了 本报 告中 的财务 指标 、 净 值表 现和 投资组 合报告等内 容, 复核 内容 不存在 虚假 记载 、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 漏。 本 投资 组合 报告 所载 数据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 报告 中所 列财 务数 据未经 审计 。 4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 人民 币元) 占基金 总资 产的比例(%) 1 权益投 资 - - 其中: 普通 股 - - 存托凭 证 - - 优先股 - - 房地产 信托 - - 2 基金投 资 147,220,223.02 93.29 3 固定收 益投 资 - - 其中: 债券 - - 资产支 持证 券 - - 4 金融衍 生品 投资 - - 其中: 远期 - - 期货 - - 期权 - - 权证 - - 5 买入返 售金 融资 产 - - 其中: 买断 式回 购的 买入 返售金 融资产 - - 6 货币市 场工 具 - - 7 银行存 款和 结算 备付 金合 计 8,620,362.46 5.46 8 其他各 项资 产 1,966,368.68 1.25 9 合计 157,806,954.16 100.00 2. 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 地区)证券市场的股 票及 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票及存托凭证。 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 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组合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票及存托凭证。 4.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 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大小排 序的前十名股票 及 存 托 凭证 投资明细 本报告期末未持有 股票及存托凭证。 5.报告期末按债券 信用等 级 分类的债券投资组 合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债券。 5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 证券 投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资产支 持证 券。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 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 品投 资明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金融衍 生品 。 9.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 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 小排 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 明细 序号 基金名 称 基金类 型 运作方 式 管理人 公允价 值 (人民 币元 ) 占基金 资产 净值比例( %) 1 博时标 普500ETF 股票型 交易型 式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7,220,223.02 94.98 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 告期 内基 金投 资的 前十名 证券 的发 行主 体没 有被监 管部 门立 案调 查 , 或 在报告 编制日前 一年 内受 到公 开谴 责、处 罚。 (2)报告 期内基 金投 资的前 十名股票 中, 没有投 资超 出基金合 同规 定备选 股票 库之外 的股票。 (3)其 他各 项资 产构 成 序号 名称 金额( 人民 币元) 1 存出保 证金 204,833.86 2 应收证 券清 算款 1,164,199.11 3 应收股 利 - 4 应收利 息 1,656.63 5 应收申 购款 595,679.08 6 其他应 收款 - 7 待摊费 用 - 8 其他 - 9 合计 1,966,368.68 (4)报 告期 末持 有的 处于 转 股期的 可转 换债 券明 细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未 持有 处于转 股期 的 可 转换 债券 。 (5)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 中 存在流 通受 限情 况的 说明 本基金 本报 告期 末前 十名 股票中 不存 在流 通受 限情 况。 (6) 投 资组 合报 告附 注的 其他文 字描 述部 分 由于四 舍五 入的 原因 ,分 项之和 与合 计项 之间 可能 存在尾 差。 6 9.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 理人 依照 恪尽 职守 、 诚 实信 用、 谨慎 勤勉 的 原则管 理和 运用 基金 财产 , 但 不保 证基金一 定盈 利, 也不 最低收 益。 基金 的过 往业 绩并不 代表 其未 来表 现。 投资有 风险 , 投资者在 做出 投资 决策 前应 仔细阅 读本 基金 的招 募说 明书。 自基金 合同 生效 开始 ,基 金份额 净值 增长 率及 其与 同期业 绩比 较基 准收 益率 的比较 : 期 间 净值增长率 ① 净值增 长率标准 差②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 率 ③ 业绩比 较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 ①- ③ ②- ④ 2012/6/14-2012/12/31 4.29% 0.70% 8.70% 0.81% -4.41% -0.11% 2013/1/1-2013/12/31 26.72% 0.71% 27.58% 0.71% -0.86% 0.00% 2014/1/1-2014/12/31 12.80% 0.65% 12.74% 0.66% 0.06% -0.01% 2015/1/1-2015/6/30 0.91% 0.77% 0.82% 0.77% 0.09% - 2012/6/14-2015/9/30 46.80% 0.76% 53.48% 0.78% -6.68% -0.02% 10.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 况 名称: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住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 29 层 办公地 址: 广东省 深圳 市福 田区 深南 大道 7088 号招 商银 行大 厦29 层 代 表人 : 张 光华 成立时 间: 1998 年7 月13 日 注册资 本: 2.5 亿 元人 民币 存续期 间: 持续经 营 联系人 : 韩强 联系电 话: (0755 )8316 9999 博时基 金管 理有 限公 司 ( 以下简 称 “ 公司” ) 经 中国 证监会 证监 基字[1998]26 号文批 准设立 。 目 前公 司股 东为 招 商证券 股份 有限 公司 , 持 有股 份49% ; 中国 长城 资 产管理 公司 , 持有股份 25% ;天 津港 (集 团)有 限公 司, 持有 股份 6%; 上海 汇华 实业 有限 公 司 ,持 有股 份12 % ; 上 海盛 业股 权投 资 基金有 限公 司 , 持 有股 份6% ; 广 厦建 设集 团有 限责 任公司 , 持有股份 2% 。 注册 资本 为2.5 亿元人 民币 。 公司设 立了 投资 决策 委员 会。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负责 指导基 金资 产的 运作 、 确 定基本 的投资策略 和投 资组 合的 原则 。 7 公司下 设两 大总 部和 二十 七个直 属部 门 , 分别 是 : 权益投 资总 部 、 固定 收益 总部以 及宏观策略 部 、 交 易部 、 指 数投 资部 、 特 定资 产管 理部 、 年 金投资 部 、 产 品规 划部 、 营 销服务 部、客户服 务中 心、 国 际业 务 部、 销 售管理 部、 养 老金 业务部、 战略 客户 部、 机 构- 上 海、 机 构-南方、 券商业 务部、 零售- 、 零售-上 海、 零售- 南方、 互联网 金融部 、董 事会办 公室、总裁办 公室 、人 力资 源部 、财务 部、 信息 技术 部、 基金运 作部 、风 险管 理部 和监察 法律部 。 权益投 资总 部负 责公 司所 管理资 产的 权益 投资 管理 及相关 工作 。 权益 投资 总部 下设股 票投资部 (含各 投资风 格小 组) 、研 究部。 股票 投资部 负责进 行股票 选择和 组合 管理 。 研究部负责完 成对 宏观 经济 、 投 资策略 、 行业 上市公 司及 市场的 研究 。 固定收 益总 部负责 公司 所 管理资产 的固 定收 益投 资管 理及相 关工 作 。 固定 收益 总部下 设现 金管 理组 、 公 募基金 组 、 专 户组、国 际组 和研 究组 ,分 别负责 各类 固定 收益 资产 的研究 和投 资工 作。 销售管 理部 负责 进行 市场 和销售 战略 管理 、 市 场分 析与策 略管 理 、 协调 组织 、 目 标和 费用管理 、 市 场销 售体 系专 业培训 。 战 略客 户部 负责 北方地 区由 国资 委和 财政 部直接 管辖 企业以及该 区域 机构 客户 的销 售与服 务工 作。 机构- 上海 和机构-南 方分 别主 要负 责 华东地 区、 华南地区 以及 其他 指定 区域 的机构 客户 销售 与服 务 工 作。 养老 金业 务部 负责 养老 金业务 的研 究 、拓展和 服务等 工作。 券商 业务部 负责券 商渠道 的开 拓和销 售服务 。零售- 、零售- 上海、零售-南 方负责 公司 全国范 围内零 售客户 的渠道 销售 和服务 。营销 服务部 负责 营销策 划、总行渠道 和销 售支 持等 工作。 宏观策 略部 负责 为投 委会 审定资 产配 置计 划提 供宏 观研究 和策 略研 究支 持 。 交 易部负 责执行基 金经 理的 交易 指令 并进行 交易 分析 和交 易监 督。 指数 投资 部负 责公 司各 类指数 投资 产品的研 究和 投资 管理 工作 。 特定资 产管 理部 负责 公司 权益类 特定 资产 专户 和权 益类社 保投 资组合的 投资 管理 及相 关工 作。 年金 投资 部负 责公 司 所 管理企 业年 金等 养老 金资 产的投 资管 理及相关 工作 。 产 品规 划部 负责新 产品 设计 、 新 产品 报批、 主管 部门 沟通 、 产品 以及年金方 案设 计等 工作 。 互 联网金 融部 负责 公司 互联 网金融 战略 规划 的设 计和 实施, 公司 互联网金融 的平台 建设、 业务 拓展和 客户运 营,推 动公 司相关 业务在 互联网 平台 的整合 与创新 。国际业 务部 负责 公司 国际 业务的 规划 管理 、 资 源协 调和国 际业 务的 产品 线研 发, 会 同博 时国际等相 关部 门拟 定公 司国 际业务 的市 场策 略并 协调 组织实 施 。 客 户服 务中 心负 责零售 客户 的服务和 咨询 工作 。 董事会办 公室 专门负 责股 东会、董 事会 、监事 会及 董事会各 专业 委 员会 各项 会务工作 ;股东关 系管理 与董、 监事 的联络 、沟通 及服务 ;基 金行业 政策、 公司治 理、 战略发 展研究 ;与公司 治理 及发 展战 略等 相关的 重大 信息 披露 管理 ; 政 府公 共关 系管理 ; 党 务工作 ; 博时 慈 8 善基金 会的 管理 及运 营等 。 总 裁办 公室 负责公 司的 战略规 划研 究 、 行政 后勤 支持 、 会 议及 文件管理 、 公司 文化 建设 、 品 牌 、 对外 宣传 、 外 事活动 管理 、 档案 管理 及 工会工 作等 。人力资 源部 负责 公司 的人 员招聘 、 培 训发 展、 薪酬 福利、 绩效 评估 、 员 工沟 通、 人 力资 源信息管理 工作 。 财 务部 负责 公司预 算管 理、 财务 核算 、 成本 控制 、 财 务分 析等 工作。 信息 技术部负责信 息系 统开发 、网 络运行及 、IT 系统安 全及数据 备份 等工作 。基 金运作部 负责基金会 计和 基金 注册 登记 等业务 。 风险 管理 部负 责建 立和完 善公 司投 资风 险管 理制度 与流 程 ,组织实 施公司 投资风 险管 理与绩 效分析 工作, 确保 公司各 类投资 风险得 到良 好监督 与控制 。监察法 律部 负责 对公 司投 资决策 、 基 金运 作、 内部 管理、 制度 执行 等方 面进 行监察 , 并 向公司管理 层和 有关 机构 提供 、 客观 、公 正的 意见 和 。 另设北 京分 公司 、 上 海分 公司、 沈阳 分公 司、 郑州 分公司 和成 都分 公司 , 分 别负责 对驻京、 沪 、 沈 阳、 郑 州和 成 都人员 日常 行政 管理 和对 赴京、 沪、 沈阳 和郑 州处 理公务 人员 给予协助。 此外, 还设有 全资 子公司 博时资 本管理 有限 公司, 以及境 外子公 司博 时基金 (国际 )有限公 司。 截止 到2015 年9 月30 日 , 公司 总人 数为416 人, 其中研 究员 和基 金经 理超 过 94% 拥有硕士及 以上 学位 。 公司已 经建 立健 全投 资管 理制度 、 风 险控 制制 度、 内部监 察制 度、 财务 管理 制度、 人事管理制 度、 信息 披露 制度 和员工 行为 准则 等公 司管 理制度 体系 。 (二) 主要情况 1 、 基金管理人董事会 张光华先生,博士,董事长。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处处长,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副行长、 党委委员,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副行长、 党委副书 记 ,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行 长 、 党 委 副 书 记 , 招 商 银 行 副 行 长 、 执 行 董 事 、 副 董 事 长 、 党委 副 书 记 , 在 招 商 银 行 任 职 期 间 曾 兼 任 永 隆 银 行 副 董 事 长 、 招 商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事 长 、 招 商 信 诺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招 银 国 际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招 银 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 年 8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暨 法 定 代 表 人 。 江向阳先生,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中 共 党 员 ,南开大学国际金融博士, 大学金融 EMBA 。1986-1990 年 就 读 于 北 京 师 范 大 学信息与情报学系,获学士学位;1994-1997 年 就 读 于 中 国 政 法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 获 法 学硕士学位;2003-2006 年 , 就 读 于 南 开 大 学 国 际 经 济 研 究 所 , 获 国 际 金 融 博 士 学 位 。2015 年1 月至7 月 , 任 招 商 局 金 融 集 团 副 总 经 理 、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副 书 记 。历任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党办副主任兼新闻办 (网信办) 主任;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巡 视 员 ;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专 员 办 处 长 、 副 专 员 ; 中 国 证 监 会 期 货 监 管 部 副 处 长 、 处 长 ; 9 中国农业工程研究设计院情报室干部。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1993 年 起 历 任 山 东 证 券 投 资 银 行 部 副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 泰 安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 中 经 信 投 资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 中 经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筹备 组 组 长 , 永 汇 信 用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总 经 理 , 中 国 华 融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投 资 事 业部 总 经 理 助 理 、 副 总 经 理 , 中 国 长 城 资 产 管 理 公 司 投 资 投 行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2011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4 年 11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 硕 士 , 工 程 师 , 董 事 。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4 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993 年 起 , 历 任 招 商 银 行 总 行 电 脑 部 信 息 中 心 副 经 理 , 招 商 证 券 股 份有限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2004 年10 月 ,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借 调 至 南 方 证 券 行 政 接 管 组 任 接 管 组 成 员 ;2005 年 12 月 起 任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裁 , 现 分 管 经 纪 业 务 、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信 息 技 术 中 心 , 兼 任 招 商 期 货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证 券 经 纪 专 业 委 员 会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1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 年 7 月至 1995 年 4 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 , 任 教 师 。1995 年 4 月 进 入 招 商 证 券 , 先 后 任 上 海 澳 门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 上 海 地 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 、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 年 10月至 2008 年 7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 年 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 林 峰 先 生 , 硕 士 , 高 级 经 济 师 , 董 事 。1988 年 8 月就职于 国 家 纺 织 工 业 部 ,1992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 董秘、 副总经理、 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 年 7 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 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 2007 年 10 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总经理。 2011 年 7 月至 2013 年 8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013 年 8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 迪 先 生 , 硕 士 , 独 立 董 事 。1971 年 起 , 先 后 在 北 京 西 城 区 半 导 体 器 件 厂 、 北 京东城区电子仪器一厂、 市委党校、 社科院美国研究所、 大学伯克利分校、布 鲁 津 斯 学 会 、 标 准 国 际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工 作 。 1997 年 9 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2008 年 1 月 , 何 迪 先 生 建 立 了 资 助 、 支 持 中 国 经 济 、 社 会 与 国 际 关 系 领 域 中 长 期 问 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 ,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0 李南峰先生,学士,董事。1969 年 起 先 后 在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酒 泉 卫 星 基 地 、四 川 大 学 经 济 系 、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 深 圳 国 际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 华 润 深 国 投 信 托 有 限 公 司工 作 , 历 任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总 行 金 融 研 究 所 研 究 院 、 深 圳 特 区 人 行 办 公 室 主 任 , 深 圳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 董事长、 党委,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 理 、 副 董 事 长 。1994 年至 2008 年 曾 兼 任 国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 董 事 长 。2010年退休。2013 年 8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董事。1968 年至 1978 年 就 职 于 上 海 印 染 机 械 修 配 厂 ,任共青团总支;1983 年 起 , 先 后 任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秘 书 、 主任 ;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免 税 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 中 国 国 际 海 运 集 装 箱 股 份 有 限 公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总 经 理 ; 招 商 局 蛇 口 工 业 区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国 际 招 商 局 贸 易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退 休 。2008 年 2 月 至 今 ,任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0 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 年 6 月 至 今 , 兼 任 中 国 平 安 保 险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外部监事、监事会;2011 年 3 月 至 今 , 兼 任 湘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外 部 董 事 ;2013年 5 月至 2014 年 8 月 , 兼 任 德 华 安 顾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ECNL) 董 事 ;2013 年 6 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11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 金 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 车 晓 昕 女 士 , 硕 士 , 监 事 。1983 年 起 历 任 郑 州 航 空 工 业 管 理 学 院 助 教 、 讲 师 、 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 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 年 7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 四 至 六届监事会监事。 余 和 研 先 生 , 监 事 。1974 年 12 月 入 伍 服 役 。 自 1979 年 4 月进入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工 作 , 先 后 在 办 公 室 、 农 村 金 融 研 究 所 、 发 展 研 究 部 、 国 际 业 务 部 等 部 门 担 任 科 员 、副 处 长 、 处 长 等 职 务 ;1993 年 8 月起先后在英国和美国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伦敦代表处首 席 代 表 、 纽 约 代 表 处 首 席 代 表 ;1998 年 8 月 回 到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总 行 , 在 零 售 业 务 部担任副总经理。1999 年 10 月起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在总部国际业务部 、 人 力 资 源 部 担 任 总 经 理 ; 2008 年 8 月起先后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办事处担任总经理; 2014 年 3 月至今担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长城国富置业有限公司监事、 监事会, 长城环亚国际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7 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赵 兴 利 先 生 ,硕 士 ,监 事 。1987 年至 1995 年 就 职 于 天 津 港 务 局 计 财 处 。1995 年 11 至 2012 年 5 月 先 后 任 天 津 港 贸 易 公 司 财 务 科 科 长 、 天 津 港 货 运 公 司 会 计 主 管 、 华 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 年 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 年 11 月 至 今 任 天 津 港 ( 集 团 ) 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 年 3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至 六 届 监 事会监事。 郑 波 先 生 , 博 士 , 监 事 。2001 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 现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总 经 理 。2008 年 7 月 起 , 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 琦 先 生 , 硕 士 , 监 事 。1998 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 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MIS 系 统 分 析 员 、 东 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 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 年 4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严 斌 先 生 , 硕 士 , 监 事 。1997 年 7 月起先后在华侨城集团公司、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 公 司 工 作 。 现 任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部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5 月 起 , 任 博 时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3 、 高级管理人员 张光华 先 生 , 简 历 同 上 。 江向阳先生, 简 历 同 上 。 王 德 英 先 生 , 硕 士 , 副 总 经 理 。1995 年 起 先 后 在 北 京 清 华 计 算 机 公 司 任 开 发 部 经理 、 清 华 紫 光 股 份 公 司 CAD 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 年 加 入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公司代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 ,MBA, 副 总 经 理 。1993 年 起 先 后 在 中 国 技 术 进 出 口 总 公 司 、 中技上海投资公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 年 2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社 保 股 票 基 金 经 理 , 特 定 资 产 高 级 投 资经 理 , 研 究 部 总 经 理 兼 特 定 资 产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 社 保 股 票 基 金 经 理 、 特 定 资 产 管 理 部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 社 保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兼 任 博 时 基 金( 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 年至 1999 年在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 年 8 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 、 债 券 组 合 经 理 、 社 保 债 券 基 金 基 金 经 理 、 固 定 收 益 部 副 总 经 理 兼 社 保 债 券 基 金 基金 经 理 、固 定 收 益 部 总 经 理 、固 定 收 益 投 资 总 监 、社 保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12 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兼任博时基金 (国际) 有限公司董事、 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徐卫先生 ,硕 士,副 总经 理。1993 年 起先后 在深圳 市证券管 理办 公室、 中国 证监会 、摩根斯 坦利 华鑫 基金 工作 。2015 年6 月 加入 博时 基 金管理 有限 公司 ,现 任公 司副总 经理 。 孙 麒 清 女 士 , 商 法 学 硕 士 , 督 察 长 。 曾 供 职 于 广 东 深 港 律 师 事 务 所 。2002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 监察法律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 、本 基金 基 金 经理 万琼女士,硕士。2004 年起先后在中企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夏基金工作。2011年加入 博时基金,历 任投资助理 ,基金经理助 理。现任博 时上证超大盘ETF 基金 (2015 年6月8 日 至 今) 、 博时 上 证超大 盘ETF 联接基金(2015 年6 月8 日至 今 ) 、博 时 上证自 然 资 源ETF基金 (2015 年6 月8 日 至今 ) 、 博时 上证 自然 资源ETF 联接基 金 (2015 年6 月8 日 至今) 、 博 时标普500ETF 基金、 博时 标普500ETF 联接(QDII) 基金的 基金经 理 (2015 年10 月8 日 至今) 。 本基金 历任 基金 经理 : 王政先 生,2012 年6 月至2012 年11 月担 任本 基金 的 基金经 理。 胡俊敏 女士 ,2012 年11 月至2013 年9 月 担任 本基 金 的基金 经理 。 欣 先生 ,2013 年1 月9 日至2015 年7 月7 日 担任 本 基金 的 基金 经理 。 方维玲 女士 ,2015 年5 月5 日至2015 年12 月23 日 担任 本基金 的基 金经 理。 5 、投 资决 策委 员会 委员:江向阳、邵凯、黄健斌、李权胜、欧阳凡、魏凤春、王俊。 江向阳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黄 健 斌 先 生 ,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1995 年 起 先 后 在 广 发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 广 发 基 金 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 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固定收益部总经理。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 固 定 收 益 总 部 董 事 总 经 理 、 年 金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 社 保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兼任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 年 起 先 后 在 招 商 证 券 、 银 华 基 金 工 作 。2006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 员 、研 究 员 兼 基 金 经 理 助 理 、 特 定 资 产 投 资 经 理 、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总监。 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价值组投资总监、 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欧阳凡先生,硕士。2003 年起先后在衡阳市金杯电缆厂、南方基金工作。2011 13 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曾任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 、 社 保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助理 。 现 任 特 定 资 产 管 理 部 总 经 理 兼 社 保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 社 保 组 合 投 资 经 理 助 理 。 魏 凤 春 先 生 , 经 济 学 博 士 。 1993 年 起 先 后 在 山 东 经 济 学 院 、 江 南 证 券 、 清 华 大 学 、江 南 证 券 、 中 信 建 投 证 券 公 司 工 作 。2011 年 加 入 博 时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现 任 宏 观 策略部总经理兼 兼 博 时 抗 通 胀 增 强 回 报 (QDII-FOF ) 基 金 、 博 时 平 衡 配 置 混 合 基 金 的 基金经理。 。 王俊先生,硕士,CFA 。2008 年 从 上 海 交 通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毕 业 后 加 入 博 时 基 金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历 任 研 究 员 、金 融 地 产 与 公 用 事 业 组 组 长 、研 究 部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研究部总经理兼博时主题行业股票(LOF) 基 金 、 博 时 国 企 改 革 股 票 基 金 、 博 时 丝 主 题股票基金的基金经理。 6 、上 述人 员之 间均 不存 在 近亲属 关系 。 11. 基 金 的 费 用 与 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 的费 用 (一) 、基金费用的种 类 1 、基 金的 管理 费; 2 、基 金的 托管 费; 3 、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信息 披露 费用 ; 4 、 基 金 的 证 券 交 易 费 用 及 在 境 外 市 场 的 交 易 、 清 算 、 登 记 等 实 际 发 生 的 费 用(out-of-pocket fees ) ; 5 、基 金投 资目 标 ETF 的 相关费 用( 包括 但不 限于 目标 ETF 的交 易费 用、 申 购赎回 费用等) ; 6 、基 金进 行外 汇兑 换交 易 的相关 费用 ; 7 、基 金的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 ; 8 、基 金份 额持 有人 大会 费 用 ; 9 、《 基金 合同 》生 效后 与 基金相 关的 会计 师费 、律 师费等 根据 有关 法律 法规 、《 基金合同》 或相 应协 议的 ,由基 金管 理人 按费 用支 出金额 支付 ,列 入或 摊入 当期基 金费用 ; 10 、 基金 依照 有关 法 律法规 , 在购 买或 处 置证 券时应 当 缴纳 或预 提 的任 何税收 、 费 、 征 费及 相关 的利 息、费 用和 罚金 ; 11 、基 金的 银行 汇划 费用 ; 12 、 并非 由基 金管 理人 或 托管人 造成 的 与 基金 有关的 诉讼 、追 索费 用; 13 、 按照 国家 有关 和 《基金 合同 》约 定, 可以 在基金 财产 中列 支的 其他 费用。 本基金 终止 清算 时所 发生 费用, 按实 际支 出额 从基 金财产 总值 中扣 除。 14 (二) 、基金费用计提 方法 、计提标准和支付方 式 1 、基 金的 管理 费 本基金 的管 理费 按前 一日 基金资 产净 值 0.6% 的 年费 率计提 。计 算方 法如 下: H =E× 0.6% ÷当 年天 数 H 为 每日 应计提 的 基金 的 管理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已扣 除本 基金 投资 于目 标 ETF 部分 基金 资产 净值 后的净 额,金额为 负时 以零 计 。 基金管 理人 对本 基金 投资 组合中 投资 于目 标 ETF 部 分的基 金资 产净 值不 计提 基金管 理费。 基 金的 管理 费自 基金 合同生 效日 起, 每日 计算 ,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 由基金管理 人向 基金 托管 人发 送基金 管理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 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 日内从基 金财产 中 一次 性支 付给基 金管 理人 。 若 遇法 定节假 日、 公休 假 等 , 支 付 日期顺 延。 2 、基金的 托管 费 本基金 托管 费自 基金 合同 生效日 起, 按如 下方 法进 行计提 。 本 基金 的托 管费 按 前一 日 基金资产 净值 的 0.25% 的 年 费率计 提。 托管 费的 计算 方法如 下: H =E× 0.25% ÷ 当年 H 为 每日 应计提 的 基金 托 管费 E 为前 一日 的基 金资 产净 值 已扣 除本 基金 投资 于目 标 ETF 部分 基金 资产 净值 后的净 额,金额为 负时 以零 计 。 基金托管 人 对本 基金 投资 组合中 投资 于目 标 ETF 部 分的基 金资 产净 值不 计提 基金托管费。 基 金托 管费 每日 计算 , 逐日 累计 至每 月月 末, 按月支 付 , 由基 金管 理人 向基金 托管 人发送基金 托管 费划 款指 令, 基金托 管人 复核 后 于 次月 前 5 个 工作 日内 从基 金财 产中一 次性 支取 。若 遇法 定节 假日 、 公 休日 等 ,支 付日 期顺 延。 3 、基 金合 同生 效后 的指 数 许可使 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 人与 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 订的 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 所规 定的指数许可使 用费 计提 方法 计提 指数许 可使 用费 。 上述“( 一 ) 、 基 金费 用 的 种类 ” 中除 基金 的管 理费 、 托管 费、 指数 许可 使用 费之外 的 费用 , 根据 有关 法规及 相应 协议规 定 , 按 费用实 际支 出金额 列入 或摊 入 当 期费 用 , 由基 金托 管人从基 金财 产中 支付 。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 的费 用 1 、申 购和 赎回 费率 表 1 : 基金 的申 购费 率结 构表 表:申购 费 率表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1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