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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在新型信息消费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还会有哪些措施?

近几年在新型信息消费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还会有哪些措施?

  工信部自2013年开始,积极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近三年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首先,持续完善政策体系。联合国家发改委出台《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印发《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国遴选了15个信息消费示范城市。随着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信息消费内涵和外延在不断扩展。从“信息的消费”扩展到“信息+消费”,带动了很多新型消费发展。比如电子商务。

  第二,加快提升产业供给水平。从2013年开始,联合发改委牵头做信息消费指导意见。面向生活类、公共服务类、行业信息消费等重点领域,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针对相应场景提升产业供给能力,开发创新产品和服务。连续三年遴选出286个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进行推广,培育信息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典型应用如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人力资源远程办公新模式、基于AI+大数据构建的个性化在线教育平台等。

  第三,优化信息消费环境。加强网络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对APP侵害用户权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创新监管手段,建立信用服务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基于市场主体信用的量化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目前,信息消费已成为有效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疫情期间,在线教育、网络医疗、直播电商等信息消费的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需求。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构建信息消费的大市场,进一步加大力度,从需求侧和供给侧共同发力,构建双循环发展的新格局。新格局也给我们一个更大的信息消费创新发展的机会。

  一是推动新一代信息产业的发展。中央深改委在6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这也是面向信息化、信息消费广大需求发展的趋势,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我们也将面向“十四五”积极策划、提升产业供给能力,以高品质的供给激发民众的消费意向。

  二是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引导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的消费领域融合,加快发展“信息+消费”,培育各类新模式、新业态。

  三是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管理规定。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银发族等群体,要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普及移动支付、网络安全等信息知识,营造“会消费”、“敢消费”、“愿消费”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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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未来有哪些新型职业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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