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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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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已于2016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5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回购议案,本公司将以授予价格1.203元/股回购激励对象所持的46,080股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完毕后10日内,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074,764,571股减至1,074,718,491股。

  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2016年5月20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合法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 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有效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开创大道2819号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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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签:深圳高新兴科技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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