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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9月24日讯 交通运输部今日通过网络举行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解读等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是发布会文字实录:

记者:近段时间输入性病例还在持续增长,请问交通运输部在做好秋冬季常态化疫情防控方面还有哪些举措和安排?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加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毫不放松、全面抓好交通运输行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场站、交通运输工具防控。指导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分区分级执行最新版防控指南要求,做好客运站等人员聚集场所体温检测,一旦发现有发热病人,按照已有工作机制及时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二是引导广大乘客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有序乘坐交通运输工具出行。

三是督促冷链物流企业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海关报关单据及检验检疫证明,如实登记装运货物信息、车船信息、司乘人员信息、装卸货信息及收货人信息等,不得承运无法提供进货来源的进口冷链食品。

四是继续落实外防输入工作要求,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执行公路口岸出入境运输“货开客关”措施,严格国际道路货运驾驶员全流程闭环管理,组织客运车辆“点对点”接运入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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