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瑞装备遭市场监管处罚 违规使用已终止专利发布广告
12月16日讯 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公布17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涉及医疗、房地产、食品等热点问题。
案例显示,福建省中瑞装备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福建中瑞装备”)在公司网站发布的广告中使用已经终止的水泥库清库机实用新型专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2020年7月,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不良影响,并处以罚款10000元。
截图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
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对广告主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广告内容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的;
(二)广告引证内容违反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
(三)涉及专利的广告违反本法第十二条规定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三条规定,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违反本法第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或者违反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广告发布者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福建中瑞装备官网显示,公司前身始于1986年,以福建水泥进行维修技改提供劳务服务为起点。2010年于福建省永安市尼葛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注册成立福建中瑞装备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总投资1.2亿元,员工300余人。
天眼查显示,福建中瑞装备法定代表人为郑学应,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机电一体化成套设备、高新技术新型材料、非标设备及钢结构件、专用汽车车厢改造的研发、生产、销售;设备安装和技术服务等。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广告宣传问题一直是商家被投诉的重灾区,很多商家存在一些宣传误区,导致投诉纠纷。严查严打非法广告,不容姑息。请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引以为戒、严格自律,依法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同时,望广大消费者加强甄别防范,共同打造和谐健康的宣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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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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