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周三)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9日(周三)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6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是,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方案。公司于2017年6月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并审议通过了申请继续停牌议案。因此,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6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资产为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交易标的属于医药制造业。一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珠海哈福得一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为梁竞辉。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可能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
公司与交易对方目前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公司将积极与交易对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沟通、协商及论证,尽早确定交易方案,并积极推进签署重组相关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包括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的具体进展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财务顾问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为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目前,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对相关实施方案、程序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同时,公司严格按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仍需要进一步商讨和论证,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公司难以按原计划最晚于2017年6月5日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申请股票复牌。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司特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的,公司将视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事项。如拟继续停牌推进重组,公司将在原定复牌期限届满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且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同时,公司承诺在股东大会通知发出的同时披露重组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相关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并承诺公司证券因筹划各类事项的连续停牌时间自停牌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若公司未能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或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否决前述议案的,公司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并披露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中国农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17年6月2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7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林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5日开市起停牌。根据相关,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9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
公司原预计在2017年6月5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各方尚需就交易方案进行进一步协商和论证,同时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和评估工作仍在有序进行当中,公司预计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方案并申请股票复牌。
鉴于公司正在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投资者利益,确保公平披露信息,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公司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公司股票于2017年6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争取于2017年7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