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002786)于2019年9月18日、2019年9月19日、2019年9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2。经核查,公司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中将公司列为国内某知名企业基站射频器件产业链中的主要供应商。该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对此公司进行核查,结论如下:
(2)2019年上半年公司在上述企业5G基站射频类结构件销售收入约为1.36亿元,净利润约为500万元。
4。经核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1。截止2019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28,404,490.52元,同比增加1.3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361,625.91元,同比减少1726.66%,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公司2019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19年半年度报告》。
2。公司已于2019年9月1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配股批复到期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9)。公司于2019年4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件许可[2019]394号)(以下简称“批复”),核准公司向原股东配售114,372,000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2019年3月15日)起6个月内有效。鉴于公司未能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配股发行事宜,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配股发行批复到期失效,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状况,统筹安排公司融资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后续若再推出融资计划,须重新履行审批程序。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配股批文到期失效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以及营运资金造成实质性影响。
4。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