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4、9号金融牌照申请指南!
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发牌及注册事宜之规定,任何人士进行受规管活动必须向香港证监会申领牌照。获发牌照的团体或个人即为“香港证监会持牌人”。
受规管活动有以下1-9类牌照:
第一类:证券交易
第二类:期货合约交易
第三类:杠杆式外汇交易
第四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第五类:就期货合约提供意见
第六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第七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
第八类:提供证券保证金融资
第九类:提供资产管理
已有现成香港公司提供以下全套资料:
1:注册证书(CR)
2:有效商业登记证(BR)
3:注册法团文件(NC1)
4:最新周年申报表(如有)
5:股东表,及股东董事变更文件(如有)
6:股东/董事身份证件影印件
7:专业持牌人士(必须,没有的话我们可以提供,但需要客户支付其相应薪金)
还没有注册香港公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起拟的公司中英文名称(中文可选择)
2:股东/董事身份证件影印件,股份/职务分配
3:注册地址
4:专业持牌人士(必须,没有的话我们可以提供,但需要客户支付其相应薪金)
提示:资料由客户提供并且须保证其真实有效性,否则由其,及必须配合我们工作人员签署有关文件,其余工作由我们负责协助处理.
瑞丰德永在全球47个地区设有办事处,拥有2600多名员工,服务超过50000多间公司,其中1500多间香港上市,及500多间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上市公司,财富杂志500强企业超40%及众多跨国知名公司。为企业的全球化发展,提供跨区域、跨领域一站式国际标准专业服务!
- 标签:
- 编辑:刘卓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