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起食品安全网_中国食品杂志社官网
中消协及各级消协组织还注重利用协会自有和网站,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在中消协信息网开设“2014春节饮食安全”、“关注儿童用品安全”等专题;在《中国消费者》开设食品专栏,2014年1-6月初布“食品安全”138篇,同期在《中国消费者》社网站布620余篇报道,内容涉及婴幼儿奶粉、肉蛋类、调味品类、快餐食品、冷冻食品、方便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糖果食品等,以及食品包装、食品标签、食品餐具、食品检测、食品标准、食品污染、消费知识、食品添加剂等,为消费者提供了丰富全面的食品安全信息。
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地方消协积极参与立法立规工作,强化食品安全制度保障。今年以来,中消协先后针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关于审理食品药品安全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等法律,提出意见和,并得到重视和采用。各地消协组织也积极参与地方有关工作,与相关立法机构、部门、行业协会合作,参与立法立规,进一步强化了食品领域的保障,以法律理论服务消费的能力得到不断加强。
发布科学消费信息,安全消费也是各级消协组织在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点。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1-6月,全国消协组织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50余篇。各地协会结合假期和时令性消费,有针对性地发布消费提示,如结合春节期间预定年夜饭、置办年货等发布“购买半成品年夜饭要提防风险”、“置办年货要食品安全莫忘记”、“过年吃喝行要擦亮眼”;结合中秋节发布“中秋佳节如何选购月饼”、“中秋将近,购买月饼需谨慎”;结合新《消法》的颁布,针对网上购物发布“未贴中文标签擅自分装网售进口食品要谨慎进口;结合端午节以及夏季饮食发布“端午节吃粽子当心返青粽导致铜中毒”、“啤酒消费注意安全”、“预防贝类毒素中毒夏季食用谨记安全”;结合“六一”儿童节发布“欢乐过六一勿忘饮食安全”;结合中高考发布“中高考生慎选补脑保健品”等。
同时,各级消协组织积极受理消费者投诉,妥善解决食品安全类投诉。2013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食品类投诉42973件,位居商品类投诉第四位,占全年投诉总量6.1%,较前一年下降1.1%。
董芳忠/摄
同时,各级消协组织还开展比较试验向消费者提供客观消费信息。今年以来,天津市消协开展了葡萄酒比较试验、广西省消委会开展了儿童食品(果冻、膨化食品、儿童饼干)比较试验,向消费者提供客观及时的消费信息。近期上海市消委会开展的茶叶比较试验发现,49件样品中,有18件样品虚假标注等级,将低等级茶叶标为高等级;另有13件样品存在虚标产区的问题,其中茶城和茶馆销售的茶叶虚标产区的情况更为严重,如将普通“龙井”标为“西湖龙井”,以此牟取高额不当利润。通过向社会发布比较试验结果,对指导消费者选择名实相符的产品和诚信经营的商家,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监督净化市场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发布信息 消费
监督体察 促进诚信经营
各级消协组织还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上半年,中消协应邀参加工信部、商务部、卫计委、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药监总局等六部门组织的全国乳制品企业的监督检查活动。同时还组织开展消费调查、消费者评议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责任。浙江、湖北等省市消协分别开展“老年保健食品消费情况调查”、“我消费我监督—食品企业消费评价活动”、“食品安全消费体察评议活动等”,通过调查和体察活动,将消费者的意见及时反馈相关企业,督促企业改进。
各级消协组织还带领消费者走品生产,实地考察监督食品安全状况。6月13日,中消协、市消协联合组织“食品安全消费者探访日活动”,邀请部分消费者代表和代表,考察蔬菜、肉类以及乳制品加工,对食品企业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进行了体验式监督。通过该活动,既向消费者宣传了食品安全消费知识,消除社会上对食品安全的一些。同时,通过组织消费者探访活动,调动和发挥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作为消费者的“娘家人”,消协组织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既是义务,也是代表消费者行使监督职能的体现。近年来,全国各级消协组织致力于加强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将认真受理食品质量安全投诉,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作为工作重心,积极关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着力推品科学消费教育引导,全面履行职责,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和消费教育引导工作,为我国食品安全发挥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任震宇/文
2: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市消费者协会组织消费者参观食品企业。
立法立规 妥善处理投诉
3:江苏省兴化市工商局消费教育进校园,增强孩子们的消费意识。
借力 开展食品宣传
1:市石景山区消费者协会走进社区宣传新《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