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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肥城农商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北京12月6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泰银罚字〔2019〕第8、9号)显示,山东肥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肥城农商行”)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泰安市中心支行依法对其处罚款23万元,并对1名直接责任人罚款1.45万元。

  经记者查询发现,山东肥城农商行成立于2016年5月18日,注册资本15亿人民币,刘贺磊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第一大股东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各持9.90%比例股份。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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