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第10+1区”商品房解冻 购房不计入深圳其他区限购范畴
12月2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了《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深汕特别合作区过渡期商品房销售的公告》。
公告指出,居民家庭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不得超过2套,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合作区持有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总套数只能1套。
居民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自取得不动产权利证书之日起5年内禁止转让。
而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不得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
2017年9月21日,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方案》,决定将合作区党工委、管委会调整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合作区也由此正式进入“深圳的全面主导期”。
由此,深汕特别合作区被称为深圳“第10+1区”,深汕合作区房地产市场也被“冻结”了两年。
上述《公告》指出,在合作区购买的商品住房不计入购房者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套数限购范畴;在深圳市其他区(新区)购买的商品住房、商务公寓不计入购房者在合作区购买商品住房、商务公寓的套数限购范畴。
此外,经深圳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执行深圳住房信贷政策。
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产耀东曾在2018年介绍说,到2035年,合作区规划人口达到150万(几乎相当于2018年深圳南山区的常住人口),考虑到对粤东地区的“虹吸效应”,合作区内的公共配套设施将按照300万人的标准配置。
在深汕特别合作区468.3平方公里的范围内,包括145平方公里的可建设用地。在深圳缺地、成本被推高的背景下,这一块飞地被赋予了承接、拓展产业转移的期待。从目前的产业布局情况来看,合作区内的主要产业项目的确来自于深圳其他区。
交通方面,今年9月,据深圳市轨道办透露,深汕高铁已作为近期建设项目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深汕高铁将是未来沿海高速铁路走廊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由深圳西丽站向东引出,途经深圳坪山站、惠州南站,至深汕合作区赤石站,与广汕铁路衔接,全长约86千米,全程直达时间预计在30分钟内。
随后不久,深圳地铁发布了《深汕高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配套专题标段招标公告》,标志着深汕高铁的前期工作又取得了新的进展。
深圳大学中国经济特区研究中心副主任袁易明曾在今年3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分析,未来几年的时间里,合作区需要解决交通、公共服务等问题,在医疗、教育、社区、环境等配套完善后,实现人真正愿意留下来,或许8到10年之后,合作区能够迎来更进一步的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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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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