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猪区域化和进出境管理:变“运猪”为“运肉”
7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部署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自去年8月非洲猪瘟疫情发生后,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目前来看,生猪产业链监管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有的地区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现象仍然比较普遍,生猪调运管理不够严格,屠宰加工流通环节非洲猪瘟检测能力不足,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不健全,防疫能力仍存在短板,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意见》从加强养猪场(户)防疫监管、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规范生猪产地检疫管理、加强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管理、加强生猪屠宰监管等十个方面明确了加强非洲猪瘟防控的具体举措。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一些生猪养殖场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有的养猪场虽有蒸煮设备,但设备简陋,环境卫生极差,不具备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条件,违反了餐厨废弃物集中定点处置的有关规定。严禁餐厨废弃物喂猪不仅能防止餐厨废弃物进入人类食物链,保证食品安全,而且对阻断非洲猪瘟、猪链球菌等动物疫情传播起到关键性作用。
因此,《意见》指出,加大对禁止直接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的宣传力度,对养猪场(户)因使用餐厨废弃物喂猪引发疫情或造成疫情扩散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并追究各环节监管责任。
在加强区域化和进出境管理方面,《意见》明确各地要推进区域联防联控,统筹抓好疫病防控、调运监管和市场供应等工作,科学规划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产业布局,尽快实现主产区出栏生猪就近屠宰。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奖补、贴息等政策,支持企业发展冷链物流配送,变“运猪”为“运肉”。
此外,《意见》指出要稳定生猪生产发展。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承担当地生猪市场保供稳价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市场流通能力、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调控保障能力。加强市场信息预警,引导养猪场(户)增养补栏。
同时,要加大对生猪生产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省级财政要通过生猪生产稳定专项补贴等措施,对受影响较大的生猪调出大县的规模化养猪场(户)实行临时性生产救助。金融机构要稳定预期、稳定信贷、稳定支持,不得对养猪场(户)、屠宰加工企业等盲目停贷限贷。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要在做好风险评估防控的基础上,简化流程、降低门槛,为规模养猪场(户)提供信贷担保支持。各地可根据实际,统筹利用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自有财力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户)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落实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政策,适当提高保险保额,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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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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