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的内涵
根据阿里研究院的认知,所谓“互联网 +”就是以互联网为主的一整套信息技术(包括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配套技术)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扩散、应用,并不断释放出数据流动性的过程。“互联网 +”对应的英文词为“Internet Plus”,“+”不是“加号”而是“化”。“互联网 +”各个产业,不是简单连接,而是通过连接,产生反馈、互动,最终出现大量化学反应式的创新和融合。
“互联网 +”各个产业是传统产业的在线化、数据化、金融化,只有将交易行为迁移到互联网上,才能实现“在线化”;只有“在线”才能形成“活的”数据,随时被调用和挖掘;在线数据随时可以在产业上下游、协作主体之间以最低的成本流动和交换,其价值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最前沿的技术和最创新的商业模式往往是共同演进的,商业模式的创新能把技术创新的价值最大化,技术的创新能够推动商业价值的无限放大。淘宝的商业生态和云计算、大数据的技术进步是紧密相连的。谷歌的成功也是商业模式和技术创新的同时成功。
2015 年 3 月 5 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到:制定“互联网 +”行动计划,“互联网 +”上升至国家层面,并逐步向第一二产业渗透。
2015 年 7 月 6 日,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 11 个具体行动。
(2)“互联网 + 流通”,意在通过电子商务改造流通模式,刺激信息消费,推动内需、外需增长,促进社会就业。
(3)“互联网 + 创新”,意在通过创新经营形态,促进中国的产业升级转型,继而提升中国在全球的经济地位。互联网公司提出的“互联网 +”,其特点是“轻资产 + 服务”。
(1)一派认知是“腾讯 +”,按照马化腾“连接一切”的表述可以理解为,通过 QQ 和微信平台,连接公共服务,提高社会运行效率。他们希望政府能够数据共享,让老百姓通过微信来办那些需要到政府才能办的事(比如微信签证),以此增强用户的黏性。
(2)另一派认知是“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一直在输出一种理念——云计算犹如水和电一样,是未来人类的必需品。其目的在于推销云计算,希望将中小企业、各种组织乃至各级政府都接入自己的云计算,进而完善自身的大数据资源。这两家公司其实都瞄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大数据资源。再过几年,世界上将没有什么互联网企业,只有数据企业,一个企业拥有的数据的“数量和质量”将决定其企业的价值。(《商业模式创新设计路线图》石泽杰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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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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