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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柳读书草根的力量:“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进历程及其中国命运——互

深柳读书草根的力量:“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进历程及其中国命运——互

  原标题:深柳读书草根的力量:“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进历程及其中国命运——互联网思想史的梳理

  “互联网”(Internet)是当今社会人们最熟悉的词汇,但其诞生和演变却充满混淆、争议和冲突。论文深入考察互联网50年发展历程,辨析“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的演进历程、内涵变化和历史争议。“互联网”(Internet)概念的历史,是一部技术创新和扩散史,也是一部时代文化和思想史。无论在全球还是中国,这个概念的演进如同互联网本身的发展,体现了自由开放、去中心化和用户驱动等自下而上的草根力量,始终与权威、和商业等自上而下传统体制的力量展开博弈与竞争的特点。考察这个概念走过的不平凡历程,可以更深刻地理解互联网的本质,汲取中外经历的教训,弥合自上而下的精英人士和自下而上的普遍大众之间的认知鸿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未来的挑战。

  互联网早已深刻融入我们日常的社会与生活之中,“互联网”这个词汇也在我们生活中逐渐成为一个耳熟能详的概念,以至于我们习以为常,对其定义和内涵完全不假思索。然而,“互联网”这个概念历来多争辨,权威专家的理解未必比普通民众更正确,专业人士或许更容易钻入象牙塔,背离技术发展和互联网的真正初衷。毫不夸张地说,“互联网”(Internet)概念的演进史就是一部互联网的发展史。它不但是一部充满进化和变迁的历史,还是一部充满了自下而上民间草根力量与自上而下专家群体的论争与博弈的历史。

  “Internet”一般被认为是“INTERconnected NETwork”这两个词语的复合词,或者是internetwork和internetworking的缩略词,也曾被指代Net或者network。关于“互联网”(Internet)的定义,可谓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截至目前,最清晰和权威的定义有两个,虽然相隔时间不短,但这两个定义基本界定清楚了互联网概念的核心内涵,起到了正本清源的作用。尤为关键的是,这两个定义的产生均富含“互联网”特色,是基于富有代表性的群体达成的共识,而非某位专家的个人认定,更不是少数专家“闭门造车”的产物。

  一个定义,是最贴近互联网精神的知识协作平台——维基百科对“互联网”(Internet)的最新定义;另一个定义则是1997年出版的《互联网简史》中包含多名互联网之父在内的互联网先驱们的集体共识。这两个定义都明确了互联网的基本技术特性和核心要点。

  维基百科将“互联网”(Internet)描述为:“互联网是使用互联网协议套件(TCP/IP)连接全球设备的互联计算机网络的全球系统。它是一个由本地及全球范围的私有、公共、学术、商业和政府网络组成的网络中的网络,通过各类电子、无线和光纤网络技术相连。互联网承载着广泛的信息资源和服务,如万维网(相互链接的超文本文档和应用程序、电子邮件、电话服务和文件共享。一些出版物不再将互联网(internet)大写。”

  《互联网简史》对“互联网”的描述如下:1995年10月24日,联邦网络委员会(FNC)一致通过一项决议,对“互联网”一词进行了定义。该定义是在与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社区的成员们共同协商之后确立的。决议中提出“互联网”是指:“符合以下条件的全球信息系统:1.根据网络间协议(IP)或其今后的扩展协议/后续协议,由一个全球独一无二的地址空间逻辑地连接在一起;2.能够支持使用传输控制协议/互联网协议(TCP/IP)套件或其今后的扩展协议/后续协议,和/或其他与IP兼容的协议之通信;3.公开或私下地提供、使用本文中介绍的相关基础设施上分层的高级别服务,或使这些服务可访问。”

  显然,第一个概念相对通俗易懂,体现了维基百科平台上动态演变的最新成果,融合了专业和大众、专家和爱好者共同编辑和博弈的结果,富有全球“众包”的互联性。第二个概念则相对具技术性和专业性,基本代表了当时全球学界和技术社群的共识,迄今依然适用。虽然两者的措辞不太一样,内涵却是一致的,既跳出了不同历史阶段的概念差异,更跳出了各种意识形态的纷扰和争端,给出了简单清晰的几个核心要点:1.互联网是指通过TCP/IP联接而成的一个全球网络系统,是一个代表整体性的概念;2.互联网包括了由商业、政府、学术、公共等各种产权属性不同的连接网络的网络,只要连到互联网就成为其中的一部分;3.互联网上所承载的各种服务,是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此之外,在《大英百科全书》中,迈克尔·亚伦·丹尼斯(Michael Aaron Dennis)与罗伯特·卡恩(Robert Kahn)将互联网(Internet)定义为:“一种系统体系结构,通过允许世界各地的各种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彻底改变了通讯和商业方法。”在《剑桥词典》中,互联网(the internet)被定义为:“世界各地联网的大型计算机系统,它允许人们共享信息和相互通信。”《新华字典》则将互联网定义为:“由若干个电子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的网络。”《牛津词典》给出的定义是,互联网是提供各种信息和通信设施的全球计算机网络,由使用标准化通信协议的互联网络组成。与维基百科相似,技术百科(Techopedia)认为,互联网不仅是一个全球连接的网络系统,使用TCP/IP通过各种媒体传输数据,它还是一个全球交流网络,包括私人、公共、商业、学术和政府网络,通过向导、无线年确定的定义,迄今没有本质性变动,主要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互联网商业化浪潮崛起,互联网的形态和全球化的格局初步确定,互联网不再是当年单一的阿帕网或者以美国为核心的网络,真正演化为一个覆盖全球、庞大且复杂的“万网之网”。一个真正的网络,里面既包括了各国国家的政府网络,也包括了各种商业性质的网络,还包括了各大高校和公共领域的各种非商业性网络。每一个网络既相对独立,又是整个网络的组成部分,每一个网络都有自己的产权、使用目的以及自主的治理机制,同时,还必须融合在整个互联网的基本标准、规范和体系之下,脱离了整体就不是线月,《今日美国》(USA Today)“新7大奇迹”评选结果公布,“互联网”名列其一,预示着它将引领“时代”的趋势和巨大潜能。

  不得不承认,互联网(Internet)的概念迄今依旧模糊,其内涵在历史上经历了不同的变化。如有人深究“什么是互联网(Internet)?”或许专家都很难说清楚,甚至越说越复杂。如果咬文嚼字,想辨析清楚“互联网”(Internet)的概念,Internet、INTERNET和internet之间的差异,以及ARPANET、NSFnet等的区分实在很费脑筋。主要问题在于:

  学界的专业界定与民众的概念认知之间存在极大的鸿沟,甚至一些人从专业角度进行混淆,人为制造了巨大的混乱;2.互联网(Internet)概念本身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就呈现出极大的差异,不同时期的概念指向均可能不同;3.今天依然没有解释清楚在正式和非正式概念之间存在的差异与矛盾。

  在互联网早期行动者的描述和流行文化中,互联网通常以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来定义。这个框架被早期的定义者普遍认同,并试图对网络硬件和软件的起源作出解释。此外,关于互联网相对同质的创新轨迹描述则忽略了世界各地决策者所做选择的异质性。在西方文明的发展脉络下,人们深信所有事物都有一个可以被标记为开始的点,一套互联网论述的创世纪范式(genesis paradigm)自然有其合理性基础。在诸多互联网著作、学术期刊及回忆录中,在不同角度的讨论范畴下,互联网的起始点始终处于“流动”状态。有些著作可追溯到查尔斯·巴贝奇(Charles Babbage)和艾达·洛芙莱斯(Augusta Ada Lovlace)的差分和分析引擎,以及用于生产标志着计算机出现的电子数字积分计算机(Electronic Numerical Integrator And Computer,ENIAC);约翰·马科夫(John Markoff)则以推动计算进入网络化时代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工业-军事综合体,允许数字流量的加密循环出现为起点;还有一些论述则集中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和反文化,以及使互联网的物理传播成为可能的全球信息结构和基础设施的生产等。

  《百年孤独》的开篇语有云:“这块天地如此之新,许多东西尚未命名,提起它们时还须用手指指点点。”互联网的诞生像极了创世纪,起初没人把它当做大事,就连创造互联网的人也没预料到它后来会有如此大的影响。如同常理,人总要出生后才起名字,互联网同样如此,在诞生初期并不存在“互联网”(Internet)这个名字,后来才逐渐成形,起初的称呼就像人的小名一样,特指却随性,甚至杂乱无章。

  1962年8月,美国信息处理技术处(Information Processing Techniques Office,IPTO)首任处长利克莱德(J.C.R. Licklider,1930-1990)撰写了一系列备忘录,阐述了“银河网络”概念,这是首次对通过网络实现社会互动的描述。1966年底,美国互联网之父拉里·罗伯茨(Larry Roberts,1937-2018)加入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dvanced Research Projects Agency,ARPA),并发展出“计算机网络”的概念。1967年,罗伯茨开始筹建“分布式网络”,在1968年提交的研究报告《资源共享的计算机网络》中提出建立阿帕网的构想,使“ARPA”的计算机达到互相连接以共享彼此研究成果的目的。同年,约翰逊总统在签署的《公共广播法》上说:“我认为我们必须考虑新的方法来建立一个伟大的知识网络,不仅是一个广播系统,而且是一个采用个人可以使用的各种发送和存储信息的方法。”这种想法对建立一种“全球计算机网络”(global computer network)有一定启发作用。

  在反战活动高涨与学生频发的背景下,美国国防部逐渐缩减项目开支,对以促进学术合作为目的之项目进行拨款的可能性大为降低,然而,阿帕网的项目拨款不减反增。史蒂芬·卢卡西克(时任ARPA副主任)认为,分组交换(即包交换)能让网络在遭到破坏时仍然具备强大的生存能力,是使阿帕网项目获得大量资金的理由。换言之,卢卡西克认为阿帕网的建立有明显的军事目的。这种观点引发了互联网是否与核战有关的口水战。

  1970年,阿帕网首个网络节点在东海岸地区建立。阿帕网项目直接推进了互联网络协议(internetworking protocol)的开发,通过该协议,可以将多个独立的网络(networks)连接到一个网络(network)中。

  正如Xerox成为复制(copying)的动词一样,“Internet”也成为与计算机网络(computernetworks)相关的通用术语。在20世纪70年代,尽管独立的计算机已经开始接入网络,但网络之间不能相互通信,美国的阿帕网及英国的NPL网络均无法与其他类型的计算机网络进行交流。建立一个统一的标准,解决不同网络之间的数据转换,并将它们连接到更大的网络中,这个过程被称为“internetworking”或“internetting”,然后产生了以动词形式出现的“internet”。

  1972年,美国计算机科学家、TCP/IP协议的共同发明人鲍勃·卡恩(Bob Kahn,1938-)加入DARPA不久,首次提出“开放式体系结构网络”的概念。这项工作最初是分组无线电项目的一部分,后来成为一个独立项目,被称为“internetting”。

  1973年12月,文顿·瑟夫、约根·达拉尔(Yogen Dalal)和卡尔·桑夏(Carl A. Sunshine)在互联网传输控制程序规范(RFC 675)中,第一次以“internet packet”的书写形式使用小写的“internet”,并将“internet”一词用作“internetworking”的简写,在RFC档案中又重复了这种用法。值得注意的是,“internetworking”是“将不同类型的网络互连以建立一个大型的全球网络”的概念,这样任何一对连接的主机都可以交换数据包,由此产生的互联网络系统称为“internetworking”,或简称为“internet”。“internetworking”是“inter”(之间)和“networking”两个词的组合,而不是“internet working”或“international network”,因此,此时的“internet”是作为一个动词而不是名词被使用。

  自20世纪70年始,大量新的网络不断涌现,包括计算机科学研究网络(Computer Science Research Network,CSNET)、加拿大网络(Canadian Network,CDNET)和成立于1981年的合作性质的美国大学计算机网络BITNET,以及美国科学基金网络(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 Network,NSFNET)。1975年7月,阿帕网被移交给美国国防部通信局管理,阿帕网不再是具有实验性和独一无二的网络。1981年,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对计算机科学网络(CSNET)的资助,进一步扩展了阿帕网的接入。1982年,互联网协议套件(TCP/IP)被标准化,这使互联网络(interconnected networks)在全球范围内的扩散成为可能。

  大致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大写的“Internet”开始由美国政府资助的专用网络变成了边界逐渐消失的国际性网络,开始了“去中心化”转向,直到1990年代被最终确定下来。这反映了最初的“Internet”确指美国政府资助的“那个”网络。

  从1989年CERN开放了其第一个外部TCP/IP连接和澳大利亚大学加入了使用IP协议统一其网络基础设施,到1980年代互联网在亚洲的渗透,基于TCP/IP协议的互联网逐渐走向全球。国家科学基金会(NSF)充当了如今互联网概念的催化剂。NSFNET为美国超级计算机网站的研究人员提供访问,1986年TCP/IP网络接入再次得到扩展。NSF没有从每个机构到超级计算中心进行物理通信连接,而是启用了“连接链”(linkedchain),机构将连接到与他们“相邻的”计算中心,这些计算中心再连接到中央超级计算中心。这种开始扩展到计算机网络的全球网络,允许位于世界任何地方的计算机相互通信,共享存储各种计算机“服务器”上的信息。此时的互联网不受任何官方机构的管辖,只有一些组织致力于使其更易访问和更有用。NSF不断升级其骨干网络,NSFNET被广泛使用。1990年,NSFNET取代了阿帕网,成为互联网的骨干网络,阿帕网正式谢幕。

  由此可以看出,NSF将“Internet”从美国政府手中解放出来,自下而上地推动了“Internet”概念的演进。

  FNC在1995年10月24日的决议中对“互联网”之定义一直沿用至今。尽管自1990年代中期开始,人们公认的互联网已基本形成,但仍然还留有不少进化中的“尾巴”。比如,一直到2016年9月30日,美国政府才正式将互联网域名管理权移交给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The Internet Corporation for Assigned Names and Numbers,ICANN)。

  毋庸置疑,美国在互联网的早期阶段占据着得天独厚的优势,保持着对互联网治理的单边控制。在网络空间中,每一台计算机都有一个专属的IP地址,每一个国家所拥有的IP地址数量关系到该国在网络空间中的地位。IP地址的分配权与国际互联网根域名的控制权是构成网络资源分配权力的两个主要部分,域名系统为互联网的稳定运行提供了基础保障,域名根服务器则是这个系统最基础的支撑,它们自然成为美国政府极力争夺与控制的对象。表面上看,域名是由美国两家独立机构——互联网数字分配机构(The Internet Assigned Numbers Authority,IANA)和网络解决方案公司(Network Solutions Inc,NSI)所控制,事实上,美国政府一直掌握着对互联网域名与根服务器的控制权。随着互联网作为战略资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美国对互联网关键资源的垄断地位遭到其他国家的反对。迫于国际压力,美国在1998年发表的互联网域名与地址管理中,提倡由民间组织主导互联网的管理,非盈利性国际组织——ICANN应运而生,不过它由美国商务部授权,是在与美国商务部所达成的谅解备忘录的基础上运行的。

  尽管TCP/IP协议后来成为全球通用的互联网技术标准,过程却充满辩论与争夺。在20世纪70年代,施乐网络系统(XNS)、IBM的系统网络工程(SNA)及国际电信联盟(ITU)的“X.25”网络协议等都对美国国防部及阿帕网成员所支持的TCP/IP协议进行与抗衡。

  通过这段历史的详考,可以再次验证:是自下而上的实践本身推动了“Internet”概念的演进。“历史是人民创造的”,在互联网领域同样如此,是大众造就了互联网的奇迹和“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的内涵。

  早期的互联网由军事科学综合体创造,到20世纪80年代受到美国反主流文化的强烈影响,20世纪90年始互联网商业化促成了新的商业监督制度的发展,如今网络已经完全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当代的互联网概念已完全超越了初衷,转向更为复杂的社会想象。未来,随着技术创新的突破,互联网必将出现重大的内涵和外延的变化。比如,就技术层面而言,作为互联网概念核心的TCP/IP协议能够永恒吗?一旦出现新的协议代替TCP/IP协议,那么互联网的概念又该如何演变呢?再如,随着5G到来,美国等国家的和意识形态干预越来越强烈,互联网会不会因此而走向?若一语成谶,互联网又该何去何从呢?这些都是留给未来的疑问,不仅是对技术专家研发智慧的考验,也是对各国家智慧的考验,乃至对整个人类的智慧考验。

  互联网于20世纪60年代诞生,从20世纪90年始被广泛使用,不少与互联网相关的新词曾红极一时,却只是昙花一现,曾感觉恰如其分的一些新术语很快被证明不足以涵盖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内容。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期,信息高速公路(Information Superhighway)这个词由美国前副总统戈尔(Al Gore)推广,帮助人们想象互联网对日常生活的帮助。但很快就过时了。再如“internet”这个词刚出现的时候是小写的,自20世纪80年代互联网协议套件(Internet protocol suite)的广泛部署以来,互联网工程任务组(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IETF)、互联网协会(Internet Society)、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以及W3C等其他机构持续不断地使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Internet),并将其视为英语中的专有名词。根据1974年牛津英语词典的解释,小写internet指的是任何由多台计算机连接而成的网络。而全球网络(global network)通常使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the Internet)。需要注意的是美国英语词典负责人凯瑟琳·康纳·马丁(Katherine Connor Martin)所言:“我们在谈论互联网时使用‘the’,这也使首字母大写的用法得以延续,同时,大多数被引用的历史来源也都使用大写形式的Internet,因为人们用它来指称其中一个具体的网络。”据谷歌技术人员、网络专家鲍勃·怀曼(Bob Wyman)称,“i”应该大写,用以明确互联网,也就是由阿帕网(Arpanet)演变而来的全球网络和任何通用互联网或连接多个较小网络的计算机网络之间含义的差异。怀曼还强调,如果你从不把互联网这个词的首字母大写的话,那只是说明你根本不了解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与小写的互联网之间的技术差异。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作为专有名词,不再指向任何计算机网络,而是我们如今正在使用的这个网络。如同美国的“宪法”这个词,如果用首字母大写“the Constitution”,专指美国宪法;首字母小写“constitution”,则是像宪法这样的一种普遍事物。

  在阿帕网过渡到现代意义的互联网之前,“internet”一词作为首字母小写拼写是“internetwork”的常见简短形式,通常当作普通名词使用,这种拼写和用法在关于“网络”(networking)的讨论中仍然可以找到,而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则仍然被视为专有名词。在早期的档案资料中这种区分比较明显,但没有形成统一的使用标准与规范。例如,在1989年的《IBM TCP/IP教程和技术概述》一书中,作者提及internetwork与internet这两个词只是相互连接的网络(interconnected network)的缩写,当使用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时,指代全球互联网络的集合相互连接的网络。在逻辑上,全球互联网络的集合(Internet)是一个相互连接的网络(internet),但是,一个相互连接的网络(internet)却不是一个全球互联网络的集合(Internet)。通过对互联网协议标准征求意见的文件之考察,发现“internet”作为一个名词一直是以“网络互联”(internetworking)缩写的方式被使用,且具有复数形式。

  随着互联网协议背后的推动力不断增强,人们普遍将“网络互联”的结果视为一个独立的存在,互联网(internet)成了一个既可以指代一般意义上的任何通过网络互联的计算机网络集合,也可以代表特定意义上与阿帕网互联的计算机网络集合,包括之后的NSFNET名词。在语言学领域,首字母大写的拼写方式往往被用于专有名词,突出某种特殊性,而其他表示普遍事物的名词则为小写形式。首字母大小写还是一种非常重要的语法规则。从结构主义语言学角度而言,这种规则既是权力作用下的产物,又制造出一种权力。小写字母的使用可以成为一种挑战文本结构的方法。此外,时代背景或许也能对上述现象的产生做出部分解释,从殖民时代大写的白人与小写的黑人到现代大写的官方机构与学术头衔,使用大写彰显出思想、地位、人际关系,以及话语权上的权力结构。

  关于互联网的首字母大小写的争论,至少从2002年就开始了。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传播学教授约瑟夫·图罗(Joseph Turow)把自己新书里的“Internet”全改成了“internet”,还得到了麻省理工学院出版社责任编辑的支持。图罗教授给出的理由是,把互联网这个词首字母大写,看起来与某个商品品牌相似,就好像是用舒洁(Kleenex)代替纸巾、用北极牌(Frigidaire)统称冰箱、用邦迪(BAND)泛指创可贴一样,有一种将公有物私有化的感觉。他认为:“至少在哲学上,互联网不应该被任何人拥有。”因此,从“Internet”变成“internet”,不仅是一种语言学现象,还反映出一个根本性问题——应该如何理解互联网?如利克·列文(Rick Levine)等人在《互联网的本质》一书中所言,人们对互联网的渴望出现在一个管理高度发达的时代。同时,作为20世纪独特的产物,“管理好这个世界”的观念主要来源于美国。然而,在现代性之后,在符号消费的景观之下,在大型集团垄断绝大部分互联网流量、主流媒体机构主导话语权的年代,部分学者正在重提互联网公共性问题。这是一种从管理控制转向协商的过程,也是从(美国单方面)监控到全球共同治理的诉求。从大I变成小i,是在强调互联网的公共性,互联网已成为大众生活的必需品,应该属于所有人。它不再是政府项目,也不是某个商业品牌,不应被某个政权、某家企业所占有,有一些评论员甚至将去大写化(de-capitalization)视为一种选择。

  语言的变化(Language change)是指语言的语音、形态、语义、句法和其他特征随时间所产生的变化。它由历史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和进化语言学研究组成。语言学家约翰·莱昂斯(John Lyons)指出,任何适用于语言变化的评价标准都必须基于对一种语言在使用它的社会中被要求实现的各种功能去认识。美国语言学、传播学者家苏珊·哈林(Susan Herring)认为,语言变化正受到互联网使用的影响,电子语法(e-gramma)会对互联网用户的语言表达和语言本身带来变化。她检索牛津英语语料库后发现,在2000年至2012年之间,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Internet)的使用率比小写的“互联网”(internet)多一倍,然而,从2012年开始,“Internet”的领先优势急剧缩小,直到2015年底,“internet”已经逐渐追平“Internet”。有语言学家认为,这是现代语言发展的必然趋势,即越简单越好用,如电子邮件“electronic mail”被简化为“e-mail”,再后来,连字符“-”也被扔掉了,“email”成为通用写法。该写法的确立主要受2011年美联社(Associated Press,AP)发布的Associated Press Stylebook的影响,规定将“e-mail”一律改写成“email”。美联社还宣布,2016年的美联社样式手册将不再使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同年5月,纽约时报(New York Times)也宣布,将遵照美联社(AP)的写法,将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改为小写。CNN和CBS新闻在线采用了小写拼写,包括许多海外新闻来源。然而,最保守的美国出版物仍然采用“首字母大写的互联网”作为标准拼写。对于编辑人员而言,当然希望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这样读者的注意力将被导向内容而不是格式。目前,对于“互联网”拼写的大小写问题主要取决于行文的情境脉络或编辑政策上是否要求正式、规范性使用与非正式语言的使用。苏珊·哈林认为,在语言变革原则的推动下,小写版本的互联网最终将赢得胜利。但是,事实上,目前大写依然占据了绝对主导。全球网民的惯性和偏好依然主导了最终的格局。

  从认知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在英语阅读中,大写字母就好像道路上突然出现的减速带,非常影响读者阅读和理解的效率,尽管这仍然符合于一种实用主义原则。基于一种现代主义传统,人们总是倾向于将新出现的事物大写,随着该事物被普遍接受后,又开始转向小写。

  如今,对首字母大写的Internet与小写internet区分的争论已经不合时宜,因为我们已经无法对所谓的“这个互联网”与“那个互联网”进行区分,所有人使用的都是同一个普遍存在的互联网。也许不远的将来,小写的“互联网”(internet)将真正成为全球统一的用法。所幸对中文来说,不存在首字母大小写的区分,我们只是目睹了“因特网”这个名词的推出及消失。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应相关部门强制“规范化”要求,大量图书、期刊和报纸等都把“互联网”改成了“因特网”。因此“因特网”这个名称还留存在中国很多印刷品之中,将作为一份独特的历史现象被久远地保存。

  50年前的互联网还名为阿帕网(ARPANET),只是诸多网络中的一个,并无任何特别之处,根本看不出它有一天能够一统天下。从20世纪60年始,计算机数据通讯网络如雨后春笋般涌现。20世纪70年代,各大厂商看到了商机,想在这个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纷纷推出了各自的网络架构体系和标准,如IBM公司的SNA,Novell IPX/SPX协议,Apple公司的AppleTalk协议,DEC公司的DECnet及阿帕网的TCP/IP协议。20世纪80年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各种协议超过100种以上。由于多种协议并存,网络日趋复杂。厂商之间的网络设备大部分不能兼容,很难进行通信。网络之间互联的障碍,同时影响着产业正常发展,解决网络之间的兼容性问题成为当务之急。

  国际标准化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ISO)义不容辞,广邀相关各方制定标准,制定过程充分开放,大家集思广益,不断完善,也相互妥协。1978年2月,在美国华盛顿特区,法国的休伯特·齐默尔曼(Hubert Zimmermann)提出了最初的OSI模型草案,并在1984达成了正式的国际标准,即开放系统互连参考模型(OSI RM)。

  OSI的出台,取得了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欧洲国家更是主要推手。大多数权威及专家相信OSI肯定会一统江湖。该模型遵循了以下原则:各个层之间有清晰的边界,实现特定的功能;层次的划分有利于国际标准协议的制定;层的数目应该足够多,以避免各个层功能重复。OSI很快成为计算机网络通信的基础模型。

  1983年美国国防部全面采纳TCP/IP,接下来的NSFnet也全面采纳TCP/IP。可以说,OSI具备了理应成功的一切要素。然而,权威及专家错了。虽然早期有美国政府的大力支持,决定最终结果的却是自下而上的市场和消费者,因此,美国阿帕网使用的私有协议TCP/IP脱颖而出。

  OSI技术上虽然更完美,但是太复杂,实现成本太高;TCP简单易用,成本低,技术上能满足用户需求(当然也因为简单遗留了不少问题,尤其是安全问题)。国际标准化组织、诸多重量级国际以及权威专家和厂商,最终输给了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他们钦定的标准之外,TCP/IP模型胜出了,最终成为事实上的标准。这场协议大战到20世纪90年代方尘埃落定,ISO将TCP/IP纳为国际标准。

  OSI已彻底从市场上消失,只存在于各种计算机网络的教材中。OSI优秀的思想和技术对于学生们研究、学习和参考具有独特的价值,也是人类的知识财富,这一点不可否认。

  “互联网”(Internet)的名称,虽然与技术标准无关,但过程和结局却与OSI和TCP/IP之争有着异曲同工之妙,背后的逻辑完全一样,都是自下而上的市场力量战胜了自上而下的传统精英力量。

  虽然,1994年4月20日中国才完成互联网的全功能接入。但是,中国学术界对于网络(Network)的研究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经开始,包括对ARPA网的跟踪。海外留学生很早便接触到互联网应用,而计算机媒体和商业媒体在国内互联网发展初期就开始了相关报道,只是尚缺乏权威文献考证“互联网”这个概念何时在中国出现。

  1994年之后,关于“Internet”的中文命名各自登场。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及计算机网络的专业刊物中,出现了诸如国际互联网、互连网络、网际网、计算机国际互联网等十余种对大写Internet的中文译名。

  在1993年举行的第八次全国计算机安全学术交流会中,清华大学综合信息网络技术研究所的胡道元教授将“INTERNET”描述为计算机互连网络;国家科委科技信息司的陈通宝在1994年的《中国信息导报》中将“Internet”定义为“互连网络”;中国科学院高能所计算中心的郑国瑞在1996年的《计算机自动测量与控制》期刊中认为,“互联网”(Internet)这个网络名称含义就说明了“Internet”是由各个网络互相联接而成的,使用“联接”一词包含有网络间的相互连接是多种多样的,不仅是直接的物理连接,而且需要有不同软件支持相应的连接等含意。

  “因你们而特别的网”——这是二十几年前互联网的广告词,1997年Internet被称为“因特网”。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郭良曾指出,如果要评出1997年在中国的电脑网络这一行中发生的事情,也许再没有什么比“因特网”的出现更加引人注目了。在“Internet”被正式命名之前,除了各种中文译名的混用,一些计算机网络专业期刊通常会直接使用英文。由于要满足非专业的一般读者理解,以及政府部门正式文件书写规范等需求,全国科技名词委专门召开了四次会议,先后聘请了几十位专家反复研讨“Internet”的命名问题。中国对于“Internet”的命名主要受到来自三个方面的影响:大写“Internet”与小写“internet”之间的区别,“国际性”与“多国性”之间的区别,以及特定的命名原则与方法。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通过一套对科技名词术语明确的审定原则,按照音义结合的方法将“Internet”命名为“因特网”。1997年7月18日,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在北京发布第一批推荐使用的信息科学新词,明确将“Internet”的中文名认定为“因特网”,专指“全球最大的、开放的、由许多规模不等的计算机网络互相联/连结而成的网络,并注释它是由美国阿帕网(ARPAnet)发展而成”。而小写internet作为internetwork的缩写/简写是“泛指由多个网络互连而成的计算机网络,它在功能和逻辑上组成一个大型网络,可以被通称为互联网络或互联网”。在“国际性”与“多国性”方面,尽管作为internetwork的简写,“internet”本身并没有包含“international”的意思在早期RFC档案中已得到证实,究其实质还是“泛指性名词”与“专有名词”之争。

  1990年6月23日,国家科委、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新闻出版署联合通知:各新闻单位要通过各种传播媒介宣传名词统一的重要意义,并且,带头使用已经公布的名词;各编辑出版单位今后出版的有关书刊、文献、资料,要求使用公布的名词,特别是各种工具书,应该把是否使用已公布的规范名词作为衡量该书质量的标准之一;凡已公布的各学科名词,今后编写出版的各类教材都应遵照使用。经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自然科学名词具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全国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新闻出版等单位自应遵照使用,严格按照科学规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将“Internet”译为“因特网”。《大众日报》宣称,从1997年8月3日起该报凡需使用Internet中译名时一律使用“因特网”,并敬告该报读者监督。2002年,《现代汉语词典》在增补本中遵照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对“Internet”的命名意见,将“互联网”(internet)定义为“由若干电子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而成的网络”;“因特网”是目前全球最大的一个电子计算机互联网,是由美国的ARPA网发展演变而来的。2007年,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和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作为主要起草单位,由郭亮、王妮娜、聂秀英和赵锋等起草人推荐将通信名词术语“Internet”对应的中文“因特网”制订为国家标准,并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于2016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然而,博弈并未结束。1999年,清华大学外语系的史光筠在《也谈名字与精神》中将“因特网”与“互联网”之间的问题看作是语言学上的问题,而把“精神”搁置。如其所言:“翻译规则不像自然规律那样能够独立于人类的主观认识和意愿之外,而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约定俗成,随社会、语言、科技的发展而发展的东西。”他所忽略的是,一个词汇的命运,所昭示着的正是丰富的时代内涵,词汇可以强行改变,但这种内涵任何人都不可能更改,这种内涵所体现的正是互联网精神。互联网实验室创始人方兴东也在同年发表的《名字与精神之间》一文中指出,“互联网”这个名字来自于网络自身,有着独特的生命力。互联网最根本的特性就是它的平识。“补一手”的“因特网”完全忽视了这股网络的内在力量。“因特网”的贸然介入不但没能统一名字,反而陡增了混乱和噪音。

  通过对知网上所发表之学术期刊按照关键字“互联网”“因特网”和“Internet”进行查询,结果显示

  ,以“Internet”作为关键词所检索出的文献开始于1991年,文献数为1篇;“互联网”的文献见于1996年;内含“因特网”关键词的论文则出现于1997年,与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提出“因特网”的时间相符。从三者之间关注度指数的发展趋势看来,“Internet”的关注度呈现稳步上升态势,2015年后快速增长;与“Internet”相似,以“互联网”为关键词的论文并没有因为“因特网”而消失,反而处于持续稳定增长状态;而“因特网”这个“标准”译名的演进则相反,自1997年出现,以2000年为引爆点,之后关注度指数逐年下降。诚如郭良所认为的那样,如果科技语言与日常语言不同,可以预先规定,那么,这种规定也应该在人们的约定俗成之前。

  类似案例并不少见。与“Internet”命名相伴而生的还有“E-mail”的争论。在1997年之前,许多报刊在介绍计算机网络的文章中通常会使用“电子邮件”这个专业术语。在1997年之后某些宣传媒介上开始将“电子邮件”改为“电子函件”,理由是邮政部门规定的邮件包含了包裹,而“E-mail”却只是信函,不是包裹。与“Internet”一样,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第一批信息科学技术推荐译名中,将“E-mail”定名为“电子函件”,引发许多异议。之后,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在1998年7月8日公布的第二批信息科学技术推荐译名中公布了两个与“E-mail”相关的新译名,即“mailexploder”与“mailinglist”分别称为“邮件分发器”与“邮件发送清单”。作为对“E-mail”原有译名的补充,意味着“E-mail”可以被称为“电子邮件”。2006年3月14日,以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为起草单位,吴庆宝与王静为起草人,将信息技术词汇——“Electronic mail”的中文标准名称定为“电子邮件”,并于2006年7月1日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正式发布。

  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的周轩进先生认为,从翻译学角度而言,将“E”(Electronic)翻译为“电子”毫无争议,问题主要集中于对“mail”的理解。参照《柯林斯英语词典》对“mail”解释,“mail”是邮局递交给收件人的信函和包裹。结合“E-mail”的技术与功能特征,即一种网上进行信息交换服务,它并不局限于信函/信件的接收,其中信息包含了声音、图像、动画等内容。因此,“E-mail”译作电子邮件是最准确不过的。郭良认为,如果按照音译“因特网”的逻辑,“E-mail”也许就不该译成“电子函件”,只能译成“伊妹儿”。而“伊妹儿”的译法比起“电子函件”来,并不让人感到突兀。至少,“许多玩网的人和不少海外留学生就是这么称呼的”。

  与“互联网”“因特网”和“Internet”相异的是,通过对知网上所发表之学术期刊按照关键字“E-mail” “email”“电子函件”“电子邮件”进行查询,结果显示

  ,1997年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第一批信息科学技术推荐译名中,将“E-mail”定为“电子函件”所引发的异议并没有对以“电子邮件”为关键词的学术期刊产生影响。从整体趋势来看,“电子邮件”的使用一直都远超于“电子函件”。受到“互联网”发展的影响,在2000年前后电子邮件/电子函件的关注度指数达到一个峰值,之后逐渐减弱。与“Internet”不同的另一个明显现象是,对于英文“E-mail”或“email”的直接使用率相对低于中文译名的“电子函件”或“电子邮件”。对应于图表所显示的数据,“电子邮件”在2009年呈现另一个高峰,其产生的原因与垃圾邮件事件相关。根据互联网安全公司塞门铁克所发布的报告显示,2009年全球87%的电子邮件为垃圾邮件。因此,当时出现大量反垃圾邮件的讨论。

  图4 关键词“E-mail” “email”“电子函件”“电子邮件”的关注度指数(数据来源:知网)

  随着网络文化的发展,结合语言本身所具有的规律,广泛的传播与信息传递的效率逐渐诞生了一些新名词,互联网作为一种“being”(存在),在我们的生活中日渐渗透。在互联网技术向互联网精神的转变中,“因特网”从大众的视野中逐渐淡出。然而,“因特网”这个命名并没有完全消失,甚至还出现了很多误导和政策的言论,比如,著名网络安全专家、中国科学院教授吕述望在东南卫视一场演讲中提到:“我们没有互联网,我们只有因特网,我们实际用的是美国的网,用它的服务器,美国总统有权随时关掉一个国家的互联网通道,控制它是很方便的事。我每天用手机上着的网,是按照规定租用给租用费,像我们使用电话一样。”

  毋容置疑,上述观点是不恰当的,其对互联网的使命和内涵的界定,还停留在20世纪80年代的技术特点和时代背景,那时候的阿帕网(互联网前身)的确属于美国国防部。但阿帕网早在1989年就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今天我们熟知的互联网,早已经不是当年的“互联网”,而是人类网络新文明的共同载体。如果一些具有影响力和话语权的权威专家还停留在久远的历史去解释概念,不仅会误导,也可能误导政府决策。

  显然,如果没有用户自下而上的力量主导,“因特网”这个名称很可能仰仗专家和国家强制标准的力量而大获全胜。不过,最终还是广受网民喜欢和自发使用的“互联网”压过了“因特网”,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概念的话语权,究竟是掌握在“标准制定”的专家群体手中,还是“大多数沉默”的民众手中?这本身不是个问题。精英群体与普通大众,专业领域与日常生活,权威机构与草根网民,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思维模式必然存在差异乃至冲突。但如果专家群体不尊重自下而上的人民群众的认知,就可能成为真正的问题,甚至导致严重的后果。类似“互联网”与“因特网”这种事件,造成社会认知混淆,各种出版物的名词使用混乱,值得好好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如果不能深刻理解互联网发展的内在规律,不能秉承互联网的开放精神,很容易重蹈覆辙。回顾“互联网”(Internet)概念演变的曲折历程,对我们有深刻启示:

  与电灯泡、集成电路等相对单纯的发明不同,互联网是技术的复合体,是集体智慧的产物,是技术不断衍生和演进的结果,而且还远远没有结束。在互联网快速变化的节奏下,技术、社会都在快速更迭,概念本身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快速演变。唯有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才能跟上现实和趋势。就“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而言,在挖掘和书写历史时不能被曾经的概念所束缚。保持创新的心态,继续向前看,才是另一种正本清源。

  要站在世界,而不是站在中国看世界。“一个世界,一个网络”,是我们享受互联网红利,融入全球化的关键;也是中国走向全球化,并且为全球互联网做出更大贡献的关键。在概念和术语上与全球保持一致,是对等沟通对话的基础。在文明取向和价值观上,对接全球先进文明,更是不可妥协的取向。在概念上另起炉灶,在理念上另辟蹊径,有时候并不可取,狭隘的阴谋论更要不得,偏执可能误导决策者和整个社会,对中国的发展有害无益。

  站在广大用户的角度去理解、倾听,才能把握正确的方向,做出对的选择。无论是互联网的技术发展,还是商业模式的演进,精英和大众的博弈不能逃脱市场规律,唯有源于用户、贴近用户,能够简单直接满足用户需求的用语才能最终获得大众的认可和认同。一部互联网50年历史的核心,就是互联网缔造者奠定了自下而上开放的互联网精神。后来者秉承了同样的互联网精神,顺应时代大潮,不断推动发展和变革。从20世纪60年代ARPANET立项开始,到1969年四个节点联通,发明TCP/IP,不断兼容和汇聚其他各种网络,到1974年第一次出现“internet”词语,然后不断扩大,在20世纪80年代整体转换到NSFnet,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禁,分出公共互联网,开启商业化历程,变成一个全球化的去中心化、无集中控制点的海纳万网的网络,初步实现了“一个世界,一个网络”的伟大梦想,正是因为人们遵循了互联网精神,遵循了人类文明进步的客观规律。“互联网”(Internet)这个概念,人们早习以为常,却不知背后意味深长,平淡无奇中充满精彩,如空气一般仿佛不存在却又无所不在。这个概念背后的时代精神和价值观,才是最精彩和最宝贵的人类文明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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