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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兼职慎做,小心有人偷用你的脸

生活中,需要采集人脸信息的场景越来越多,交通安检、课堂监控、金融支付、社区门禁、手机解锁等,但你想过自己的人脸信息或许会被盗用吗?

在上述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一般先从他处以30元每个的价格购买他人的高清头像和身份证信息,之后利用手机APP对高清头像进行处理,让照片“动起来”,从而制作包括点头、摇头、眨眼、张嘴等动作视频。

获取视频后,再利用特殊处理的手机“劫持”摄像头,在人脸认证环节时,手机摄像头不会启动,系统获取的是之前做好的视频,但系统会认为是本人在摄像头前,最后顺利通过认证。

那么这些人脸信息是怎么被泄露的呢?据了解,真人验证视频多来自“网络兼职”。

多名黑产卖家称,他们开发包括借贷、走路赚钱等App,其售卖的这些信息便来自于用户下载注册这些App时所采集的。其中大多是工厂工人,还有一些网络兼职人员。

不法分子就是用这种方式来收集个人信息,但网络刷单兼职人员并不知道自己在做App认证的单子时会泄露隐私。

不过,兼职刷单认证造成的数据泄露还是少数,曾有媒体报道,有80%的个人信息数据泄露,都是企业内部员工所为,比如小额贷款平台。

此前,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专门立法一直未出台,强制刷脸是否合规合法一直处于社会讨论当中,今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这一领域的空白。

1、告知用途

《民法典》一千零三十五条第(三)项要求处理个人信息应“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即体现了公开搜集的原则,必须告知被采集者采集信息的用途、目的和使用范围。

2、确保安全

《民法典》一千零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有权要求更正、删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4、公权力机关应当保密

政府机关搜集个人信息的体量庞大、情况特殊,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九条规定: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那么用“脸”之余如何护“脸”?360 AI安全实验室专家建议:

建立国家级的统一、安全的商业人脸数据库,部署安全防护措施及脱敏机制,保护公众的隐私信息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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