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闹大了!医生公开举报整个医院全员吃回扣!
近日,一则医生举报医院吃药品回扣的信息再次在朋友圈成为关注热点。
据多个账号披露,一位自称是湖南省邵阳市绥宁县人民医院的医师,在“问政湖南”上发帖——举报绥宁县人民医院吃药品回扣,并在文中详细列出他认为的“收受贿赂”的一些证据和内容。
当趣宣讲以该内容进行搜索时,已经无法搜索到该文了。
大包商3个月给回扣
官方回复:工作组已经进驻医院
坊间流传举报信截图显示,该举报信内容主要涉及以下4点:
1、医院药房被外包,98%的药品属于两位大药商。
2、药品回扣明细
大包商:抗生素10%-15%/支,****针剂、****针剂10元/支;**注射液25元/支;***、*****2-3元/支。
小药商:*********吸入剂10%/支,****从10元/盒降到8元/盒,***4元/盒,****3元/盒,****肠溶片、****6元/盒,*****7元/盒(去年冲量开出回扣22元/盒)。
3、药品回扣时间:大包商每3个月或半年发一次回扣,小药商每月发一次回扣,均使用黄色信封分发,信封上写好具体数据和医师姓氏。
4、科主任每月有药品回扣1万多,副主任医师1万多,主治医师8-9千,住院医师3-4千。
针对上述帖子,绥宁县卫生健康局于10月13日作出回应:绥宁县卫健局党委高度重视,10月12日就反映的情况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门工作小组进驻绥宁县人民医院,目前正在核查中。
还有医生自杀式举报
列出自己收回扣清单
事实上,医生举报回扣的事件并不少见。
2019年5月,海南省万宁市和乐卫生院一在职医生举报自己和同事开药拿回扣。除了实名举报信,他还放出了自己此前收受回扣的清单。
举报引发关注后,万宁市卫健委表示将对该举报进行深入调查,同时决定对和乐中心卫生院院长唐某某、药房负责人李某某作出停职审查处理。
2018年7月,深圳龙华区人民医院急诊科高主任实名举报该院12个科室集体收取药品、耗材回扣,同时向采访记者提供了拍摄于院麻醉科值班房的收回扣现场视频。
高医生表示,给医生的回扣都是发现金,受贿款有人统一管理,还有详细的明细表记录各项金额,并且有医生签名。舆论发酵后,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进驻该院,开展调查。最终,该院麻醉科两位医生因涉嫌收受供应商回扣被停职。
除了药品回扣,医疗器械也一直是医疗回扣的重灾区。2019年,有微博用户爆料称,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杨向军被自己的博士生举报乱装支架并收回扣:“乱装支架,装一个回扣一万元“,很快澎湃新闻核实后称,杨向军已经被调查。
几个月后,杨向军被开除党籍,免去苏大附一院大内科主任、心血管内科主任职务。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向军作出逮捕决定。
针对医药回扣、带金销售等问题,不少医药界人士的观点如下:有相当部分的人认为回扣在医药行业是普遍存在的,在具有某些属性的医药企业中间甚至更为严重;也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医药回扣的存在是双向的,收受方都存在问题。有的读者甚至留言表示,没有回扣,根本推动不了销量;还有偏向于医生群体的留言表示,国内的医生收入普遍偏低,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急需要提高合法的劳动所得。
医疗反腐,国家出手
今年以来,医疗反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从各大公立医院,到临床试验机构、医药研究所,再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均被列入严查范围。
国家相关监管部门也多次发文,强调医药反腐领域的整治需加强:
1月10日,2020年全国医疗管理工作会议召开,提出“加强对药品耗材、医疗服务秩序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及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红包回扣问题的专项整治;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
6月5日,国家卫健委、公安部、国家医保局等九部委对外发布《2020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严肃查处收取医药耗材企业回扣行为。
7月24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中提出,严查红包、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9月1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宣布实施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在医药购销中给予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涉税违法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被列入信用评价目录清单的失信事项。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曾提出,对于医生吃回扣现象的治本之策,是需要通过医疗改革,调整当下不合适的医疗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医生的收入。
而一名美国医生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同语轩”发表了一篇名为《美国医生真的没有回扣吗?》,该文表示,回扣,贿赂,腐败……都源于人性的贪婪。道德的约束从来就难以战胜人性的贪婪。
该文表示,所有美国执业医生,从医学院到住院医到专科培训,从标准化考试到日常工作中,无数次地被教育:拿回扣是犯罪,犯罪!
医生和医药器械公司之间,一个负责供应,一个控制使用,不可避免地存在利益关系。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有些美国医生是可以从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拿钱的,主要三条途径:1.参与临床试验;2.担任咨询顾问;3.代言或讲课,包括相关的差旅费用。所有的行为是合法还是违法都有详细的评估。
2014年,美国正式实行医生收支“阳光法案”,该法案要求药企每年在3月底提交一份报告给CMS,包括为什么、多少钱、怎样的方式给了哪家医院的哪个医生。收到报告后医生们有45天的时间来审核纠错。然后CMS会将报告公之于众,任何$10以上的费用都会被公开。
“医生跟公司之间有经济关系很正常而且不可避免,公开透明才能维持良性运行。政府的投入,合理的薪酬,完善的监管,细致的律法,严格的执法,缺一不可。”该文总结道。
文章转载自江苏省医药联盟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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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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