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文化市场监管动真格 诚信名单制度7月1日起实施
鲁北晚报讯6月21日,记者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了解到,为加强文化市场监督,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市场秩序,根据我市实际,我市将于7月1日起在全市开始实施文化市场诚信红制度。市文化执法局现已制定《滨州市文化市场诚信红管理办法》,并印发相关单位。
“诚信红名单”是指文化市场诚实守信的经营主体,而“诚信”则是指严重违反文化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经营主体。“诚信红”的发布,将进一步诚信、失信,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营造“守信光荣、失信”的文化市场。
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列入红名单:
(一)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被县级以上或部门表彰并获得荣誉称号;
(二)经营主体其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三年内没有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在一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书面通报等负面信息;
(三)没有经营不良文化产品,没有经营假冒伪劣文化产品;
(四)没有其他不良诚信信息。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将对被列入红名单的经营主体减少执法检查频次,进行重点扶持,纳入文化系统内表彰励、政策试点等范围。
以下经营主体将被列入:
(一)因擅自从事文化市场经营活动被的;
(二)一年内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的;
(三)被吊销许可证的;
(四)因、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许可证、批准文件被撤销或者因伪造、变造许可证、批准文件被行政处罚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被列入的经营主体将被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对再次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按裁量基准上限,依法从重处罚。并可将经营主体通报有关部门,予以联合。(鲁北晚报全记者高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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