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在珠海签署
中新网珠海7月25日电 (记者 唐贵江)“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研讨会”25日在珠海召开,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广州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深圳市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会以及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地相关部门共同签署《粤澳地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框架协议》,合作内容主要涉及建立调解合作联络机制、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建立金融纠纷调解合作研究机制等重要内容。
为期2天的会议是在在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指导下,由广州金融消费纠纷调处中心、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联合举办,广东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具体承办。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副局长马绍刚,澳门金融管理局主席陈守信,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行政总裁曹振华等嘉宾出席。
白鹤祥致辞时表示,由于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域,三地在法律框架、经济制度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通过诉讼等传统的方式解决金融纠纷,面临不同司法制度的冲突,程序繁琐、耗时长、成本高。借鉴港澳及其他发达经济体先进的金融纠纷解决制度,研究建立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构建共同认可的金融纠纷解决方式,有助于维护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大湾区金融服务便利化水平。
白鹤祥希望以本次研讨会为契机,不断增强互信,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的联络机制、合作机制和研究机制,建立便捷、高效的金融纠纷解决渠道,为内地与港澳金融业深度融合作出更大贡献。
马绍刚表示,希望大湾区的金融消费纠纷调解组织全面、准确深刻地理解建立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的现实意义,深化内地与港澳互利合作,扎实推进大湾区金融纠纷调解合作机制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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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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