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投摩根安全战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 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股东名称、股权结构及持股比例:
(2)董事会下设督察长,负责对基金管理人各业务环节合规运作的监督检查和基金管理人内部稽核工作,并可向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1、 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曾任职于江苏省常委会、中国证监会、银行环球资产管理()、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一职。
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财富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代表人:王洪章
(1)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管理人风险管理战略和控制政策、协调突发重大风险等事项。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曾负责管理J.P Morgan集团的美国基金业务。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架构图
(8)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市场秩序;
陈星德先生,副总经理。
1、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 监事会基本情况: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6.基金管理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姓名和职务
一、基金销售机构: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
(5) 违反法律法规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毕业于中国大学,获博士学位。
经晓云女士,副总经理。
(6)玩忽职守、职权;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 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它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历任Chase Fleming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全球总监,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投资管理业务CEO。
代表人:陈开元
4、 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 违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将基金资产用于向第三人抵押、、资金拆借或者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进行融资的除外;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董事:许立庆
曾任职于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美国MBP咨询公司、中国证监会。
毕业于英国Leicester大学。
注册地址: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获大学硕士及美国哈佛大学硕士学位。
经济学博士。现任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与金融学教授及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长。曾经在加里伯利大学经济系、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系、复旦大学金融系等单位任教。
二、主要人员情况
(2)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应当涵盖基金管理人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不得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住所及办公地址: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毕业于中国文化大学,获企业管理硕士。曾任职于金鼎证券公司、摩根富林明()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富林明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负责证券投资研究、公司管理兼投资相关业务管理。
(4)监察稽核部负责基金管理人各部门的风险控制检查,定期不定期对业务部门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和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适时提出修改。
(5)、干扰、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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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刘红忠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法律、法规及监管机关从事的其它行为。
(10)其它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行为。
(一)基本情况
(6)风险管理部负责协助各部门修正、修订内部控制作业制度,并对各部门的日常作业,依风险管理的考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风险指标进行控管,并提出内控。
董事:Paul Bateman
获美国大学柏克利校区企管博士(主修财务)、企管硕士、经济硕士等学位。
卢扬先生,硕士研究生,自2004年5月至2006年7月在中信建投证券研究所担任分析师,自2008年5月至2010年7月在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担任分析师,自2010年7月起加入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经理助理兼行业专家一职,自2014年10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双核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和上投摩根转型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自2015年2月起同时担任上投摩根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51%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国际金融系经济学博士,现任复旦大学国际金融系教授及系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和上海市金融学会理事。
(2)违反基金合同或基金托管协议;
毕业于同济大学,获管理工程硕士学位。
1. 基金管理人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亚洲基金行政总裁及亚太区投资管理业务总监;J.P Morgan集团投资管理及环球基金营运委员会;美国资金管理协会(MMI)董事会;纽约州大律师公会会员。
现任上投摩根亚太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上投摩根全球天然资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当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9)在息披露中故意含有虚假、、欺诈成分;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监事长:郁忠民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历任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Japan) Ltd总裁、首席运营官;JPMorgan Trust Bank总裁、首席运营官以及基础架构总监。
获美国伊萨卡学院学士学位(主修)及布鲁克林院荣誉博士学位。
(5)成本效益原则。基金管理人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董事:李存修
研究生毕业,高级经济师。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它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曾任摩根富林明业务总经理、摩根资产管理亚太区行政总裁。
(2)基金管理人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总经理:章硕麟
现任东吴大律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董事:陈兵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现任怡和(中国)有限公司、怡和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商会中国委员会副;富时交易所系列五十指数咨询委员会。
基金管理人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住所: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董事:章硕麟
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风险官;尚腾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历任华东政院法律系副主任;上海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稽查处、机构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上海国际集团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
董事:俞樵
(7)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侯明甫先生,副总经理;杜猛先生,投资一部投资总监;孙芳女士,投资二部投资总监;孟晨波女士,货币市场投资部总监;赵峰先生,债券投资部总监;张军先生,基金经理;吴文哲先生,研究总监;黄栋先生,量化投资部总监。
(3)经营管理层下设风险评估联席会议,进行各部门管理程序的风险确认,评估包括经营管理层、督察长、稽核、风险管理、基金投资、基金运作等各部门主管。风险评估联席会议对各类风险予以事先充分的评估和防范,并进行及时控制和采取应急措施。
(1)合规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
董事:潘卫东
获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JPMorgan Asset Management (UK) Limited 49%
二、基金托管人概况
3. 总经理基本情况:
(3)审慎性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应当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4.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4.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应当随着有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和基金管理人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等内外部的变化进行及时的修改或完善。
(1)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三、相关服务机构
现任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监事长。
办公地址: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5)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指标体系的设定和更新,对于违反指标体系的投资进行监查和风险控制的评估。
章硕麟先生,总经理。
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5.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基金一定盈利,也不最低收益;
5、 基金经理承诺
重要提示: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现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董事长。
曾任怡富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证券副总经理、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3) 从事证券承销行为;
监事:张军
曾任怡富证券()投资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协理、摩根大通()证券副总经理、摩根富林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董事:戴立宁
上海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职于上海证券(原上海财政证券),先后担任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市场管理部经理,经纪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证券经纪业务的管理和运作。
1. 董事会基本情况:
8.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8月25日,基金投资组合及基金业绩的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6月30日。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财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网址
代表人:姜建清
获伦敦大学帝国理工学院的数学学士学位。
传真:
一、基金管理人
2.代销机构: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382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356只,QDII基金26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现任大学财务金融学系专任特聘教授。
传真:(010)66594942
2006年6月6日,基金管理人的名称由“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更名申请于2006年4月29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并于2006年6月2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12、 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或《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2)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4)相互制约原则。基金管理人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责分明、相互制衡。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588
2009年3月31日,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金由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增加到二亿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司股东的出资比例不变。该变更事项于2009年3月31日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所有变更相关手续。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金融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
陈开元先生,董事长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富城99号震旦国际大楼20层
历任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办公室秘书、公司业务部业务科科长,徐汇支行副行长、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并曾担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一职。
(4)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董事:胡越
4、风险管理体系:
历任财政部常务次长。
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全球、摩根资产管理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会员。同时也是摩根大通高管委员会资深。
现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副董事长、总经理。
代表人:田国立
监事:万隽宸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4]56号文批准,于2004年5月12日成立的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05年8月12日,基金管理人完成了股东之间的股权变更事项。公司注册资本保持不变,股东及出资比例分别由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67%和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33%变更为目前的51%和49%。
成立日期:2004年 5 月 12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壹亿肆仟柒佰贰拾贰万叁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实缴注册资本:贰亿伍仟万元人民币
(3)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它基金相关机构的利益;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5.本基金基金经理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监。
8、 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获大学商学硕士学位。
张军先生,副总经理。
曾任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董事:Jed Laskowitz
(4) 违反证券交易业务规则,和市场价格;
(3)性原则。基金管理人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基金管理人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3、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法律法规的行为的发生:
2、制订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五、内部控制制度
现任摩根资产管理日本董事长以及投资管理亚洲首席行政官。
1.直销机构: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曾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金融机构处处长(挂职)、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信息如下:
(2) 从事有可能使基金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监事:Simon Walls
先后任职于上海市财政局第三,共青团上海市财政局委员会,英国伦敦Coopers & Lybrand咨询公司等,曾任上海市财政局对外经济财务处处长、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刘万方先生,督察长。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2.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