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获得1.5亿元救灾资金 用于抗洪抢险等工作
记者28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财政部、应急管理部近日向近期遭受暴雨洪涝灾害、旱灾、地质灾害的13省区市紧急下拨13.2亿元中央救灾资金。
据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笔资金中的11.6亿元为中央防汛抗旱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12省区市做好抗洪抢险、补充抢险应急物资和应急抗旱工作,其中内蒙古4000万元、江苏1000万元、安徽1亿元、福建1.2亿元、江西1.5亿元、山东4000万元、湖北1.5亿元、湖南1.2亿元、广西1.4亿元、重庆6000万元、贵州8000万元、云南1.5亿元。同时,向四川下拨1.6亿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做好地质灾害救灾工作,重点支持长宁地震灾区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排危除险等。
针对多地连续发生的严重暴雨洪涝灾情、旱情、地震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连续主持抢险救灾调度,与相关部门和省份共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抢险救援工作,调度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投入抢险救援,转移和营救被困群众,并及时向受灾地区派出多个工作组,协助指导地方政府做好抗洪抢险救援、抗旱减灾和抗震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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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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