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属国企将告别“大锅饭”“铁交椅”
辽宁省属国企将告别“大锅饭”“铁交椅”
新华社沈阳8月20日电(记者王炳坤、李宇佳)干部能上不能下、员工能进不能出、收入能增不能减是困扰国企发展的顽症。辽宁省日前出台《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紧盯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利润率两大核心指标,聚焦建立完善管理人员岗位管理体系、推行公开招聘、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机制等20个任务,着力打破“大锅饭”“铁交椅”,提升企业劳动生产效率。
19日,辽宁省国资委召开省属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专项行动推进会,对方案进行解读。根据方案,辽宁各省属企业将完善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职业发展通道,完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拔、考核、奖惩和退出机制,实行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强化岗位绩效管理,实现管理人员能上能下。
同时,辽宁各省属企业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并构建员工正常流动机制。“重点关注省属企业对长期缺勤旷工、长期工伤、病休、在册不在岗等不规范用工情况进行清理,推动用工契约化管理,实现员工能进能出。”辽宁省国资委副主任王皎说。
此外,辽宁各省属企业将着力加强工资总额能增能减机制建设,优化与岗位分级分类管理相适应的差异化薪酬结构,规范员工福利保障制度,并加大对关键人才的激励力度,推进收入分配市场化改革,实现收入能增能减。
“各省属企业是三项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集团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要由‘要我改’转变为‘我要改’,进一步增强改革责任感、使命感。”王皎表示,辽宁省国资委将核心指标纳入企业负责人年度和任期考核,加大考核指标权重,建立企业负责人薪酬的挂钩机制。
辽宁省国资委还将根据省属企业实际加强指导,分类推动三项制度改革,建立重点指标调度、通报制度,对改革进展缓慢、指标水平偏低的企业通报批评,并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同时结合三项制度改革,制定《辽宁省省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和《关于省属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实施意见》,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企业凝聚力、竞争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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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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