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检方:群众发现生态环保问题可通过四种途径举报
9月4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保障“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顺华介绍了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有关情况。
今年7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这是省检察院党组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好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要求积极主动、全力配合中央对海南第二轮环保督察各项工作,推动海南环保督察问题后续整改任务落实而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的独特优势,通过司法办案推动解决生态环保领域突出问题,全力服务和保障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
此次专项行动将全省生态环保领域滥伐林木、垃圾处理、水源污染、非法采砂、近海养殖和食药安全六大突出问题作为办案重点,采取围绕发现、纠违、督办等三大行动开展专项工作。
今年7月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共集中办理六大方面破坏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的公益诉讼案件8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1件。其中办理滥伐林木侵害公益案件5件、垃圾处理侵害公益案件22件、水源污染侵害公益案件15件、非法采砂侵害公益案件14件、近海养殖侵害公益案件7件、食药安全领域侵害公益案件19件,监督纠正了一批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公益侵害突出问题。例如,秀英区检察院针对近海养殖和非法设置定置网捕捞渔业资源,破坏海洋生态突出问题,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促成海口市农业农村局专门下发整改方案,先后六次开展联合集中清网行动,没收违规渔具1426张,查获非法捕捞渔船33艘。从整体工作态势看,工作力度深度不断加大,办案质量效果不断提升,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五大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39件,同比上升222.71%;发出诉前检察建议646件,同比上升293.9%。”李顺华表示,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规模,提高监督实效,进一步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治理,切实保护好海南的青山绿水、碧海蓝天。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公益诉讼检察部)副主任周力介绍,人民群众对发现的生态环保问题尤其是涉及此次专项行动中所列要重点整治的六个领域突出问题,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和方式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一是直接上门到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进行举报;二是通过信件将案件线索邮寄给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进行举报;三是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进行电话举报;四是通过网络登录海南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益诉讼线索平台或“海南检察”微信公众号进行网络举报。依照《海南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奖励办法》的规定,根据举报内容和线索查证情况,检察机关可以对举报人进行一定奖励,每案奖励金额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监督效果特别突出的,经省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000元以上进行奖励。(记者:林春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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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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