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嘉科技董事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作为公司的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依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订的未来三年(2018-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能够重视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建立了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有利于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增加了股利分配政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符合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对于上市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最新要求。公司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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