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调查报道中隐蔽线索的深挖
很多新闻线索的信息十分有限、隐蔽。记者甚至不知道信息是否为真,被举报的是谁。随着调查的深入,新的线索还会出现,如何判断、求证,以及寻找求证的渠道、途径,都是摆在新闻调查记者面前的问题。为此,新闻调查要如何进行?笔者以从事多年新闻调查的经验,结合亲身经历的“从一张快递单号查出假口红案”的实例,具体分析调查报道实战中常用的方法。
调查之初:
判断线索是否有价值
很多爆料者有时不是因为有确切的证据,而是有所怀疑才向媒体进行爆料,其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甚至不知道要举报的那个人是谁。面对海量的碎片新闻,甚至似是而非的线索来源,在决定是否介入调查前,需要根据记者个人的积累、经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前期初步的走访、调查,来判断其是否有值得深挖的价值。
此前,《温州都市报》新闻热线接到读者投诉:通过微商购买的某大牌口红质量低劣,怀疑为假货。至于店主叫什么名字、住哪里,有无证据证明口红是假的,读者称自己都不知情。唯一的线索就是对方的平台店名、微信号和一张对方发货的快递单。
这一线索是否有深挖调查的价值?笔者仔细询问爆料者后,初步掌握了几个疑点——
其一,店家的“实力非凡”:店里的大牌口红、粉饼等化妆品堆了一地,从不缺货;一些国外代购都买不到的爆款、“断货王”,这家店都有,且量大价低。
其二,消费者通过购物平台联系上店主后不久,都会被要求添加微信。购物平台上,多以价格较低的日用品为主,而微信朋友圈里发布的货品种类丰富,且均为国际品牌的化妆品,价格较高。相比购物平台店铺,国家对微商的监管还处于空白,这让不少商家有空子可钻。
其三,爆料者还称,自己提出要向有关部门举报后,马上就被店家拉黑。笔者假借活动急用,需购买100套日化用品,并提出叫同事上门取货,对方予以拒绝。按照温州人“有生意就做”的性格,这么大量的订货,没理由不接,除非是不想让人知道其地址。
其四,快递单上的发货地址,只显示为市区某小区,并没有详细的房间号。笔者前往位于该小区后门的某快递公司网点(与读者提供的快递单上显示的快递公司一致)得知,很少有小区居民通过他们发货,经常发货的购物平台店家或微店更没碰到过。
通过对以上几个疑点的初步调查,已经可以初步判断这家店有猫腻,线索值得深挖。
调查必备:
事先做预案利于应变
快递公司是否知情?是否会帮对方隐瞒?或者处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考虑,得知笔者真实身份的情况下,是否会如实相告?甚至有可能通风报信?在进一步调查前,笔者准备了一套预案,并对可能发生的情况以及对方有可能的质疑作好应对准备。在调查报道中,记者如果不能随机应变,很可能会半途而废,无功而返。
为防打草惊蛇,笔者以“帮人找孩子”为由,得到了快递网点工作人员的帮助,通过快递单号查明货是从该公司其他网点发出的。
在这一网点,记者同样抛出此前的理由,确定该单号确实是其网点发货后,得到答复“具体情况,里面内勤比较清楚”。
内勤是两名年轻女性,于是,笔者拿出事先准备的“找人”故事的详细版本——有一妇女收到了一份化妆品,怀疑是离家出走多年的孩子寄给她的。这名思子心切的妈妈,委托我们帮忙寻找孩子。
“你要找的人,是男是女?”其中一名内勤突然提出了这个问题。记者回复“女的”。不想对方很快给予了否定:“那肯定不是你要找的人,老板是男的。”
会不会对方警惕了?笔者赶紧抛出“有没有可能是老板女朋友”的说法。却又得到了“不会的,他还没有女朋友”的回复。“那估计,她女儿从这家店里买了化妆品寄给她妈妈了。”终于,这一推测获得了内勤的信任,很快将店家的信息透露给了笔者:二十几岁,男性,在附近一个厂房租房卖了好多年化妆品,生意不错,最近刚刚搬家。
调查手段:
反复交叉求证确定信息
笔者根据快递公司员工给出的信息,迅速给自己编好一个“租户”的身份,在保安大伯的带领下,顺利进入该店家之前租用的房间内。在该房间内,笔者发现不少丢弃的化妆品、外包装、大量快递单的底单等证据。
随后,笔者又以“客户”身份向保安大伯打听到了该店的新地址,大伯的信息是否为真?如真,具体在哪个房间?笔者通过微信向该店家买了2支唇釉,并再次根据快递单号找到了快递公司的另一网点,确认了店址的具体位置,以及“房间有很多化妆品”“发货量比较大”“一男一女带着个孩子”等信息。
一切水落石出。笔者联系辖区市监部门,对该地址进行了突击检查,查获各类国际名牌化妆品、日用品、奶粉等大批量货物。其中,各品牌的化妆品中,仅口红就有千余支。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以及政务信息的公开化,不少之前不对外公布或者需要记者去部门调查核实的内容,大多能通过多种平台查询到,拓展了记者获得线索的渠道。而通过相关官方网站、客户端等获得的信息,因其官方属性,基本上可以采用“拿来主义”,节省了不少调查的时间和精力。
在上述口红案中,笔者就是采用“拿来主义”的方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到该微店所属的公司,在2017年5月曾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市监部门处罚过,并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而被市监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类似这样的官方权威渠道,还有很多。
在调查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记者在运用非官方渠道获取信息时,要多方比对、印证和核实,不能单纯采用“拿来主义”,以免报道出错。
- 标签:
- 编辑:刘卓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