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高精地图“国标”要来了!
据IHS Markit的研究显示,未来20年内,自动驾驶汽车的普及率将呈滚雪球式的速度增长,自动驾驶汽车到2040年,将会有26%的新车拥有自动驾驶能力。对于L3级别以上的自动驾驶汽车而言,高精地图一直是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
6月20日,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正式在官方网站发布《智能运输系统 智能驾驶电子地图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征求意见稿)》等2项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据了解,《智能运输系统 智能驾驶电子地图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系列标准拟计划分为两部分:第 1 部分:高速公路;第 2 部分:城市道路。
该标准由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牵头主编,高德软件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武汉中海庭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等参与起草。
2015 年 10 月 29 日,成立标准起草组,讨论高精地图数据模型提案起草过程中,具体数据模型的切分方式及优先。具体各单位分工如下:
《征求意见稿》指出,汽车自动驾驶系统包括环境感知与定位、智能规划与决策、控制执行三大核心模块,高精地图又是各类感知系统中尤为关键的一环。
高精地图可以不受各种气候环境的影响为车辆纵向加减速和横向转向、变道等决策提供精确定位以及精准车道预测,可避免因传感器在沙尘暴、浓雾等极端气候下发生误判致使自动驾驶系统失效诱发交通事故,保证自动驾驶车辆在任何环境下的安全。其应用可以极大的降低自动驾驶车辆对于昂贵传感器的依赖,有利于降低成本,更快的进入批量产业化。
《征求意见稿》表示,鉴于高精地图是智能驾驶的关键性基础技术,是否有高质量、高精度的电子地图直接影响自动驾驶行业的发展,但目前常用的导航地图存在精度不足、格式不统一等问题。自动驾驶高精地图行业在中国也还处在发展的初期阶段,现阶段行业内还没有高精地图的相关标准。
同时,城市道路相对于高速公路而言,路况更为复杂,自动驾驶的实现难度更大,更具挑战性,更需要高精度地图的强有力支撑。因此,需要针对普通路特有要素及特征,如普通路路口、环岛、主辅路出入口等,定义数据模型和数据交换格式,为城市道路的高精度地图制作提供标准规格,有利于解决不同城市道路不同地图之间数据不兼容、服务水平不一致的问题,为城市道路自动驾驶提供有力保障。
其中,两份标准定义的具体内容都包括两个章节,分别为道路和对象。从自动驾驶地图的应用来说,道路模型主要重构表达真实世界的道路,以预先告知车辆所在道路的信息,例如限速信息、车道数、车道标线信息等等;对象模型主要用于与车辆感知数据匹配以进行自动驾驶车辆准确定位。
两份标准也都规定了 智能汽车电子地图中高速道路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的产品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精度、坐标系统、数据内容和基本属性,以及电子地图数据的模型、不同类型的数据在使用环境中的主要作用等。其用以智能汽车电子地图为主要应用内容的智能导航定位产品,如自动驾驶汽车、高级辅助智能驾驶汽车、高精度车辆监控和调度等的生产和应用,并可以依据此标准中国地图厂商向用户提供智能电子地图交换格式数据的统一数据产品说明。
对于此标准的内容设置,起草组共同讨论高速道路的要素及框架,对于高速道路中的场景分别列出,从场景、模型、属性、几何、关联关系、表结构 6 个方面进行描述及规定,其中对象相关场景的关联关系提供对象与道路的关联信息。
针对特殊车道包括限制车道和可变车道。限制车道场景是车道上存在某一时间段或特定车种禁止通行的交通限行场景,车道限制信息主要包含车辆类型、天气状况、通行时间等;可变车道场景是车道行驶方向可根据实时交通流量变化的场景,由行驶方向变化范围可分为常规可变车道与潮汐车道。
《征求意见稿》认为,这些限制信息和可变信息对于自动驾驶车辆的自动驾驶是非常关键的信息,需要清楚的设计定义,并且需要一个统一的方式来表达。因此,对于特殊车道场景,此标准同样作为一个独立的子章节进行定义和设计,包括限制车道和可变车道的属性、与道路的关联关系和表结构。
虽然这两项标准都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但《征求意见稿》建议车场及地图生产厂商依据本标准对智能汽车电子地图数据模型与交换格式(城市道路)统一规范,并在全国统一规范执行。
通过标准统一了道路、车道及路侧设施的表达、模型及交换格式,可以实现不同车辆和不同图商数据的交互,能够最大化利用成果数据。解决不同城市道路不同地图之间数据不兼容、服务水平不一致的问题,为城市道路自动驾驶提供有力的保障。
我国在智能网联领域一直发展迅速,随着各项政策与标准的落地,高精地图赋能的自动驾驶有望尽快实现商业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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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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