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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市评级“虚高”存隐患 中国证券业协会对相关评级机构约谈

蔡越坤债市评级“虚高”的问题再次引发监管的关注。

9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官网披露,近日,协会根据交易所债券市场发行人更换评级机构统计情况,关注到个别评级机构对发行人主体级别调升的比例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评级虚高等风险隐患,引发市场质疑。

中国证券业协会表示,根据《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协会已对相关评级机构进行了约谈。约谈要求,证券评级机构要主动维护良好的评级市场环境,诚信执业,遵守职业道德,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坚决杜绝不正当的市场竞争行为。

有发行人更换评级机构后,对发行人主体级别调升,一位评级机构人士对此表示,主要原因在于一旦发行人成为哪一家评级公司的客户之后,客户是比较稳定固化的,其他评级机构除非给更高的级别符号,对于发行人而言才有更换的动力。

此外,该人士称,因为发行人的更换评级机构成本比较高,一般而言评级机构的客户相对固化。而对于一些评级机构而言,在存量客户竞争过程中,竞争的手段之一就是调高评级。

此前,8月13日,协会在《2020年第二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中披露,二季度,共有106家发行人更换评级机构,其中26家发行人的新承做评级机构所给级别高于原级别,占比24.53%,同比增加12.99个百分点。在变更评级机构后级别上调的发行人中,大公国际有13家,占其承做更换评级机构的发行人家数的68.42%,家数及占比均最高,联合资信和中证鹏元各有4家,中诚信国际和上海新世纪分别为2和1家。

(来源:中国证券业协会

此外,根据wind统计,截至9月22日,今年主体评级被调高的企业共298家。其中调高主体企业家数前三名分别为:大公国际调高主体企业共计63家;联合信用评级调高主体企业共计65家;中诚信国际调高主体企业共计62家。

二季度,交易商协会两次约谈中诚信国际,针对跟踪评级及时性、评级调整审慎性等情况进行业务提示;就大公国际上调多家发行人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依据的准确性和充分性以及评级方法模型的合理性、一致性等方面进行业务提示;针对东方金诚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等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业务提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国内仅有中债资信为投资者付费的、广泛开展市场业务的评级机构。一位私募机构人士对表示,投资人付费评级机构评级质量更高,通过声誉机制对抑制级别虚高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一直以来,监管对于评级也在不断加强管理。下一步,协会表示,将加强和交易商协会的协调合作,通过修订完善资信评级业务自律规则、细化市场化评价指标,积极加强证券市场评级业务自律管理,发挥市场激励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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