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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观社论 | 中国王牌装备制造业的混改启示:市场对混改还有三大期待

9月22日,徐工集团与12家战略投资者和员工持股平台签订156.56亿元的增资协议。本次增资项目拿出2.7%的股份作为员工持股。徐工混改引人关注。因为工程机械被视为“国之重器”,徐工是中国装备制造业的一张名片,行业排名中国第一,世界第四。混改在这样的企业集团层面落地,让我们对混改有了新的期待。

新一轮混改发端于2015年。当年9月2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国有经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分类分层推进混改,“宜独则独、宜控则控、宜参则参”。这是一幅路径清晰的混改施工图。根据国资委公布的信息,从产权层面看,截至2017年底,央企和各级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69%,省级国企混合所有制户数占比达到56%。

过去几年中,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先后确定四批混改试点名单,前三批涉及企业50家,2019年确定的第四批企业超过100家,并定位于“扩数量”和“扩领域”。同时,政策层面也在不断完善。比如2017年11月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对混改涉及的国有资产定价、职工劳动关系、员工持股和集团层面混改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在此过程中,一些典型案例令市场瞩目。比如联通混改引入多家互联网企业,更重要的是打响了央企集团整体混改的“第一枪”;格力电器混改,则是身处竞争性领域的优质国企的控制权转移,这体现了地方国资进退的新考量;徐工集团则体现了另一种突破。作为江苏省首批6家混改试点企业之一。从2018年8月方案获批到成功签约,历时26个月。其中审慎与权衡可以想见。

尽管在顶层设计层面,提出混改“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不过市场的期待显然更多。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则在很多领域,国资持股比例仍然过高。现代公司股权架构和治理模式下,国资保持控制权、主导权,不一定要对一家公司绝对控股。释放出更多的股权,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有利于国资有序进退并投向核心和关键领域,发挥其引导和带动作用。同时,持股多少与话语权有关。持股比例过小,加之小股东利益得不到充分保护,也使得民资对参与一些领域混改仍有顾虑。

二则如何增强垄断行业混改动力。混改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和军工是本轮混改的重点之一。这些领域的混改和放开竞争性业务、破除行政垄断、打破市场垄断等改革一体相连,甚至可以说,只有打破垄断才能有效推动混改。若非如此,即使一些民资能够以股权方式投资现有企业,实际上也只是少部分企业得以享受垄断红利,无助于行业竞争格局的建立。

三则对于完成混改的“新国企”来说,这只是第一步。正所谓为“改”而“混”,而非为“混”而“混”。股权结构多元化本身并不是目的,重要的是借此推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建立市场化的经营机制。这包括探索建立有别于国有独资和全资公司的监管制度。我们认为,类似徐工等企业,在混改方案中纳入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做法值得效仿。将企业发展和个人利益挂钩,有利于更大限度地激发员工活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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