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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仓”交易超4.92亿元 原招商证券投资经理杜长江终审获刑1年半

李微敖 “老鼠仓”交易金额超过4.92亿元的时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999.SH/06099.HK,下称:招商证券)投资经理杜长江,近日被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即俗称“老鼠仓”,可大致理解为:操盘者在用其支配的公有资金拉升股价之前,先用自己掌控的个人账户在低位建仓,待用公有资金将股价拉升到高位后,个人仓位再率先卖出获利的行为。

不过,司法认定,杜长江趋同交易股票金额累计约49255.4万元,却累计亏损了约394.51万元。

招商证券自查发现杜长江违规将其开除

1972年12月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杜长江,拥有博士学位,2007年9月进入招商证券,任该公司研究发展中心分析师;2010年1月,调入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理财投资部担任投资经理,主要负责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投资管理工作,直到2014年10月。

杜长江案发,最早源于招商证券公司的自查。

招商证券公司向司法机关出具的《关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个别员工异常交易事件的专项报告》《关于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杜长江违规行为调查及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关于原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管理人员杜长江有关情况的补充报告》《关于原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管理人员杜长江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等材料显示:

2014年,招商证券对资产管理业务进行了内部的专项审计。审计过程中发现,杜长江有泄露未公开信息的行为——具体而言,就是有两名资金量较大的客户与杜长江所管理的账户买卖股票的重合度分别达到78%和94%,而买入时机的重合度在50%左右。

同时,招商证券还发现,杜长江妻子的股票账户存在买卖股票记录,其委托来源的IP和MAC地址(此两项可大致理解为股票下单的网络地址,注)均不在招商证券公司,但委托来源与上述两名客户高度重合。

招商证券进一步自查发现:不仅仅是两名客户,而是有7名客户的9个账户委托地址来源,与杜长江妻子账户的委托地址高度趋同。该公司就此初步判断,杜长江存在泄露未公开信息的情况。

于是一方面,招商证券“立即采取了终止杜长江投资经理资格的紧急措施”;一方面对杜长江本人直接调查。

但是,“在接受调查时,杜长江前后说法不一,试图隐瞒真相”。

2014年10月23日,杜长江被招商证券开除,同时其月度浮动绩效工资及年度尚未发放的全部浮动绩效奖金被扣发。

招商证券还将他们调查得到的杜长江的违规行为及处罚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等机构报告、备案。

投奔达晨创投获任投资总监

尽管已有如此过往,杜长江依然被在创投行业赫赫有名的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达晨创投)招入麾下,出任其资产管理部投资总监等职务,并出席公开活动,发表演讲。

A股上市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000917.SZ)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全资控股达晨创投。

证监会对杜长江的调查,在2015年即已展开。是年10月2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称:深圳证监局),对杜长江立案调查。

2017年1月,深圳证监局将杜长江涉嫌犯罪的行为上报中国证监会稽查局,并建议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同年11月6日,深圳证监局对杜长江做出行政处罚决定(2017【5】号)。该处罚决定认定,杜长江在招商证券从业期间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一、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

2008年4月至2014年5月,杜长江在招商证券从业期间,利用其妻子的证券账户违规进行股票交易,累计获利42.09万元,扣除与其管理定向账户交易趋同部分的获利3.63万元,杜长江涉嫌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股票累计获利38.46万元。

二、证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

2010年4月至2014年5月,杜长江在招商证券从业期间,私下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操作7个证券账户买卖相关股票,但其本人未获得收益。

对第一项违规,深圳证监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38.46万元,并处以38.46万元罚款;第二项,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法院二审定谳杜长江录刑一年半

与此同时,杜长江案也被移送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随后,公安部指派广东省公安厅办理。

2017年5月,广东省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局又将此案交办至深圳市公安局,后者于当月立案侦查。

同年7月18日上午,杜长江到深圳市公安局投案自首。当日,他获得取保候审。

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之后,2018年3月19日,杜长江获得深圳市检察院取保候审。

2018年5月16日,深圳市检察院就此案提起公诉;同年6月29日,深圳市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一年半之后,即2019年12月11日,深圳市中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宣判。

杜长江认罪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协议书》,其供述称,在被招商证券任命为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负责专户投资工作后,利用未公开信息私下操作了8个证券账户——这8个证券账户都不是招商公司的投资客户。

杜长江说,他的具体做法就是“跟投”,“就是其拟定的由其负责管理的公司投资客户需要买进哪些股票,其自己私下操作的8个股票账户(包括其妻子的1个)也跟着买进那些股票;卖出股票时也跟着卖出,就是跟进跟出。”

这8个账户,有一个是杜长江妻子的,实际控制人是杜长江本人;有4个账户是其朋友或熟人的;另外“3人没有见过,是招商证券的客户,他们的账户是招商证券的同事介绍过来给其操作的”。

一审法院认定,杜长江私下操控8个账户,同步或稍晚于其管理的26个招商证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账户交易相关股票,趋同交易股票116只,趋同交易股票金额累计约49255.4万元,累计亏损约394.51万元。

鉴于杜长江是“主动投案并如实交代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应减轻处罚”;同时“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杜长江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杜长江不服,提起上诉。

近日,广东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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