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东高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尚高科技有限公司)
选自《考古》1980年01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临汾地区文化局。
襄汾县是1954 年由汾城和襄陵两 县合并而成的,南同浦铁路与汾河在县城(史村)的西侧平行穿过。陶寺遗址位于县城东北约十五华里,塔儿山的西麓。遗址分布在陶寺、李庄、中梁、东坡沟四个自然村之间,东西长约二千米,南北宽约一千五百米,总面积达三百多万平方米(图一)。
遗址地处在塔儿山与汾河之间,地势东高西低,呈一大缓坡。缓坡上密布层层梯田。由于雨季洪水冲刷,沟壑纵横,而以东西走向的冲沟为主。较大的两条沟,一在陶寺村南称"南沟",更南面的一条称"赵王沟"。为了工作方便,我们把遗址分成五个区。 东半部两个区;陶寺村与南沟之间为I区;南沟与赵王沟之间为II区。西半部三个区;陶寺村与南沟之间为 III 区;南沟与赵王沟之间为 IV区;赵王沟与中梁村之间暂定为 V区。
陶寺遗址是山西省文物工作委员会在五十年代初发现的,并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63 年冬、1973 和1977 年秋考古研究所在省、地、县文化部门配合下又先后进行过三次复查。1978年春季和秋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西工作队与山 西 省临汾地区文化局协同,对陶寺遗址进行了两次发掘。春季在I区和 II区工作,共开探方八个,发掘面积 135.3 平方米。秋季在III区清理灰坑三个,主要工作是在 IⅣV区和墓地。IV区开探五个,发掘面积121.4平方米。墓地在 II 区,发掘面积 215平方米。
通过两个季度的工作,共清理灰坑二十四个,房子一个,残陶窑四个,墓葬一〇九座,另在遗址区灰坑中发现四具骨架,出土一批陶、石、骨、玉质生产工具、生活用具和装饰品。现将情况简报如下;
一、地层堆积与文化分期
陶寺遗址范围较大,从我们已做过工作的四个点(II区只清理过三个灰坑)来看,堆积情况不尽相同,例如Ⅱ区因平整梯田时已把上部的自然堆积和一部分文化层削去,故现在耕土下即是龙山文化层,时代比较单一。 I、IV 两区局部则有一部分东周及其以后的堆积,龙山文化层多叠压在这些晚期堆积之下,文化层也较厚,并多包函有时间早晚的差别。现以 IT112 东壁断面为例(图二),简要说明如下∶
第一层; 农耕土层,浅黄色,土质较松,厚约0.20-0.30米。
第二层∶黄色土,质较硬,深0.20—0.30、厚 0.20—0.35 米。此层为近代平整梯田之垫土。
第三层∶灰土,质较松,深0.40—0.60、厚0.10—0.60米,此层主要出土物有绳纹、方格纹鬲、篮纹折肩瓮、篮纹扁壶以及残石、骨器等。此层下根据土色的不同又分为 3A、3 B、3C、3D、3E五小层,它们总的厚度0.50— 1米,这五小层内出土遗物无明显差别,和策三层基本类同。
第四层∶色呈浅黄,质较硬,深约1.5、厚 0.50—0.70 米,遗物稀少,主要有绳纹"釜灶"、甑等残片。
3A、3B 等五小层下叠压着两个灰坑,H5和H6。H6打破H5,H5打破第四层,H6坑口距地表深1.2—2,坑深近5米,坑内堆积主要是互相交叠的灰土和带有水浸成份的绿灰土。坑内出土物与覆盖在其上的第三层以及 3A,3B等小层有明显差别,H6 内主要出土物有绳纹"釜灶"、扁壶、瓶、钵、泥质黑陶折腹盆以及石、骨器等。H5 虽被 H6 打破,但出土遗物和H6基本一致。根据上述地层迭压关系和出土遗物的明显差别,这里的龙山文化遗存,似暂可分为早晚二期∶ 以第三层及 3A、3B 等五小层为代表的晚期,其主要特点是盛行篮纹,泥质陶除素面外,几乎绝大部分是篮纹。出土有绳纹直口品、单把品、赢、方格纹单把隔、母、篮纹扁壶、折肩瓮、圈足罐、单耳杯等等;以第四层和 H5、H6为代表的早期,其主要纹饰是绳纹、并有一部分陶胎较厚的磨光黑陶,篮纹极稀少,器形有"釜灶*、长颈侈口罐、鼎、体、甑、折腹盆、豆、扁壶等,这期有相当一部分陶器的陶色呈黄褐色。
二、早期文化遗存
(一)遗迹 主要是灰坑,共清理九座(包括未挖全的)。形状有圆形、椭圆形和不规则形,圆形坑中亦有个别略呈口小底大的圆袋状。坑的面积除少数较小外,一般都比较大,深度多在 2—3米之间,最深的有达5.3米的。坑内填土,主要是灰土,间或有绿灰色的水浸土,坑内包含的遗物较丰富,除大量的陶片外,还有多量的石器、骨器等等。在一部分灰坑的坑壁上曾见有工具遗痕,它们的形状有平行双齿的,齿痕长十余厘米,宽约三至四属米,两齿痕间隔约十厘米,另一种单齿,齿痕长约三十、宽约十、深三至四厘米。另有一值得提及的现象,即在 IH3 内曾清出一块长近四十、宽三十余、厚四厘米左右的滤过的石灰膏,经考古研究所化验室鉴定,其主要成分是碳酸钙(CaCo;)。由质地较纯净,结构细腻看,当系滤后沉淀的石灰膏 【Ca(OH),】又吸附空气中的二氧化碳(CO2)所形成。
(二)遗物 有石、骨、玉器和陶制工具等。
(1)石器 多磨制,打制、琢制为数极少。器形有铲、斧、镑、刀、镞和曲尺形小石器等,以石铲较多见。
光波炉是微波炉的升级版,即“光波微波炉”,也就是带有光波功能的微波炉。光波炉可以光波和微波双重高效加热(前提是启动光波+微波同时加热的功能),加热效率更高。
石铲 扁平磨光,长方形或梯形。 IIH 102∶15双面刃,上半段两侧未经磨修,有较清晰的绑缚痕迹(图三,1)。
IH4∶3,有不甚明显的肩(图三,2)。
石斧 IIH4∶1,长舌形,坯较厚重,断面呈椭圆形,双面刃(图三,4)。
石锛 IIH102∶6,长方形扁平磨光,单面刃(图三,3);
长方形石刀 扁平磨光,有平直刃和弧刃两种,均两面磨成。IH102∶18 中间有孔,为两面琢钻(图三,5)。
石镞 IH3∶1,薄片磨光,呈等腰三角形,两侧有锋利的刃(图三,8)。
犁状石器 IT102∶4B∶26 体型厚大,外周沿呈锐角三角形,一边窄而较短,一边宽而较长,打制而未经修磨(图八,4)。
采集的一件长达五十厘米(图八,11)
曲尺形石器 薄片磨光,长边较宽,短边稍窄,两面磨出锋刃,器形很小,最小一件边长仅 2.3 厘米。IT111∶4D∶21弧刃(图三,9)。
IIH4∶12,似长方形石刀改制(图三,6)。
(2)骨器数量不多,主要器形有铲、链、锥、针、笄等。
骨铲 IIT1∶3C∶7,似一大型动物腿骨加工磨成,上端尚保留有明显的臼窝,下端双面刃,两侧加工出凹槽,有清晰的绑缚痕迹。边长14—16.4、刃部宽7厘米(图三,13)。
骨镞 IH7∶6,通体磨光,锋呈三棱状,圆锥状短铤(图三,17)。
骨锥 IIT1∶3C∶8,为一扁平骨片磨成(图三,15)。
骨针 IIH3∶11,细长磨光,加工较精(图三,18)。
骨笄 IIT1∶3C∶19,磨制甚精,尖较锋利。牙器 IIT2∶3B∶2,系动物獠牙,一端磨出斜面,一端琢钻一孔(图三,12)。
(3)玉器 残玉瓒一段,IIH103;5 扁平磨光半透明,肉内厚外薄,郭呈圆刃状,好由两面琢钻,好的直径略大于肉的宽度。(图三, 7)。
(4)陶制生产工具 主要是陶垫,有近长方体和近椭圆体两种。 使用面较光滑,弧向两侧。背面有耳,或做出一个凹窝。IIH4∶ 6,体近长方(图三,10);
IT111∶4A∶19,体近椭圆(图三,16);
IIT1∶3D∶30 近似臼状(图三,19)。
陶器 陶质有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类,两类中以灰色为主,黄褐陶次之。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泥质磨光黑陶和泥质磨光褐陶。制法多为手制,轮制极少,陶胎一般较粗厚,纹饰以绳纹为主,篮纹和方格纹极少,泥质磨光陶多半是在整个陶胎拍打绳纹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再把绳纹抹去加以打磨使之光亮。部分盆、钵、豆往往把内壁打磨得十分光亮,外壁则未加修饰,依然是绳纹。 少数磨光黑陶有羽显的表皮脱落现象和涂抹痕迹,可能是涂在陶器表面的陶衣。 陶器多见平底 和小平底,圈底器极少,三足器只见聚、鼎,有少量的圈足器,器形有"签灶"、、甑、罪、罐、单耳罐、壶、盆等。兹按陶质分述于下∶
夹砂陶器
"釜灶"形式多样,大多为残片,仅复原一件,IIT1∶3B∶3,系釜和灶连成一体,上部为一带整圈底罐形金,签底有七个小圆泥铆,起加固作用。灶腹微外鼓,上部有四个通烟火的孔,下有灶门。通体拍打绳纹。口径 29.2、整器高 50.3 厘米(图版肆,4;图四,1);
另有一种釜内设有一周泥条,似为承受策子或陶瓶之用,这种炊器在确切定名之前,暂以"釜灶"称之。
斝 分罐形和盆形两种。罐形犟,深腹单耳,下附三袋状足,通体饰绳纹,腹间有一道划弦纹,器表有烟熏痕,IH102∶29,口径 10.5、高15.6 厘米(图五,3);
盆形斝,色呈黄褐,陶胎较薄,口外修,浅腹钝折,腹上部打磨光亮,下腹和三袋状足饰绳纹,内壁尚能看到粘附的水碱,IIT1∶3B∶10,口径 18.6、残高15厘米(图五,9)。
鼎 只见两种残器,一种为圈底罐附三条扁方矮足,绳纹,陶质粗厚,IIT1∶3B∶11(图五,1)。
罐 直口微外侈,黄褐色,器表拍紧密绳纹。IH4∶23,口径18、底径10.2、高 32.4厘米(图版伍,2;图四,4)。
缸 残片甚多,都未复原,IIH103∶7 为直口深腹,器表拍打绳纹,口沿和腹部附加宽泥条和鸡冠状对称玺(图五,6)
泥质陶
瓮 口微敞,斜领短唇,腹稍鼓,腹间施四个菌状泥饼,腹上部原拍有绳纹,后又磨去并打磨光亮,似涂有陶衣,菌状泥饼周围陶胎显厚,由此推知这种泥饼不单起装饰作用,并有加固陶胎的功能,口径 34、底径 20、高51厘米,IIH4∶24(图版肆,1;图四,2)
大口罐 色呈黄褐,大口,宽沿外折,深腹,腹间有弦纹一周,弦纹以下施四个小竖耳、上腹打磨光亮,下腹拍绳纹,底残,IIH4∶21,口径40、残高47 厘米(图版肆,5;图四,3)。
单耳罐 呈黄褐色,直口附单耳,下腹微内曲,平底,IIT1∶3C∶32,口径12、底径9、高 13 厘米(图五,4)。
扁壶 出土数量很多,形制大小略有差别,但多不易复原,仅复原一件小型的。IIH 4∶26,扁直口,深腹,平底,腹壁一侧为直壁微内凹,另一侧腹壁外鼓,器表拍绳纹,口沿下施对称舌状鳌,口径13、底径 7.5、高33.5厘米(图四,5)。
长颈壶 细长颈,口略呈喇叭状,最大腹径靠近肩部,下为平底,褐色,表面打磨光亮, IIH4∶27,口径 6、底径 66、高15.9 厘米。
盆有三种形式;
折腹盆 作敞口平折沿,上腹壁稍直,至下腹内曲并收成平底,呈黄褐色,表面打磨光亮,IIH4∶28,口径 48、底径19.2、高16.2 厘米(图版伍,6;图四,7)。
敞口盆 器形有大小不同,均作散口平折沿,腹壁斜收,平底,器内壁经打磨,外壁拍打绳纹,IH4∶17,口径34.5、高 10.2 厘米(图四,8)。
直壁平底盆 IIT 1∶3B∶12,系磨光黑陶,直壁厚胎平底,口径 31、底径 26.8、高 11.4 厘米。
甑 敞口斜壁深腹,甑孔均在底部,孔径 0.7 厘米,外壁拍打绳纹,并附鸡冠状对称整, IH6∶30,口径 24.5、底径14、高15 厘米(图五,8)。
钵 出土数量较多,形制略有差别,IIH 4∶19,敞口圆唇斜弧壁,小平底,腹壁拍绳纹,内壁经打磨,口径 25.8、底径9.10、高10.7厘米(图五,10);
IH6∶31,器形稍大,尖唇大敞口,腹壁斜直,小平底,外壁拍绳纹,内壁经打磨,口径31.5、底径11、高9.9 厘米(图五, 12);
IIT1∶3C∶25,器形较小,敛口圆弧腹,平底,器表有隐浅的绳纹,口径 13.8、底径 8.1,高8厘米(图五,11)。
碗 出土数量最多。一种为敞口、浅腹,腹壁略呈圆弧,除一件为泥质红陶外,余皆为磨光黑陶,内壁打磨光亮,IIH4∶30,口径 19.2、底径7.5、高4.9厘米(图五,2);
IIT1∶3C∶33,口微敞,斜壁,平底较大,腹间饰绳纹,口径 13、底径6.6、高5厘米(图五,5)。
豆 IT1∶3C∶34,这是一件豆盘外圈已残缺,又经磨圆继续使用的豆,陶胎较厚,高把,浅盘,盘的背血尚保留有把打陶胎时的绳纹,因豆盘过于大而平坦,豆把不易承托,因此在盘的背面施有起支撑作用的宽厚泥条,残盘径 21.6、豆把底径19、高 23 厘米(图五,7)。
陶鸡 IIT1∶3C∶22,咀部已残缺,颈部又有一咀状凸,头两侧为扁平耳(?),宽尾微上翅,背中部有小圆孔,下连一残筒状器,似一器盘上装饰物,磨光黑陶(图四,6)。
线刻图案陶片 似用一种锋利的锥状工具在一陶钵残片的内壁上刻划成的,IH6∶34。另有几片刻划符号和刻划花纹等陶片。
三、晚期文化遗存
(一)遗迹 有房子、陶窑和灰坑,现分述如下∶
房子 只发现一座,编号为 IVF401,房子东、南、北三面已被破坏,从残存部分看似为一圆角方形房子,整个 房子地 面系由 0.5 厘米的白灰面涂抹成(图六),
中间有一直径 70 厘米的红褐烧土面,白灰面西南--东北残长3.5、东南一西北宽约 2.45 米,残存面积约 8.6 平方米。白灰面的西北边沿有一条围着白灰面走向的黄花土槽,槽宽约 0.75,深 0.25 米,槽的北段尚高出白灰而约七属米。内槽边还立贴着残高三厘米的白灰皮,贴立的白灰皮和平面(白灰面)的连接处是"L"状,此当是房子的西北壁,F401的西南角,白灰面稍向外伸展出一块,宽约 0.80米,或许是门道所在,其外有一长2.2—2.8、宽 1.15—3.10米的活动面。这座房子的开口距地表1.6.米,其上覆盖着第4和 4A、4B层,这些层内出绳纹直口鬲、篮纹扁壶等残片,故其时代当属本遗址的晚期文化遗存。
陶窑 共清理三座,编号为 IVY 401— 403,三座窑出在同一探方的同一层,相距甚近,最近的相距只1.5 米。其中两座只残剩火膛,仅 Y402保存稍好,尚可大致窥其原貌(图七)。
Y402 在 IVT405方的北端,距地表1.23米,打破IVF401 白灰面。它分前后两部分,前部为火瞠,后即窑室,窑室大于火膛,整体略呈葫芦形,全长1.96 米,火膛近似圆形,火膛口略大于底,南北 0.94、东西,0.82、深约 0.52米。窑室呈扁圆形,上部已残,南北1.02、东西 1.42米,室内有三条主火道,两侧各有一条支火道,长0.80—0.82、密0.11—0.16、深 0.08—0.12米,在火膛和窖室之间有一段火道成斜坡状,窑室和火膛周壁经火烧成青灰色,极坚硬,厚约 0.06—0.10米,窑的南沿有一片路土,似与烧客操作有关的活动面。火瞠内的堆积主要基灰土。含较多的烧十题粒,出土物有绳纹直口鬲、篮纹扁壶等。
灰坑 属于这一时期的灰坑共清理十四座,基本形制大体和早期类同。 在两座灰坑中发现埋有人骨架。这种现象在早期的灰坑中还未曾发现。
(二)遗物 有石、骨、蚌器和陶制生产工具。
石器 多是磨制,也有打制琢制的,但为数极少。器形有铲、铸、刀、镞、曲尺形石器等,铲和镞较多见。
石铲 扁平磨光双面刃,长方形或梯形, IIT51∶3A∶8(图三,14)。
有肩石铲 扁平磨光,长方形柄,两面刃。IIH303∶9,平肩圆刃,器型较大,高12.4、刃宽10.8 厘米(图三,20);
IT111∶3B∶22,圆肩直刃,器形较小,高4.2、宽 3.9 厘米(图三, 11)。
石锛 长条形,制作粗糙,IIIH303∶10(图八,6)。
长方形石刀 扁平磨光两端各有一凹槽,双面刃,中间一孔,两面琢钻,IIT51∶3B∶3(图九,4)。
梭形石刀 扁平磨光双面刃,上下皆弧边,中间一孔,两面琢钻。IIT51∶4E∶7(图九, 3)。
石镞 柳叶形或三棱状,铤较短。IVH 406∶24(图九,8)。
曲尺形石器 IT112∶3A∶3薄片磨光,体型较小,外周沿呈三角形,较宽的一边有刃(图九,1)。
石纺轮 IIH303∶5,不规则圆形,通体磨光,中有钻孔(图八,9)。
打制石器 IVH401∶5,近似柳叶形,两侧打琢出锋刃,一端呈锥尖状(图八,7)。
研磨器 IIT51④∶10,圆柱形体,柄较长,研磨面十分光滑。
水用微波炉加热不会沸腾,但是非常容易达到100℃以上的超高温,碰到杂质就会沸腾,非常危险!
骨蚌器 多数磨制。器形有刀、镞、凿、针等,以镞为多见。
双孔骨刀 H51∶8,圆角长方形,中间两孔,两面对钻,单面刃(图九,6)。
骨镞 分三棱形和柳叶形,IVT405④∶ 1、IIH51∶11 为三棱形,通体磨光(图九,11、 12)。
IIIH302∶18为柳叶形(图九,13)。
骨凿 IIT51∶3B∶1制作简单,上段仍保留骨料的原状,但很光滑,刃部加工较细(图八,3)。
骨针 IVT401④∶1顶端有孔,末端尖锐(图九,14),IVT404④∶11 两端均呈尖状。
小骨饰 IVT403∶4C∶4,体型很小,似展开的鸟翼,中间有凹槽(图九,2)。
卜骨 IH301∶1,猪的腐胛骨,骨白骨脊均未加工,有灼无钻(图九,5)。
蚌刀 IIIH302∶3 梯形,刃部较长,一端两角各一孔,上角一孔已残(图九,7)。
陶制工具 主要是陶垫,其次是纺锤、纺轮等。
陶垫 IT102∶3F∶16 使用面呈弧形凸起,背部有孔,并饰绳纹(图八,5);
IVY403∶6,饰三角形凹点纹,使用面弧成半 圆 (图八,8);
IVT404∶4E∶5,呈椭圆形锥体,饰麦粒状凹点纹(图八,10);
IVT404④∶10,使用面弧成半圆,脊呈兔面形(图八,1)。
陶纺轮 IIH 302∶ 9,系陶片改制(图九, 9)。
陶纺锤 IVT 404④∶2,粗短的圆锥状体,中有一鉴(图八, 2)。
陶陀螺 IVT 401∶4C∶3(图九,10)。
陶器 陶质以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居多,此外有相当数量的泥质磨光黑陶。制法有轮制、模制和手制三种。轮制多见于高圈足豆、篷、单耳罐、杯等器形。模制则多见于陶隔、陶母、斯。这类三足器的袋状足的内壁,往往见有反绳纹和反方格纹,足见其模制无疑。手制多见于扁壶、折肩罐等器形。陶胎一般较早期显薄。纹饰以绳纹和篮纹为主,绳纹多见于夹砂陶,如鬲、藏;篮纹多见于泥质陶,如扁壶、折肩罐、圈足罐、平底盆等;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方格纹,多施于陶醇,陶墅、平底盆等器。这里的篮纹与通常所见的篮纹有—定差别,它多为隐浅的短细竖条纹,条纹与条纹之间填以更隐浅的细描条。磨光黑随打磨极为光充,有些高圈足豆和直口鼓腹罐打磨成黑光略透褐红色。这期的主要器形有丽、题、罐、墅、盆、筹、豆,壶和杯等,按陶质分述如下∶
夹砂陶
鬲 出土数量最多,形制也较多。IIIH 303∶12,为一件大型丽,作直口直领,下连三个肥胖袋足,口沿下施二个对称钮,通体拍绳纹,内壁有密集的麻点,口径 32、高 45 厘米<图版肆,2;图一O,1)。
IVT404∶④∶11。侈口高领,领下施对称钮,袋足拍方格纹,口径17.5、高27.5 厘米(图版伍,4;图一O,4)。
ⅡIH302∶25,为一件小型单把鬲,口外侈,下附三袋足,器表拍匀称绳纹,口径 10.8、高 16.6 厘米(图一一,3)。
IIIH301,形制较大,已残,上部为一大折沿深腹盆,下附三肥胖大袋足,器表拍组纹,内有密集的麻点,陶胎较薄。口微敛,圆腹感底,腹上有凸弦纹一周,下腹和袋足拍细方格纹,下腹施对称钮, UIIH303∶13,口径 27.5、高 28厘米(图版肆, 3;图一〇,2)。
泥质陶
罐 形式比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圈足藤 残片颇多,仅复原一件,IIIH 303∶14,口折沿,内沿有两道折棱,深腹,腹上部微折,题底下附镂孔圈足,器上部为素面磨光施弦纹,下拍隐浅细短条纹,纹间灭填以细横条纹,腹间有对称短钮,口径 29.4、底径 14.6、高32.7 厘米(图版伍,5; 图一O, 3)。
折沿罐 折沿圆唇,上腹微鼓。下腹收成小平底,腹壁略经打磨,并施弦纹三圈,IIH401∶23 口径 21.1、底径 9.2、高18厘米(图一一,5)。
折腹罐 细长颈,口微外侈,腹折鼓,下腹急收成小平底,器表拍竖行短条纹夹细横条纹。IIH303∶15,口径 9、底径6.5,高 24 厘米(图一一,1)。
束颈罐 口呈喇叭状,束颈,折肩,深腹平底,陶胎较薄,器表拍隐条纹夹细横条纹。
单耳罐 IVT404④∶8泥质黑陶,侈口高领,腹中部鼓凸,下腹急收,平底内凹,口腹之间有宽耳錾。 口 径 8.3、底径 5.4、高 11.7 厘米(图一一, 6)。
扁壶 残片极多,只复原两件,形制相同。直口扁圆唇,器身的一侧腹壁平直微内凹,另一侧腹壁外鼓。 在鼓腹一侧的口沿上设两个凸状钮,口沿下有一段短颈,钮和短颈似与系绳有关。器表拍隐浅竖条纹,又填以细横条纹。采集品一件,底径10、口部长颈 18、短颈9、高33厘米(图版伍,3;图一O,5)。
盆 有以下几种∶
折腹盆 敞口折沿宽唇,下腹圆折并急收至小平底,上腹施对称宽耳。IIH303∶17,口径34.7、底径8.2、高18.5 厘米(图一O, 7)。
直壁盆 口微敞,直壁浅腹平底,腹间施弦纹一周,器表经打磨。
敞口盆 分二种形式,IIIT404④∶6,散口斜折沿,浅腹平底,器表拍隐条纹夹细横条纹,口径 23.6、底径14、高 7.6 厘米(图一一。 7)。
M 269∶1系出自墓中填土的残片复原的,敞口平折沿,浅腹斜直壁,腹壁有稀疏的隐浅条纹,口径 34.5、底径 20.5、高 8.3 厘米(图一〇,10)。
深腹盆 敞口方唇,腹壁微外鼓,平底,制作粗糙,唇沿和腹壁均拍绳纹,口沿施对称钮。IIIH302∶27,口径 29、底径 16.1、高11.8厘米(图一〇,11)。
簋 折沿,沿内有二道折棱,腹中部以下折收连全喇叭状圈足,器表均经打磨。 IIIH 303∶18,口径22.3、高 24.8、圈足底径15.4厘米(图版伍,1;图一O,8)。
豆 IIH301∶3,为大型圈足豆,豆盘残坦,下连粗大圈足,圈足中腰有圆形镂孔,圈足底沿又为缺口切割成三段瓦状圈足,盘径 32、高17.9、圈足底径21.6厘米(图一O,12)。
IH303∶19,盘比上器稍深,下连筒状高圈足,足底已残,器表打磨黑光透褐红,盘径28.8、残高20.8厘米图一O,9)。
杯 分二种∶三足单耳杯口微敞,深腹壁近直,下附三乳头状足,器壁的一侧施宽带状耳整。IH303∶20口径9.3、高6.5厘米(图—一,2)。
平底单耳杯 敞口斜直壁,平底,器身一侧附宽带状耳握。器表可见隐条纹。IIH303∶21,口径10.6、底径6.2、高 6.2 厘米。
器盖 似倒置深盘折腹豆,IIH303∶22,把的顶端残缺,器外壁打磨黑光略透褐红(图一 O,6)。
器鋬 2件。IT102③∶1,形制特殊,鉴上有上下两个穿手指的孔,上粗下细,顶端的一面雕塑出人头像(图一○,13);
另有一件似螳螂头形,IIIT403④∶4(图一一,4)。
四、墓 葬
墓地在遗址的东端,地势比遗址略高,墓区范围内梯田断面上暴露有不少骨架,但很少看到其他遗迹。初步观察,墓葬集中,面积约有三万平方米。这次开5×25和9×10米探方各一个,发掘面积 215 平方米,发现墓葬二百三十余座,已清理一百零九座。
墓葬都开口在第二层(扰土层)下,排列似无规律。 由于埋葬过于密集,出现了繁复的相互打破或叠压的现象,在已清理的墓葬中,有打破关系的墓占 90% 以上。除此之外,只零星见到四五座墓没有打破关系。每组打破关系少的有两座,多者达数十座。因此,许多墓葬被后葬入的墓坑破坏得十分严重,甚至有的只留下头骨或一小部分肢骨的残段。
在已清理的一百多座墓葬中,除少数残墓由于破坏过甚形状不清楚,其余皆为长方形土圹竖穴墓。规模一般较小,圹内仅可容纳尸体,现存墓深大多在半米左右。只有为数很少的几座墓较大较深,长 2.5、宽 1米左右,深亦可达 3.55 米,且随葬品较多。
所有的墓都是单人葬,葬式均为仰身直肢。 骨架保存较好。除个别例外,大都头向东南,最常见的是125°—135°之间。
在一百余座墓葬中,绝大多数没有葬具,只有少数墓发现有板灰和朱砂的痕迹,另外一些墓骨架下发现有草类腐朽的痕迹。有的墓朱砂撒遍全身,而且较厚。 几平有板灰的墓均见有朱砂,也有个别墓仅有朱砂而不见板灰。
在一O九座墓葬中,绝大多数不曾见任何随葬品,只有十七座墓随葬有少量的玉、石、骨器,但均不见陶器。现举几例介绍于后∶
M202 被 M201 所打破,墓口距地表深 0.4,坑深 0.15 米。残存头骨和右侧长骨,仍可看出是仰身直肢,但性别年龄已无从鉴定。头向东南 105°,随葬品三件;有颈部绕数周的项饰一串,系由一千一百六十四个骨环组成;左侧锁骨上置小石壁一件;右腿关节胺骨上置石铲一件(图一二,中)。
M249 为不甚规正的长方形竖穴墓,墓口距地表深0.85,墓坑深0.55 米。骨架保存尚好,头向 125°,仰身直肢,面微左侧,为三十五岁左右的女性,头顶随葬骨弃一件(图一二,左)。
M271 长方形竖穴。墓穴的东南端坑口外,埋猪下颚骨一付,距地表深 0.55、墓圹长 2.52、宽1米,墓口距墓坑深3.25米,留有板灰痕迹,砾砂很厚,头骨染成红色。骨架保存较差,仰身直肢,头向 108°,头微左侧。经鉴定为四十岁左右的男性,随葬品六件;头顶置石梳一件。头左侧皆石铲一件,右臂关节及尺骨、挠骨骨上有石援两件、石铲一件、玉琮一件(图一二,右)。
十七座墓共出随葬品三十四件,另有颈饰一串。主要随葬品有;
铲 分石质和玉质两种,体型有长方形、梯形、刀形和长条形,孔一至三个不等。M 202∶3,长方形石铲,稍残,黑色,背微斜,两面管钻一孔。 刃部略成弧形,有使用痕迹。长 17.2、宽5 厘米。M265∶2,玉质,肉色,呈梯形,顶部残。下端两面稍加琢磨,有钝刃。器身管钻三孔,上端两孔(一孔残),下端侧边一孔。残长19、宽7.6—9.4 厘米(图版陆,3)。
M265∶1,玉质,白色,形如侧立之穿孔石刀,铲身略有弧度。顶端管钻一孔,末端有钝刃。长12.8、宽5.4厘米(图版陆,2)。
M243∶2,石质,青色,呈长条形,薄坯扁平,一端偏一侧管钻一孔,另一端单面刃。长29.8、宽 3.3厘米(图版陆,4)。
镞 均石质。M303 出土四件,皆为椭圆形的薄石片将其一端磨成尖锋,形似柳叶状,石质较差。
琮 分玉质和石质。M271∶4,玉质,青绿色四角形,外方内圆,制作精致,外边长 6、内径6、高 1.3 厘米(图版陆,7)。
M267∶2,玉质,青白色,外周以四道竖精分割成对称但距离不等的八角形,外圆弧面又各饰三道横槽。外径5.2、内径6、高 2.6 厘米(图版陆,8);
瑗 分石质和玉质两种,圆度不甚规则,薄厚不匀。好的直径大于肉的宽度。M309∶ 3,玉质,辉绿间蓝白色,肉内厚而外薄,郭呈圆刃状。加工较精细(图版陆,6)。
另一件采集,玉色豆青,晶莹光润。直径13.2、好径 6.8厘米(图版陆,9)。
M232∶1石质,浅灰环间白色,肉内厚而外薄,圆周呈不规则的刃状。直径 11.3、好径5厘米(图版陆,5)。
梳 有玉质和石质两种。 . M267∶1,玉质,灰白色间绿斑,呈长方形,有梳齿十一个,两面琢成,玉质较差,长10.2、宽6.5 厘米。M 282∶2 石质,白色,呈钺形,有梳齿二十个,上端钻一孔。 长 9.4、齿端宽 7.9 厘米(图版陆,1)。
笄 均为骨质。 制作一般都比较粗糙,形状有圆锥体、椭圆锥体、扁平锥体,有的未加修磨,还保留着骨料的关节或凹槽。
在随葬品中,以铲为多见,其次有瑷、并、核、琮等。随葬有铲的墓和铲的出 土七数量都居首位。暖多见于深墓。五座墓随葬骨笄,都是残墓,墓深在0.1—0.65 米之间,均未再见其它随葬品。 梳和踪共存同出于深墓,熹深在 2.4—3.3 米之间,同时有其它随葬品共存。随葬品的位置∶三个梳和五个笄都在头顶,三个琼都在右侧尺骨、挠骨之上,其它器物的放置有无规律,还不甚清楚。
根据我们对出土器物的初步观察,除 M 202 一件玉铲有使用痕迹外,其余玉、石铲都不象是实用品3大多数铲的刃部都很钝,同时也看不出使用痕迹,有的造型也根本不合使用要求,如薄而窄长的石铲。
另外,在M232、248、271、282 四座墓口旁侧,另有小浅坑埋一至十四付不等的猪下预骨。这种小坑一般都在墓坑头部一端,如 M271(图一二)。
也有在脚部一端的,如M282(图一三)。
据现有情况来看,这种猪下骨的葬坑应和相应的墓葬有关系,但究意是随葬还是祭祀时所置,有待进一步研究。
在这批墓中,三十四个墓的填土中包含有陶片,绝大多数是陶寺遗址龙山文化晚期的篮纹、绳纹、方格纹器片,也有个别早期的绳纹陶片。
随葬品中玉踪、玉铲、玉援等物和后来商周墓中出土的同类礼器在形制上已比较接近,至于这些玉器是否亦已具有礼器的性质,有待今后研究。但联系到这里有少数深墓,墓圹较大,随葬品多而较精,个别还附有猪下题骨葬坑,说明这些死者的身份和经济地位与大多数一般墓的死者,有一定的区别。
五、结语
晋南地区的古文化遗址,过去作过大量的调查工作,襄汾县陶寺遗址的发掘,就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的。
陶寺遗址早期文化遗存的主要 特点是,陶器主要是手制,陶胎一般都较粗厚,器壁厚截不匀称,器形也不其规整;陶色较杂,纹饰主要是绳纹,而篮纹和方格纹稀少;炊具釜灶居多,次为扁矮足鼎,修口深腹罐、陶缸等;以平底器为主,圈足器很少,袋状三足器只陶犟一种;盆、罐、瓮的口沿多作平折;扁壶的对称钮多施在颈部。从现有的陶器群来看,除折腹盆的形制和庙底沟仰韶文化的浅腹盆有某些相似之处①,陶缸、矮足陶鼎和陶晕可以在山西、河南其他龙山文化遗址中找到对比材料③外,其余的器形大多是初次看到,据此已足可说明这一期文化遗存的明显特点。至于这一期文化遗存的际间早晚,因它还保留着西王村③早期龙山样式的陶缸,但又出现了形制接近河南龙山文化的陶墅,由此推知它的上限当不会比西王村龙山早,其下限也不会晚过河南龙山文化。
陶寺遗址晚期遗存主要特点是陶器制法有轮制、模制和手制,陶胎较薄。器壁厚薄较匀称,器形也较规则,杂色陶已很少,绝大部分为火候较高的灰陶和磨光黑陶;纹饰主要是篮纹和绳纹,其次是方格纹;炊具主要是大量的陶南,其次是惠、犟等三足器,不见签灶、鼎、缸;泥质容器中,形制大小不同的圈足罐、折肩罐十分普通,圈足豆、敞口盆、单耳杯也较多见;扁壶一侧壶腹中部阴显外鼓,口部下收有短颈,凸状钮施在壶口沿上;罐、盆、豆等器口的内沿多见双折细棱等。从整个器群来看,这期遗存有若干接近河南龙山文化的因素,如高圈足豆、顺等。还有较多的与河南龙山文化三里桥类型④相近的因素,如双腹盆、直口鼓腹单耳罐、单把和双钮陶岗、单耳杯,折启罐等。 与考古所山西队 1958 年在芮城试掘的南礼教遗址有许多相近之处⑥。在遗迹方面,陶容的形制接近三里桥龙山遗址的陶客。 但是这里出土的直口肥足员、方格纹带把或带钮品、平口隔、圈足罐、扁壶、壁、算等器形则为其他河南龙山文化遗址所 未见,因此它的特点同样极为明显。
早期的巨型犁状石器,以及早晚两期共出的大小不一的"L"形石器除在江、浙、沪的某些遗址中曾有相似的器形发现之外⑥只在附近的曲沃方城遗址中发现过⑦。
陶寺遗址发掘的一百余座墓葬,均无陶器随葬,从墓葬本身的地层关系来说,亦未能解决断代问题。目前只能根据晚期文化遗存灰坑内所出之四具骨架,其葬式与墓地相同;有三十多座墓的填土中,发现有陶寺晚期文化遗存的陶片,但在全部一百余座墓葬的填土内未出过比这更晚的陶片;还有墓葬出土的小型石镞和玉、石暖等,在遗址发掘中也见过形制类似的遗物。上述几种因素,初步推测这批墓葬的时代应与晚期文化遗存相当,这批墓葬及墓中出土的一批玉、石、骨器应作为陶寺晚期文化遗存的内涵来考虑。陶寺遗址的早晚两期文化遗存,就文化面貌来看,两者之间关系十分密切,如扁壶这类器形,从早到晚一直延续使用,虽然它们之间有纹饰和形制上的某些差别,或许这正是不同发展阶段上的早晚之间的差别。 此外,晚期某些陶器施耳钮的作风,似乎也是承袭自早期;又如晚期的折沿平底盆和早期的敞口折沿盆之间似亦可看出同类器的早晚演变关系。只是由于目前早晚两期之间尚有缺环,故此延续和承袭关系就不易看清。这有待继续进行田野发掘来解决。
从陶寺早晚两期遗存——已有迹象表明,它们之间有承袭关系——从总的方面来看,仍属龙山文化范畴,但同时又具有自身的特点。 因此,我们把陶寺遗址视为黄河角旋龙山文化另一新的类型。
对于陶寺类型龙山文化的分衣适围,根据我队过去的调查,至少在翼城、曲沃、襄汾一带这一类遗址是较多的⑥,关于这类遗存的渊源和发展序列,现时线索还不多,有待今后进一步探索。 至于芮城南礼教遗址,主要成份属于河南龙山文化三里桥类型,但也包含有与陶寺类型相似的陶缸和矮足鼎、陶豆等,因此这个遗址的文化面貌似较复杂或许也有早晚之分。如前所述,陶寺遗址早期与晚期之间尚存缺环,而晚期的器物群内有若干陶器的形制和作风接近河南龙山文化的三里桥类型,因此陶寺遗址晚期遗存的时间很可能和河南龙山文化三里桥类型是平行发展的。
执笔者 高天麟 张岱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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