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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茂回应福晟2.6亿元员工跟投款被转走传闻

见习 丁文婷 11月25日,网上流传的《致福晟集团全体跟投员工公开信》中提及,世茂将2.6493亿元原本用于分期支付员工跟投款的款项从共管账户中转出。

就此,世茂向作出回应:“共管账户确实存在,但对共管账户的使用是有明确约定的,关于共管账户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约定来执行。”

一名前湖南福晟的员工告诉,在11月23日的一场湖南福晟员工自救会上,原湖南福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俊钢当众宣读的一封信中也提到了世茂将钱转走的事情。“我们被告知信是董事长潘伟明写的,信中称世茂把钱转走了,具体数目没提,但是信中要求湖南福晟员工自救。”该名员工称。

对网传公开信的的相关内容,世茂进行了回应。

公开信称,根据约定,世茂集团按股比享有并承担福晟集团整体负债不超过719亿元(债务包括员工跟投款),世茂集团承诺不侵害福晟的相关权益,因世茂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导致影响福建福晟、福建六建债务履行能力的,世茂方负责予以赔偿。

世茂方表示,公开信中的“按股比享有并承担福晟集团整体负债不超过719亿元”“世茂方予以赔偿”严重失实。

“2019年12月,基于属地政府支持,在国有金融机构积极推介下,世茂方与福晟集团及金融机构开始接触洽商福晟集团纾困事宜,并于2020年1月纾困合作四方(指福建福晟集团、福建六建集团与东方、信达、世茂四方)共同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组成福晟纾困平台,助力福晟复工复产。

福晟纾困平台仍以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经营主体,福晟集团的债务承担主体仍为福晟集团,通过对项目资产的盘活形成自身良性运转以解决债务问题。纾困平台并不对福晟集团相关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福建福晟集团既有的各类债务、项目生产资金投入等由福建福晟集团自身产生的经营效益来承担和偿还。”世茂回应。

公开信中提到的“无偿变更14家公司股权”,世茂回应称“属子虚乌有”。世茂表示,各纾困方根据有利于项目资产盘活和有利于债权保障的原则,根据各项目具体情况,经纾困各方充分评判、沟通完成了个别项目的股权入股,已经入股的项目对自身债务应据实承担。

同时,世茂表示,福晟生活服务集团是福晟和世茂一起收购的,是经过严格审计评估后,确定的公允交易价格。不存在“无偿取得福晟生活服务集团51%的股权“的行为。

针对信中提到的“部分员工与已由世茂主导和控制的福建福晟集团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世茂表示,“所有与员工的谈判,由四方纾困平台主导对接。福建福晟集团还是独立的经营主体,其运转由四方纾困平台委派董事及相关人员决策落实,并非由世茂主导及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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