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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F简史:观察互联网的一个切面

GIF简史:观察互联网的一个切面

  可当我们讨论表情包时,一个表情包得以存在并大火的格式却往往被忽略,这个格式的名字叫GIF。相反的是,如果我们提起GIF,那么大部分人脑中第一时间出现的绝对是一个又一个表情包。

  作为一种社交货币,GIF表情包有时甚至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交资源,斗图时图越多,往往象征着这位用户网上冲浪的时间很多,积攒下无数社交资源。甚至于现在大火的视频博主“半佛仙人”的视频中,画面清一色的都是由GIF表情包拼接而成。

  可GIF与表情包关联在一起的历史,却是在GIF诞生十多年后的事情。在此之前的历史,许多人并不了解。

  今年3月14日,GIF发明者Stephen Wilhite因感染新冠去世,当这一消息传来,人们也开始回溯,GIF到底是怎么来的?

  在35年的发展史中,GIF先后经历数次低潮发展,却又不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迸发出新的活力。本文将聚焦GIF的历史与发展,对其与计算机发展史的关联、在社交媒体中的特性以及版权规制相关话题进行讨论。

  在上世纪80年代,文件甚至都还没有统一格式,苹果、IBM等电脑公司都有自己独立的图像存储标准与显示格式,这使得不同设备之间的图像传输相当麻烦;再加上那时的文件发送与接收速度实在是太低,因此,电脑的图片传输始终存在不通用、速度慢的问题。

  这样的痛点让Stephen Wilhite及其团队打算开发一种“既通用又可压缩”的图片格式。[1]于是他们在1987年设计出一种名为“87a”的图片格式,后来正式命名为GIF,全称Graphics Interchange Format(图像交换格式)。

  为了做到快速收发与传输,GIF使用了LZW算法(一种用较短的代码来表示较长的字符串的压缩算法)来缩小体积[2],也就是说,它对由像素点组成的图像进行了数字化处理,使其成为一种独特的计算机语言。这也就意味着,GIF从一开始就是数字时代的产物,其背后是算法的生产,而不是普通的图像制作。

  第一个转折点在1989年,Stephen Wilhite所在的公司CompuServe将原先的“87A”版本更新到了“89A”,以增加“通过帧”的方式,实现了GIF的初步动态化——只能动一次。

  而直到1995年网景公司推出Netscape Navigator 2.0浏览器,GIF的动态化才迎来第二个转折点:这版浏览器加入了重复播放的功能,最终使其可以在网页上一直循环运动下去。

  正如Stephen Wilhite在访谈时所说,“如果网景公司没有在浏览器中加入GIF,那它可能在1998年就死掉了。”[3]而归功于这一设置,GIF逐渐开始走红。并且,由于GIF格式的图片一部分颜色可以是透明的,便于嵌入到其他图片或各种背景之中,成为网站设计里相当有用的元素,GIF也就因此在互联网中扎下根来。

  而GIF之所以能成为现在大众所熟悉的“梗图”,与千禧年初社交媒体的逐渐走红有直接的关系。在国外,Reddit、Twitter和Tumblr分别于2005年、2006年和2007年相继面世,为GIF的传播提供了深厚的基础。尤其是最早期的轻量博客平台Tumblr,它的转发式功能将自制博客和内置的病毒式传播相结合,使得任何使用者都可以在Tumblr上转发他人的帖子,加上GIF具有解码迅速、动态无声的特点,得以被广泛传播和观看。

  有趣的是,关于GIF究竟如何发音,还引发了一场“两派对垒”的命名大战:一派认为首字母G应该轻读,发“基”的音,另一派则认为G应该重读,发“哥”的音。这种争论导致在2013年,Stephen Wilhite因发明GIF荣获威比终身成就奖时,都要告诉大家这个单词的正确发音——G应该发轻辅音,读作“jif”。[4]

  这么看来,GIF不仅一开始就是数字时代的独特语言,而且几乎见证了所有计算机发展的重要时刻——它的出现解决了不同电脑之间格式无法互通的问题;它的动态化与网页浏览器的诞生相辅相成——网景的浏览器赋予GIF动态化,GIF也成为浏览器的“皮肤与血液”[5];而它的大火则与互联网的普及密切相关,甚至当它被牛津词典选入2012年度词汇时,也正是移动社交媒体发展最迅猛的时候。

  我们也可以通过学者列夫·马诺维奇的论述来总结GIF的数字特性。他在《新媒体的语言》一书中指出,GIF属于一种数字视觉文化,这种文化的悖论在于,“虽然所有成像正在逐渐走向计算机化,摄影化和电视机式效果的影响仍然占据主导地位;但这些图像并不是使用摄影和摄像技术直接的、‘自然的产物’,而是计算机创建的”[6]。

  相比于图片、视频等视觉元素,GIF的特点在社交媒体上相当突出:生产方便、传受迅速、刺激视觉并注重情感。

  这与迷因(meme,又译作“米姆”)的特性相似。在理查德·道金斯《自私的基因》一书中,迷因被定义为文化的最小单位——文化的基因,它们通过复制和模仿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同时,一个广泛传播的迷因需要具备长效性、多产性和复制准确性的特点。[8]

  首先,我们暂且抛开具体再现的内容不谈,GIF的视觉形式就是简单粗暴的短时间内无限循环,它是典型的具有共同形式的数字项目;

  其次,马诺维奇的分析也证明,GIF虽然通过数字技术生产而来,却拥有先其存在的视觉影响,并且,在具体内容上,大部分已经被做成GIF表情包的视觉文化要么是全民皆懂的大众梗,要么也是在亚文化圈层内有相当的知名度;

  最后,GIF能够轻易唤起大众的情绪。以影视剧的GIF为例,GIF表情包往往将影视剧的名场面单独呈现,在几秒中之内便完成一个循环,这样碎片化的、高度重复性的内容堪称是碎片化传播先驱。

  而在参与人数相对较少的生产端,GIF也为广大网友提供了操作空间。最为经典的便是在影视剧上加字幕,这被Tumblr的工作人员海耶斯认为,是第一波将GIF用作文化元素的浪潮。[10]

  不过,相较于将字幕还原这一基础操作,当下大众更热衷于将影视剧制作成GIF之后,配上符合演员情绪的二创台词,完成对影视作品的再生产,这样的全民行为也恰好构成了亨利·詹金斯所谓的“参与式文化”。[11]

  不过,这种对影视剧、电影、新闻等内容的二次创作却存在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即画面的版权问题。而体育赛事则是这个问题的重灾区。

  从观众的角度来看,GIF的存在极大地缩短了人们对比赛的关注时间。一场体育赛事少则几十分钟,多则可达数小时,不少体育比赛迷们即便主观上想全程参与比赛的观看,也可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更何况,加速社会的到来让人们更难持续放置注意力在一场只有最后才能知道结局的比赛之中。相比而言,在比赛后直接在社交媒体花上几十秒到几分钟的时间观看赛事集锦,成为一名“GIF球迷”显然是个更轻松的选择。

  然而,这种新兴的观看模式却是对赛事举办方、电视台、平台的挑战,它在内容创作和流量资源两个方面都对版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从内容创作上来看,对于体育赛事这样的严格规定转播权的节目,将其进行录屏并制作成GIF会伤及转播方的合法权益。

  学的陈全真认为,这一问题需要综合考察体育赛事节目画面是否满足可复制性、独创性和固定性。GIF的大批量生产已经证明节目画面具有极强的可复制性,不论体育赛事本身是否具有独创性,相关版权方也都有权主张权利。但这一问题在固定性上有待商榷,如中超联赛直播侵权案,二审判决认为涉案两场赛事公用信号承载连续画面不具有固定性,只有在赛事直播结束后才符合固定性要求。[12]因此,在内容生产上,这一问题的解决还有待具体规范的细化与明确。

  在版权利益方面,体育赛事GIF同样存在问题。赛后观看GIF的行为显然将一部分体育赛事的观众流量带走,使得直播平台、电视台中附载的广告损失大量受众,而体育赛事的主要收入恰恰来自主要源自高额的版权许可费以及收取投资方的广告费。

  为了应对这种问题,在2016年的里约奥运会上,国际奥委会直接命令禁止开幕上使用GIF动图,Twitter甚至封禁了一名连发三张现场GIF动图观众的账号。

  而在体育圈层以外的影视界,Hulu平台曾经给出过一个“打不过就加入”的思路:它在2015年通过Tumblr上线了自己的GIF搜索引擎网站,将自己旗下的剧集GIF搜集起来,按照剧名、动作等标签进行分类,并在图像内部打上#hulu的标签,以此来保护版权。[13]对于平台来说,这样的策略不失为一种解决办法。而对于其他利益相关方,如何能在新时代应对版权的冲击则是一个需要长期讨论的话题。

  或许令Stephen Wilhite没有想到的是,带着一定程度的“互联互通”意义(让图像传输不再受制于电脑生产厂家)的GIF,不仅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情绪距离,融合了各个平台、中介之间的界限,甚至多次引发人们对制作版权的考量。

  在互联网时代,少有一种文件格式被我们如此津津乐道,它替代了文字成为社交媒体中的“世界语”[14],人们几乎不用太多知识储备就可以迅速完成对GIF的解码,快速理解其意义,有时,我们甚至可以通过GIF看完一整集电视剧。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GIF作为一种“文件格式”或许终将被替换。不过,作为一种“文化形式”的GIF,将永远载于互联网历史之中,成为见证计算机与互联网发展的独特文化。

  [11]汪金汉.从“文本盗猎”到“公民参与”:詹金斯的“参与性”媒介受众研究[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2):191-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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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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