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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事局原副局长黄斯深被双开:与他人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6日消息,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南京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南京市纪委监委对广东海事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斯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黄斯深对抗组织审查,违反政治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购物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与他人发生并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亲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黄斯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不知敬畏,其违纪违法持续时间长,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手、不收敛、不知止,纪法底线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交通运输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斯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黄斯深简历

黄斯深,男,1964年5月生,汉族,广东潮州人,大学本科学历,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8月集美航海专科学校毕业后到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工作;

1998年5月至2000年11月历任珠海海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监督长(副处级);

2000年11月任珠海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6年12月任广东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

2010年10月任珠海海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正处级);

2016年1月任广州海事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8年5月任广东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副局级);

2020年1月20日被免去广东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

(原题为《广东海事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斯深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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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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