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中国科技发展历程中的科技规划史
科技规划是国家科技战略的顶层设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举国体制、打造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提升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2021年5月28日,习总在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十大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充分发挥国家作为重大科技创新组织者的作用。”科技规划是利用国家力量,对本国科学技术发展和相关问题作出的前瞻性和纲领性指导规划。科技规划作为国家科技战略的顶层设计,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造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提升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法宝。
科技规划的理论源自规划科学。20世纪20年代,苏联首先提出“规划科学”的思想。1931年,苏联物理学家黑森(Boris M. Hessen)在英国伦敦召开的第二次科学史大会上做了题为《牛顿力学产生的社会经济根源》的报告,将“规划科学”的思想引入西方。此后,英国物理学家贝尔纳(John D. Bernal)、遗传学家霍尔丹(John B. S. Haldane)和生物化学家李约瑟(Joseph Needham)等西方左翼科学家开始了对规划科学的系统研究。1939年,贝尔纳出版了《科学的社会功能》,阐释了国家和社会制定科学规划来积极干预科学发展的思想。该书发表之后,人们逐渐认识到规划科学的必要性,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制定科学技术规划。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为应对战争需要,许多国家开始由政府统筹管理和调控科学研究活动。例如,1940年美国成立国防科学委员会(1年后扩展为科学研究与发展局)以集中管理国家实验室、工业实验室、高校实验室、私人基金会和非营利机构等科研力量。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技发展呈现“大科学”和“非线性”的趋势,如美国的曼哈顿计划、登月计划、导弹防御系统,日本的第五代计算机、电动汽车等。1945年,美国时任总统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要求科学研究与发展局局长布什(Vannevar Bush)提出战后美国科研体制的方案。1945年7月,布什在《科学:无尽的前沿》报告中系统地阐释了政府“为何”和“如何”支持科学,强调国家资助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这一报告被视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70多年来美国科技政策的蓝图,政府成为科研活动尤其是基础研究的主要资助者。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世界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经济的增长越来越依赖于科技的发展,而有限的资源要求国家必须对科学技术作出取舍和排序,科技规划的重要性不断提升。
2006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
其中,《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影响最为深远。
1950年6月,中国党召开七届三中全会,准备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同年8月,中央召开了第一次全国计划工作会议,讨论编制1951年计划和3年奋斗目标。
1952年9月,当时作为最高科学机关的中国科学院召开北京地区所长联席会议,在《关于制定科学工作计划的几点意见》报告中阐述了制定科学工作计划的目的、原则和应注意的问题。
1953年2月,由钱三强率领的19个学科26位科学家组成的中国科学院代表团对苏联进行了为期近3个月的访问,主要任务是了解和学习苏联组织领导科学研究工作的经验,尤其是学习苏联已经发展成熟的规划科学模式。
1954年8月,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布了《编制十五年远景计划的参考材料》,编制科学发展远景规划的工作开始启动。
1955年1月,中央制定了《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拉开了全面制定国家12年发展规划的序幕。中国科学院院长顾问、苏联土壤学家科夫达(Viktor A. Kovda)提出关于学科发展、科研机构布局、学位学衔等一系列建议,把苏联的经验引入了中国第一个科技规划。
1955年6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确定了中国科学院的第一个五年科学工作计划,大会建议将中国科学院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与远景规划结合起来。
1956年1月14日,周恩来总理在中央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会议上作报告,宣布制定规划的背景与指导思想,并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向科学进军”的动员令。
1956年3月,负责《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制定工作的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十二年科技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式开始。至1956年8月下旬,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领导下,几百万字的《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纲要(草案)》编制完成,并在讨论和修正后于1956年12月由中央和国务院批准执行。
《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的目标是迅速壮大我国的科技力量,力求使某些重要和急需的部门在12年内接近或赶上世界先进水平,使我国建设中许多复杂的科技问题能够逐步依靠自己的力量加以解决,做到更省、更快、更好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国家要更有效地加强对科技战线的领导,把全国各部门分散作战的力量组织起来,把一切潜在的和仍被闲置的力量发动起来,组成一个全国性的、相互协调的、有组织的科学研究力量。在任务的安排上,着重打基础、抓两头:一头是农业和有关解决吃穿用问题的科学技术;另一头是配合国防尖端的科学技术。
《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从13个方面提出了57项重大科学技术任务、616个中心问题,从中进一步综合提出了12个重点任务,还对全国科研工作的体制、现有人才的使用方针、培养干部的大体计划和分配比例、科学研究机构设置的原则等作了一般性的规定。
《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是中国第一个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也是中国科学技术事业的第一个发展纲领,围绕这一发展纲领,中国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科技体制。在《1956—1967年科学技术发展远景规划》的指导下,中国的科技发展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以“大科学”模式下的联合攻关模式为特点,先后取得了“两弹一星”“结晶牛胰岛素”等重大技术突破。在当时科技资源贫乏、科技发展任务紧迫的情况下,国家意志支配科学活动的过程和方向、科技活动服务于国家利益目标的科学建制,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当时中国现实矛盾的最佳选择。
自1992年中国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以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重大进展。在市场经济体制的背景下,中国科技活动的结构和方式与计划经济时期相比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在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随着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学和技术的全球化也在不断加快。国际竞争从对自然资源的争夺扩展到对知识和人才的争夺,科学技术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资源。中国在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科学技术的基础上迫切寻求自主的创新和突破。
2003年5月30日,总理主持召开新一届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工作方案》。这次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规划战略研究目标是实现3个突破,即在科技发展总体战略上、重大科技发展任务上以及科技发展政策环境和支撑条件上有所突破,具体内容包括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问题研究、科技发展的重大任务研究和科技发展的投入与政策环境研究。
2003年6月6日,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简称“规划领导小组”)负责规划制定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总理担任组长,陈至立国务委员任副组长,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中国工程院院长、科技部部长徐冠华等24位部级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规划领导小组确定了规划制定工作的3个阶段:2003年6月至12月是战略研究阶段,2004年1月至6月是规划纲要起草阶段,2004年7月至9月是《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审定和《国家“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制定阶段。为加强咨询工作,2003年7月18日,国务院决定成立由周光召、宋健、朱光亚为召集人,王选等18位科学家为成员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总体战略专家顾问组。
2003年6月13日,第一次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规划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同年6月23日,国家科技规划领导小组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了第一次战略研讨论坛,特邀江小涓、林毅夫、胡鞍钢等3位经济学家围绕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战略、未来20年的中国国家发展战略和科技规划的一些重大问题作了专题讲演。在论坛的讨论阶段,来自经济学界和科技界的相关人士围绕“引进技术”还是“自主创新”充分发表意见,观点交锋异常激烈。经过讨论,自主创新逐渐成为主流意见。
2003年7月27日,国务院批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设置方案》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组长人选方案》。同年8月16日,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启动工作会议,规划工作全面进入规划战略研究阶段。
2003年8月31日至9月1日,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京召开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战略研究专题开题报告会,明确了专题研究的任务和目的、主要研究内容、研究方法、时间进度安排以及研究队伍的组建等问题。与此同时,为加强规划战略研究和制定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开设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网站,向社会公布规划工作进展,还在报刊上开设了讨论专栏,以广泛吸纳社会意见和建议。2003年8月至2004年4月,各专题陆续完成阶段性工作,并送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咨询。
2004年6月4日,陈至立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大会上通报了规划制定工作进展情况、战略研究阶段性成果和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在战略研究的基础上,来自国家政府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3000多名专家参与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草案)》的起草工作,经历了前期准备、框架设计、任务凝练与政策梳理、草案形成和征求意见等5个阶段,先后12次修改。经过1年左右的工作,《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草案)》完成,并先后提交国务院和中央局审议。2005年12月3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
《规划纲要》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提出到2020年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的目标,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实现从“世界科技大国”到“世界科技强国”的转变。《规划纲要》提出了11项重点领域和62项优先选题。重点领域包括能源、水和矿产资源、环境、农业、制造业、交通运输、信息产业及现代服务业、人口健康、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公共安全、国防等。
《规划纲要》对事关经济发展和的8个前沿技术领域作出了前瞻性部署,包括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技术、先进能源技术、海洋技术、激光技术、空天技术等。
《规划纲要》强调了基础研究的重要性,从学科发展、科学前沿问题、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重大科学研究计划等4个方面对基础研究作出超前部署。
在规划理念上,《规划纲要》强调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设国家创新体系,重点建设技术创新体系、知识创新体系、国防科技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和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也得到很好的体现。例如:为应对可能出现的能源危机,《规划纲要》将工业节能、煤的清洁高效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列为优先主题;针对交通能耗和污染、交通安全和大城市交通拥堵等热点民生问题,《规划纲要》将高效运输交通系统、低能耗与新能源汽车、智能交通管理列入优先主题。
《规划纲要》是21世纪中国第一个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也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以及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的第一个科技规划。《规划纲要》确立了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科技和经济建设战略,提出了中国特色的国家创新体系,为推进中国科学和技术的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实现中国的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正在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同时,国际秩序和环境正在发生深刻的转变,国际科技竞争空前激烈。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人民生活福祉,国家对科技发展战略的系统谋划和顶层设计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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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签:中国科技的发展历程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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