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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专业从事电声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为下游电声产品品牌商、智能终端厂商提供智能或特殊功能的耳机产品,同时也为下游电声产品制造商生产高品质的电声产品配件,包括通讯线材及耳机皮套等。

  1、耳机:包括智能运动耳机、智能翻译耳机、TWS耳机、高防水等级蓝牙运动耳机、主动降噪耳机等;

  公司持续推动耳机成品升级迭代,不断优化研发、设计和生产工艺。特别是在耳机声学设计、腔体结构设计、电路设计、天线技术、射频测试分析及优化、耳机防水、智能耳机等耳机关键技术领域形成了较为深厚的技术和经验积淀。近年来公司通过自主研发,陆续研发并量产的智能运动耳机、智能翻译耳机、智能降噪耳机等高端智能耳机逐渐获得品牌商和市场的广泛认可。

  公司在通讯线材及耳机皮套等电声配件领域深耕细作多年。通过持续的技术革新和优化升级,公司开发和生产的通讯线材和耳机皮套广泛应用于诸多终端品牌耳机。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声产品及电声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属于电声行业。公司主要产品最终广泛应用在智能手机、个人电脑、便携式媒体播放器及其他数码产品等消费电子领域。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视听娱乐产业和消费电子产业的迅速发展,近年来,消费电子厂商和互联网公司在智能设备普及、人工智能技术迅速发展的浪潮中,纷纷进入电声产业,推动电声产业在技术、规模、应用领域上持续快速发展。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VR设备的兴起,视听娱乐产业也从模拟时代进入数字时代、流媒体时代,消费者移动化、即时化的视听娱乐需求不断增长,耳机的使用时间、使用频率不断提升,同时消费者对电声产品的外观、性能、质量、便携性都提出了更高要求,推动耳机品牌商和生产商不断进行产品的升级迭代,而新产品的不断出现也刺激了耳机需求量的上升。

  同时,随着蓝牙、WiFi 等无线传输技术的快速发展,使用无线传输技术的无线耳机渐趋成熟。由于无线耳机天然的便携性优势,使得消费者对无线耳机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智能手机轻薄化趋势明显,高端智能手机纷纷取消有线耳机接口,也进一步刺激了无线耳机的市场需求。得益于性能改善,用户体验提升,TWS耳机越来越多的为用户所认可,近两年全球TWS耳机行业增长迅速,市场规模逐年扩大。

  公司作为电声产品及电声配件专业生产企业,经过多年的积淀,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大客户开发与服务经验,进入了苹果、Beats、万魔、三星、小米、魅族、华硕、微软、安克、哈曼、JLAB等知名智能终端及耳机品牌商的供应链。

  公司在电声行业深耕多年,随着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质管控等能力的不断提高及长期稳定的经营管理,公司在电声行业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司配备了各种电声产品设计、测试的装备和实验测试系统,经过多年不断提升并积累的多项技术,公司具备了高端智能耳机的研发设计能力;依靠持续升级改进的生产工艺、结合自主研制的自动化设备和生产技术,公司具备了高端智能耳机的制造能力。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突袭,全球经济贸易萎缩,同时中美贸易摩擦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持续升值,使企业经营面临多重挑战。公司根据经营战略规划,在挑战中谋发展,不断优化管理体系,加强风险控制,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0,471.5万元,比上年同期小幅增长9.31%;公司受疫情和汇率影响较大,全年实现营业利润4,767.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9.23%;实现利润总额4,944.7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7.7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49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45.32%。

  1、随着全球TWS耳机行业的飞速发展,智能耳机无线时代已到来。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发展步伐,聚焦现有客户资源的同时,积极拓展新客户,凭借在电声行业深耕多年积累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质管控优势及在业内良好的口碑,扩大了耳机成品的收入规模,优化了业务布局。

  2、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突袭,公司管理层审时度势,积极应对,采取了一系列推动复工复产的措施,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尽力减少疫情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3、顺利完成IPO,公司正式登陆资本市场,经营发展平台得到了质的提升,公司将站在新的起点上扬帆起航。

  4、随着上市募集资金的到位,于东莞生产基地实施的耳机及配件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及扩产项目、电声研究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于山东莱芜实施的现代化电声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都在按计划稳步建设中。截至2020年底,累计投入募集资金9775.96万元,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27.05%。同时,公司启动了智能耳机生产项目的建设,该项目预计投资建设资金3亿余元,本报告期主要开展土建阶段的相关工作。

  5、进一步加大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以公司管理效能提升和科研创新平台建设为基础,进一步完善了人才引进和培养的长效激励机制,激发和提高了核心管理团队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新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支持。

  6、聘请专业咨询管理团队检视公司运营存在的问题,作出改良方案,并由公司最高管理层督导过程,考核结果。此举将显著提升团队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锻造一支奋发向上的朝阳力量。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2、公司导入较多新客户及新型的tws耳机项目,因此研发投入(人员及相关费用)相比2019年有较大增幅;

  4、公司2020年处于集中投资建设期,在厂房建设、土地购置、机器设备均有较大投入,同时为新项目新组建相应的管理团队,导致公司整体费用大幅上升。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对会计政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详见附注五、39。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8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因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董事沈庆凯、郭丽勤、郭荣祥、徐佐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09)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0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因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之前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因此,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能稳健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因监事会主席吝宁宁先生已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职申请,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监事会同意补选孙逸文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监事辞职及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0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45,459,132.47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45,459,132.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278,145.19元,根据《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2,727,814.5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6,262,246.26元,减去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9,600,000元, 2020 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259,390,462.17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6,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人民币4,8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年度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公司目前处于发展阶段的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特殊普通合伙制企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全球知名会计网络RSM国际在中国内地的唯一成员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责任限额5亿元,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从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成立于2019年7月23日,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D9789(集群注册)(JM),执业人员具有多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经验。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员工3,051人。其中,合伙人106人,首席合伙人肖厚发;全所共有2,800余人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注册会计师770余人。

  拟承做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杨诗学,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韶能股份(SZ:000601)、四方精创(SZ:300468)等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根,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先后为众业达(SZ:002441)、华立股份(SH:603038)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无兼职情况。

  拟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罗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19年度总收入共计105,772.1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69,691.5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5,557.89万元;为210家上市公司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矿产资源、建筑及工程地产、软件和信息技术、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文体娱乐、金融证券等多个行业。对于本公司所在行业,该所及审计人员拥有丰富的审计业务经验。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近3年内,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上述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的要求,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0 年度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审计的过程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认真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核查,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相关专业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此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业务的一致性、连续性,保证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更好地安排公司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参照其他审计机构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业务报酬并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的董事,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实际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领取薪酬。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5号)核准,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计24,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7.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5,68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4,297,338.1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61,382,661.88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4月14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会验字[2020]G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20年4月27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2707.13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07.13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7,068.83万元。2020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775.96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6,362.31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731.68万元,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15,630.63万元,其差异原因为:(1)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0,000万元;(3)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369.37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常平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775.9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7,071,282.7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7,071,282.70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广会专字【2020】G号)。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事项。

  2020年7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六千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对该事项无异议。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表示对该事项无异议,2020年10月14日,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购入10,00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其余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2020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表示对该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之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17日上午9:15—2021年5月17日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议案已经于2021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线)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线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进行确认。

  传线、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友情提示:鉴于目前处于疫情防控期间,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请遵循往返地的有关防疫隔离要求。)

  6、请准备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登记时间内报名。为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三十分钟办理会议入场手续,迟到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者不得入场。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地 址为)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1 年 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的 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议上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吝宁宁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吝宁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吝宁宁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本公告日,吝宁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吝宁宁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吝宁宁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吝宁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前,吝宁宁先生仍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已于 2021 年 4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孙逸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孙逸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东莞市朝阳实业有限公司品质部副经理,现任公司品质部经理。

  孙逸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经查询,孙逸文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020 年,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下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监事会成员参加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会议,监察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和内控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充分发挥了监事会职能。现将 2020 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2020 年度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议案15 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规章的规定。2020 年监事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2020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7个议案。

  3、2020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等2个议案。

  4、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等2个议案;

  5、2020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7、2020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 年公司监事列席了8次董事会,出席了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和2次临时股东大会,重点关注公司规范运作、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定期报告、募集资金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等方面情况,注重监督实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稳定发展。

  2020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认真及时的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制度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 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财务体系运行规范、财务 状况良好,报告期内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 告是客观、公正的。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了监 督和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则要求合理、规范的使用及存放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集中管理及使用,募集资金的使用符 合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并能稳健运行,公司各项风险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与运行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工作,可以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

  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忠实履行监事会和监事的职责,进一步督促公司的规范运作,审核公司定期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同时加强监事会自身知识提升,持续提升监事会和监事的履职能力,更好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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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刘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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